第2章(1 / 2)

天医传奇 风速神偷 5220 字 3个月前

天医传奇第一集第三章---狭路间的初次相逢

作者:风速神偷               出处:次世代 bs2 bbs / P_html

现在来介绍一下吴洛其和他的一众死党吧!

阿呆,前面已经说过了,就是那个每次都笑得最大声的人。

还有一个叫做狗腿的学弟,狗腿的智商很正常,但是他有一个大毛病,就是嘴巴。

他的颜面神经有点不正常,所以嘴巴一年四季都在流口水。讲话总是又快又急又结巴

,这是因为他一定要在讲到逗点前,把滴下的口水很技巧的接回来。如果不小心太兴

奋了,那么你就可以看见一条透明蚯蚓缓缓的从狗腿嘴边爬下,一不留神蚯蚓头还会

随风奋力扬起,降落在你的脸上和手上。

我猜他会被叫做狗腿的关系,是因为他讲话总是希望讨好别人,不敢有自己的主张吧

!但是据我跟狗腿相处时候的经验,我不觉得他是这样的人。他总是在我们面前高谈

阔论。我们总是小心的闭紧嘴巴跟着他的说话呜呜的笑着。

狗腿很会说笑话,但是我们从不愿意在他面前尽情大笑,因为怕吃到蚯蚓的头。当然

,阿呆一点都不在乎这回事,在我有印象当中,阿呆吃的蚯蚓头已经超过一百只了。

有一次,我在偶然的机会里面听到了狗腿和其他学弟的对话,终於知道他为什么叫狗

腿了。

「那个阿德很欠扁耶!」学弟A说道。

「怎么了?」狗腿问道。

「昨天叫他借我一下橡皮抆都GGYY的。」学弟A一脸不爽的说道。

「昨天不是月考吗?」狗腿疑惑的问道。

「月考就不能借橡抆啊!你怎么这么奇怪啊?」学弟A听到狗腿居然用疑问句,不禁

勃然大怒。

「当然不是啦!我也觉得阿德很奇怪耶!这么小气。」狗腿马上掉转船头,往正确的

方向驶去。

「干!狗腿!」学弟A冷冷的扔下一句话,大踏步的出去。

只留下仍然在小便斗前的狗腿,我想他的心应该在滴血,就好像他的XX在滴尿一般。

而我,正躲在门后面的马桶上拉肚子。

很多人都觉得,我喜欢跟狗腿在一起,是因为在现实的学校生活里面无法得到成就感

。所以跟一些有缺陷的或是被人唾弃的人在一起,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

不过,我知道我喜欢跟狗腿一起走路回家的原因,是因为他很会说笑话。只要买一把

楚留香专用的霹雳无敌挡水折扇,就可以毫无顾忌的开口大笑。

事实上,狗腿在我面前几乎不曾狗腿过。有时候还会指责我的不对,他觉得我偷看免

钱漫画的技巧太低,令他都觉得丢脸。

「老板看你斯斯文文才不好意思揭穿,要不然你的三流技术,早就被轰出去了。」狗

腿得意的说道。

如果被外号叫做狗腿的人数落,那这个人的外号该叫什么?狗屁?

这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照理说,不喜欢跟狗腿在一起的人,都是因为讨厌拍马屁的

「正义之士」,而喜欢跟狗腿在一起的人,应该跟历史书上那种爱听谗言和好话的昏

君是同一挂的。

但是为何狗腿跟这些「正义之士」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气势低落,只能说好话拍马屁

,但是跟我们这些昏君之流打屁时,就变回正常人该有的样子?这是一个谜团,是一

个绝对需要金田一拿他阿公的名誉发誓才能破解的谜团。

最后一个叫欧弟,至於为何叫欧弟?道理很简单,因为他哥外号叫做加菲猫。

欧弟是一个标准的小混混,一心想要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我曾经问过他,最崇拜的

偶像是谁,他说是吴洛其。所以,我看他心中的大人物应该是十大枪击要犯之类的吧

。他很佩服吴洛其那种一往无前,纵横於千军万马之中的豪气。

他一天到晚都在学吴洛其的鸟样子,所以常被人家打得满头包。

「我总有一天会跟洛基一样厉害的!」欧弟对着夕阳大叫着。

我想,他跟吴洛其一样厉害的地方只有成绩。都是最后一名。

「今天晚上去光明新村打篮球!」吴洛其点了一根菸说道。

「抽菸对身体不好。」我看着袅袅上升的烟雾。

「……」吴洛其每次都把我的劝告当作耳边风。

国中生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鬼混。但是因为年纪还小,能够鬼混的地方我们都不能去

,那时候网路还没发达,名字叫做「网咖」的怪物还在从冥王星前往地球的途中。

我们能做的,就是打篮球。

通常是到清大的篮球场或是光明新村的篮球场。一边斗牛一边在路灯下嘻嘻哈哈,哈

哈嘻嘻的。

我、洛基、欧弟和狗腿四人,常常在星期六放学吃完晚饭以后,到光明新村的篮球场

旁边投篮打球。至於阿呆,他爸妈不喜欢他晚上出来。毕竟,他真的是比较欠缺自保

能力。

「今天人真多!」欧弟无奈的说道。

「没办法,今天星期六啊,明天又不用上课。」我看着球场上一堆人,不知道何时才

轮到我们上场。

这个半场已经报了六队,实在是有够挤的。

「这么多人!等都等死了。」旁边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短裤的青年说道。

「是啊!」他旁边另一个抱着篮球的家伙一脸不满的嘟囊着。

我打量了他们这一队,每一个都穿着标准的篮球装,然后抱着一颗颇贵的斯伯丁,看

起来就好像是灌篮高手。

「喔耶,轮我们了!」狗腿高兴的从地上跳起来,跑到场中来个漂亮的跳投。

我暗暗观察过,我们这一队的实力在六队当中应该算是数一数二的,除了还没上场的

灌篮高手篮球队之外,其他已经上场的保证没有人能阻挡我们N连霸的纪录。

看来今天我们可以打到爽为止了。

果然,不到十分钟,我们就把之前的卫冕队以6:2的悬殊比数KO下场。

接下来上场便是灌篮高手篮球队。刚刚那个身材高大的青年,听他们彼此的称呼,似

乎叫做冠军!另外一个刚刚有说话的叫做志成。

我负责守志成,狗腿是看守冠军,欧弟和洛基负责照顾其他两人和抢篮板。

才一开打,我就可以感受到高手的压迫感,他们在持球的时候,相当刁钻,移位也很

迅速;在我们持球的时候,那种贴身防守,让人非常有压迫感也非常不爽。

「快传过来!」狗腿大叫,但是我根本没办法从那个叫志成的机车男手中传球,他几

乎是整只手都贴在我的球上,整个人的脸跟我只有不到半公尺的距离。因为大家打的

是不正规的篮球,所以也很难说这样有没有犯规。

一不小心,手中的球就被志成拨走,我马上高喊:「打手!」

「哪有啊!」志成一副屌样的否认。

「算了,让一下。」冠军挥了挥手叫志成不要争辩。

我站在边线发球,但是志成用相当贴近的距离阻挡我传球给洛基,我又不能大幅度的

左右走动,只好勉强将球抛高传出去给狗腿。

「干!」狗腿大骂一声。他刚接到的球硬生生的被另外一个人给抓走了。

「这样犯规了吧?」狗腿愕然的说道。

「哪有啊!我在你接球的那一瞬间跟你抢球就不算犯规,你会不会打篮球啊?」那个

抢到球的人振振有辞。

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狗腿已经拿稳了球,那个人根本是欺负狗腿比他小只很多,便

直接将球抢过去,在非正式的比赛中,这又是很难说犯不犯规,不过绝对令人不爽。

「算了!篮球场上的事情就用篮球来解决。」吴洛其跟狗腿说道。

就在这样紧张的气氛下,比数已经战到五比五。

说点题外话,我一直觉得如果要看出一个人的个性,最好看他打篮球。或者说看一个

人参加竞争性团体球赛的表现,可以知道这个人大致上的个性。

喜欢单干的人通常很自我也很聪明,传球传成习惯的一定很缺乏自信。真正厉害的人

,是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面决定自己要单干还是传球,亦或是配合战术。这种人通常

都有领导特质,例如:乔丹。

回到激烈的抢六现场,大家可以说是卯足了劲,能够使的贱招都使出来了,就在志成

抢到最后篮板球的同时,狗腿从后头用力的想要把球拍走。

没想到球还在,志成的头却被拍走了。

嗯,我说的稍微夸张了一点,总之志成的头被狠狠的按了下去,整个人也俯跌在地。

他爬起来以后,一拳便往狗腿脸上打去。狗腿猝不及防,鼻血一下子就飙了出来,接

着他也二话不说的跟志成扭打在一起。

说实在狗腿不像狗腿是不对的,现在的狗腿比较像是只狗,一只疯狗。两人的鼻血不

断的爆开,我们三个人硬拖着狗腿,而至成的队友也把志成架到旁边去。

就这样,我们莫名奇妙的打了一架,而篮球只打了一场。其实为了打篮球而打架实在

是太正常了,一个星期总要发生个两、三次,有时候篮球场的风水欠佳,一个星期天

天有,只要不是火拼到不可收拾,就连旁边的住户也不会搭理。

我们拿着从豆花店老板那里要来的冰块放在狗腿的鼻子上,狗腿恨恨的抱怨着,由於

过於激动,他面前的豆花冰上,多出了许多冰水和口水混合成的黏液。

「算了!打篮球打架这种事情,只能算自己倒楣,不要太计较。」吴洛其说道。

各位千万不要以为听错了,或是认为吴洛其变了个性。其实我跟吴洛其在一起称兄道

弟这么多年,我只看过他打架打了十次不到。他很厉害,但是并不爱打架。

他打架通常是为了救人。至於为自己打架,我一次也没见到过。毕竟,他不去惹人就

已经阿弥陀佛了,谁敢来拔老虎的胡须?

吴洛其有自己的一套正义,也有高强的武功。

打架的事情我们不计较,不代表别人也这么想。

星期一早上的周会,我们四个被训导主任叫到前面的大讲台上去,当着全校狠狠的训

斥了一顿。

吴洛其还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欧弟和狗腿则是一脸不爽,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当着

全校的师生发飙。不过想归想,如果想想就会做的话,中华民国可就不只一个国父了。

「你们几个中午午休到训导处找我!」训导主任把我们轰下讲台。

「要罚我们留校服务吧!真衰!」欧弟说道。

「真是抱歉!」狗腿对殃及池鱼感到非常抱歉。

「兄弟一场,还这么见外?」欧弟最喜欢讲这种电视上学来的江湖台词。

中午吃过午饭,我们全都乖乖的到训导处报到。

「这是王太太,这是他们的儿子王志成,你们把人家打伤,还不快道歉!」训导主任

一见到我们,就喝斥我们道歉。

「是他先打人的!为什么要我们道歉?」欧弟本来已经郁闷了很久,这时候终於忍不

住爆发出来了。

「什么先打人?明明就是你们打人,还敢狡辩?」训导主任大声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