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前男友你好,这是我现任
蓝衫下地铁时,雨完全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雨珠子密密麻麻连成一气,被风卷着东摇西晃,形成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扭曲帘幕。屋顶上的积水汇聚,顺着排水管道倾注而下,像是一道道银白的小瀑布,重重砸在地上,形成嗒嗒嗒的连续撞击声,犹如鞭子狠狠地抽下来,听得人心烦意乱。
冷风挟着水汽扑面而来,拚命往衣缝里钻,恨不能吹得人汗毛都摇摆起来,那感觉相当之提神醒脑。蓝衫不自觉搓了搓手臂,她有点冷。
地铁的出口处已经挤了不少人,都是因为没带伞而滞留在这里。后面不断有人向外拥,乘务员只好一遍遍强调“不要堵住出口通道”。
蓝衫在一片嘈杂和拥挤之中思考拔足狂奔回去的可行性。
不过身为美女,被路人搭救的可能性相当之高,她才思考了不到一分锺,就有男士上前问她可否同行。
蓝衫正想答“是”,突然被一个人叫住:“蓝衫。”
声线温润,穿过雨帘撞上她的耳膜。
蓝衫循声望去,看到乔风撑着一把黑色的伞立在阶下。雨丝击打在伞面上,飞溅出无数细小水花,连成一片,像是在伞顶上罩了一层薄雾。
他举着伞立在雨中,一动不动,像是一棵坚定的蘑菇。
蓝衫本来还有气,见他这样,气竟然消了大半。
站在蓝衫身旁的那位男士看到乔风,心想:这哥们儿到底会不会泡妞,拿这么大一把伞出来接人?这伞下别说站两人了,站两头大象都够了吧……
乔风举着他那巨无霸的大黑伞,朝蓝衫招手:“蓝衫,快过来。”
蓝衫走过去,站在他的伞下,乔风主动接过她手里的包。
两人便一同往回走。蓝衫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没带伞?”
乔风答道:“我只是担心你没带伞。”所以过来看看,没想到这笨蛋真的没带。
蓝衫很感动,她都要把乔风原谅了。她也看出来了,这其实就是一个实心眼儿的傻孩子,虽然笨了点,但心地很好,她何必跟他置气呢?
然而接下来,乔风突然问道:“蓝衫,你今天中午为什么和宋子诚一起去酒店?”
蓝衫惊到了,她停住脚步,深深地看他一眼,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和他去酒店了?你跟踪我?”
乔风摇摇头:“没有。”
蓝衫逼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发生的事情她没有跟任何人说,也没有写在网上,他怎么可能知道?如果他什么都能知道,那太让人没安全感了。
“你微信的位置功能开着,我建几个虚拟位置,就可以轻松定位你的精确位置。”
虽然听不懂,但蓝衫知道他最后定位了她,这样一来他知道她在酒店就不稀奇了。
这和跟踪好像也没什么太大区别?蓝衫心中不爽,压下火气又问道:“就算你知道我在哪里,那你是怎么知道宋子诚也在的?”
乔风垂目看着地面,眼中情绪被浓密的睫毛掩着,他答道:“我进入了他们酒店的系统,看到了宋子诚的入住信息,但没看到你的。所以我猜测你们是一起去的,用宋子诚的身份证开的房间。”
蓝衫气结,她指着他,怒道:“乔风你是不是有病呀?成天窥探别人的隐私有意思吗?你有窥私癖吧?”
“我没有窥私癖。蓝衫,你们到底在酒店做了什么?”
蓝衫讥讽:“问我干吗?你不是能耐大吗?自己去查呗!”
乔风有点无奈:“今天他们酒店的监控系统坏了,摄像头没法用。”
“你……”蓝衫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抢过自己的包,转身快步走开,“神经病!”
乔风跟上去,小心帮她打着伞,他不依不饶地追问:“蓝衫,你们到底为什么去酒店?”
蓝衫赌气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开房还能做什么?”
乔风斩钉截铁地否定:“不可能。”
“切,”蓝衫嗤笑,“你又知道了?”
“蓝衫,你不是那样的人。”
蓝衫加快脚步:“走开,我就是那样的人!”
乔风紧追不舍:“我希望你不要接近宋子诚,他不像是什么好人。”
“比你好!”
乔风突然停住不动了。
蓝衫没注意到,以为头顶上的雨伞还在跟着她,她昂首阔步扎进雨中,突然被泼了一身雨点子,她一惊,本能地后撤。
乔风见她被雨淋到,赶忙上前一步帮她撑好伞。这样一退一进,两人又靠得极近。
蓝衫扭过头,她看到他在低头注视她,玄黑的眼中不复平日的神采,布满了失望和哀伤。她心头一凛,莫名地有些难过,但转念一想,明明气人的是他!
她低下头,重重哼了一声。
乔风挪动脚步,绕到她面前,他耐着心,小声问道:“蓝衫,你生气了?”
蓝衫这回学乖了,实话实说:“对呀,我生气了,我从昨天就开始气,一直气到现在!乔风你这笨蛋,笨死了!你——”
他突然张开双臂,将她拥入怀中。
蓝衫吓了一跳:“你你你,你干吗呀!放手!”一边说着,一边奋力挣扎。
乔风固执地抱着她,答道:“我记得你转过一条微博,说女孩子发脾气时,她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
蓝衫突然安静了。
乔风一手握着雨伞,把两人安安稳稳地罩住,另一手揽着她的腰,将她的身体紧了紧。他柔声说道:“蓝衫,别生气了。”
蓝衫没有回答。乔风感觉到怀中人的肩膀在微微抖动,他诧异地放开她,然后就看到她眼圈发红,泪水在疯狂地往外涌。
乔风慌乱地帮她抆眼泪:“对、对不起。”
蓝衫瘪瘪嘴巴,抬袖子豪放地往脸上蹭了蹭,她抽抽搭搭地说道:“已经好久没有人抱过我了……”刚一说话,眼泪又涌出来了。
“别、别哭了。”
“我想家了,我想我爸妈了!呜呜呜……”
乔风不知道蓝衫情绪变化的逻辑在哪里。一会儿好了,一会儿又生气了,一会儿又难过了……他不理解。
他只知道她现在伤心落泪了,他不想看到她这样。他为她的难过而感到难过。他拉着她的手,说道:“蓝衫,如果我能为你做什么,请你直接告诉我。”
蓝衫点点头,泪水哗啦啦地继续流。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突然就哭个没完没了,搞得好像天塌下来一样,其实根本没什么啊……
乔风把哭泣的蓝衫领回了家。蓝衫到他家时终於哭够了,他让她洗了把脸,然后他给她煮了姜糖水驱寒。
蓝衫捧着姜糖水,鼓着腮帮子吹散水面的热气。
乔风看着她红红的眼睛和鼻子,说道:“蓝衫,我想过了,对於你刚才情绪的爆发,只有一个原因可以科学地解释。”
“什么原因?”
“你的生理周期快到了。”
蓝衫刚喝了一小口姜糖水,被他这句话惊得连番咳嗽,差点噎死。她瞪他一眼:“瞎说什么呢!”
“我只是在和你探讨科学。”
“闭嘴!”
乔风只好闭嘴。过了一会儿,他又换了个话题:“那么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生气吗?”
蓝衫答道:“第一,你昨天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我难堪,让我下不来台。”
乔风想了一下,诚恳地看着她:“抱歉,我总是不能准确理解普通人的情绪。如果你觉得那个方式不好,那么我以后不会用,但前提是你不能再上课睡觉了。”
“行了行了,”这个问题简直无解,蓝衫都不知道这小天才到底在坚持什么,她摆摆手,说道,“本来昨天的气我都快消了,但是你今天为什么要窥探我隐私呢?你知不知道这很让人反感!”
乔风摇头了:“这一点我不能接受。你手机软件的位置功能开着,任何人都可以据此探究你的位置。我这不算窥私。”
“那入侵人家系统是怎么回事?”
“我也只是看到了宋子诚的信息,并且通过逻辑推导……”乔风说得头头是道,一抬头看到蓝衫目光幽幽地盯着他,他怕她又闹一场,只好承认道,“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有不当之举,但请你放心,我并非有窥探他人隐私的癖好。比如你的个人电脑里有那么多漏洞,我就从来没有入侵过。”
这有什么好得意的……蓝衫囧了囧,问道:“那你今天到底发的什么疯?”
“我……”乔风低下头,“你今天上午不理我,我不知道是为什么。”
“就为这?当然是因为我还在生你的气!”蓝衫说着,转念一想,好吧,今天上午他还不知道她在生气,艾玛好混乱。她摆摆手:“行了行了,我今天去酒店呢,是因为有个冒失鬼泼我一身菜汤,宋子诚帮忙送我去酒店洗澡换衣服。这件事情到此打住,我们吃饭吧。”
乔风却叫住她:“蓝衫。”
“又怎么了?”
“我今天也不高兴。”
蓝衫挺稀奇:“嘿呦喂,你怎么了?难道你也要来大姨妈了?”
乔风愣住,随即别扭地摇摇头,郁闷地看着她:“你说宋子诚比我好。”
“我那是说气话呢你也信?这天底下哪个男人比你好呀?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任劳任怨任打任骂,比牛都老实比狗都忠诚比兔子还乖巧比猫还会卖萌……”做惯了销售,夸人的话都是顺嘴秃噜,不怎么走心。但是蓝衫说完这些奉承话,突然发现这些话用来形容乔风竟然都挺贴切的。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极品男人啊……
当晚,蓝衫回到家,很不幸地发现她的例假真的来了……囧死了,这种事情被一个男人猜到,感觉真的好诡异啊……
她心想,难道果然如乔风所说,她发脾气的真正原因是这位亲戚的造访?看来科学这个玩意儿比魔法还要神奇。
第二天,蓝衫和乔风一起吃饭时,饭桌上出现了补血的红枣花生粥。
蓝衫当然不可能把女性的私事拿出来跟男人分享,之所以乔风会做这些,完全是因为他相信并坚持自己的判断。蓝衫发现乔风看起来挺好说话,但其实对於某些事情有着异乎寻常的执拗,只要是他坚持的,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你胆敢阻挠,他就会不停地在你耳边碎碎念、碎碎念、碎碎念……直到把你烦死。
所以现在蓝衫也没打算跟他辩论什么。她坐下来,安心地享受红枣花生粥。
“怎么样?”乔风有点期待地看着她,“我第一次煮这个。”
蓝衫重重点头:“好吃!”香,甜,软,糯,烂,温度也刚刚好,顺着食管滑进胃里,把整个腹部烘得暖融融的,特别舒服。第一次做就做得这么棒,不愧是个小天才。蓝衫连吃了几口,忍不住伸出舌尖,飞快地舔了一下上嘴唇。抬头的时候,她发现乔风一直在看着他,眼睛明亮。
蓝衫指指乔风的餐盘:“吃呀,傻了你?”
“哦。”乔风回过神来,低头开始吃东西。
蓝衫又想逗他了,於是问道:“喂,你说我这样的,算不算秀色可餐呀?”
乔风埋头吃东西,没有回答。
蓝衫觉得无趣,正想吃饭,一低头发现餐厅里闯入一个不明物体。那东西黑白相间,长着个白色的尾巴,移动速度很快,眼看着就要到了蓝衫的脚下。
蓝衫吓得抬起脚:“啊啊啊,这什么东西啊!”
乔风淡定地安慰她:“不要怕,那是薛定谔。”
薛定谔什么时候长这样了?蓝衫奇怪地定睛看去,恰好薛定谔也抬头看她。然后她就看到一张熊猫脸……
原来薛定谔穿了熊猫套装,此刻大胖脸的一多半都被熊猫造型的帽子罩住。它仰头时,眼睛被帽檐儿挡住,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於是它又低下头,不满地叫了一声。
蓝衫有点无语:“你为什么要把一只猫打扮成熊猫?”
“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蓝衫好像能理解乔风的想法了。他应该是担心她心情依然欠佳,所以用这种隐晦的方式哄她开心。
得闺蜜如此,夫复何求啊!蓝衫吃着红枣粥,看着小熊猫,满心都是感动。她对乔风说道:“小风风啊,我觉得,不久的将来你就能赶超小油菜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了。”
乔风默默地在心中给蓝衫下了一个评价:重色轻友。
说到这里,蓝衫突然想到一个许久以来的疑惑,她试探着问道:“乔风,你跟你哥感情不错吧?”
“嗯,挺好的。”
“那他怎么都不来找你……玩儿呢?”
乔风抬头扫了她一眼,好像是觉得她问这个问题莫名其妙,不过他还是回答了:“他每周都来的,只不过刚好你都不在。”
原来是这样,懂了。虽然这一回答使蓝衫产生了新的疑惑,但这些疑惑都不适合拿出来问了,至少目前不适合。
为了表达谢意,蓝衫给宋子诚买了个高大上的烟灰缸,黑色合金材质,边缘镶了好几圈钻石——当然是假钻石啦。整个烟灰缸像个璀璨的小盘子,蓝衫猥琐地想,就算不抽烟,拿来种蒜那也是相当不错的。
因为这几天宋子诚没有去4S店,蓝衫只好把他约出来吃了顿饭,然后她把烟灰缸拿给了他。
宋子诚很高兴,这是蓝衫第一次送他东西。送什么不重要,他都喜欢。
吃过饭,两人一同走出餐厅。外面华灯璀璨,街上人车如流,蓝衫摸着肚皮望望天空。不管市区的天气多晴朗,人和天空也总像是隔着一层浓雾,你在市区永远看不到繁星如斗的天空,最多是小猫三两只。
这个季节,在她家乡的晚上,已经能看到灿烂的星河了。那里苍穹如顶,罩着大地,满天的繁星像是沉入深海的钻石,明亮又璀璨。人若是有烦心事,躺在大地上望望天空,所有的忧愁都会被那浩渺的宇宙吸走。
蓝衫有点惆怅,也不知是想念星星了,还是想念家乡了。
宋子诚突然问道:“想看星星了?”
蓝衫讶异:“你怎么知道?”
他怎么知道?女孩子抬头看天,多半是想看星星,难不成想看飞机吗?宋子诚勾了勾嘴角,夜光下的眸中柔光点点,退去了平时的冷峻。
蓝衫看着他的眼睛,心想,这双眼睛倒是挺像星星的。
宋子诚说道:“在这里看不到星星的,如果想看,我们可以去密云。”
蓝衫点点头,心想,以后可以把小风风骗去密云看星星了。
第二天蓝衫在乔风家玩耍时,接到了一张请帖,一张……她很不喜欢的请帖。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作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0.7的签字笔,钩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起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哪?”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呃……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得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杓,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作‘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衫惭愧得想捂脸:“别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干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冲动。当时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呗。谁能想到最后会那样收场呢……幸好她及时想清了,人立於天地之间,不该想东想西,最可靠的永远是自己。
乔风神情怅惘:“那你爱他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蓝衫就有点迷茫,她靠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答道:“说实话,我虽然谈过恋爱,但是吧,我还真没对谁要死要活非君不可过……所以我应该是不爱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样的睫毛尽数掩去:“所以这个喜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他大爷!”蓝衫说着,拿过那请帖来要把它撕掉,刚一使劲,她突然停住,问乔风,“你说,杨小秀给我发请帖,是对我旧情难忘呢,还是想跟我耀武扬威呢?”
乔风摇头:“我怎么知道!”
蓝衫突然在沙发上蹭了蹭,蹭到他身边,笑嘻嘻地看他。乔风腰杆挺直,斜着眼睛扫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么?”
蓝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风风,陪我去喜宴吧?”
乔风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她贴得太近,胸部线条若有若无地抆着他的手臂,使他登时紧张得一动不敢动。
蓝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干别的,往那儿一站当个花瓶就行,让杨小秀他妈妈看看,老娘现在的男朋友,甩他儿子十条街!哼哼哼哼……”
乔风低着头,小声说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帮个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乔风侧脸看她。她正侧对着他,一只手扶着他的肩头,下巴垫在手背上。她眉目精致,眼睛乌亮,此刻笑吟吟的。她一笑,那美眸中就像是要滴出水来一般;她展颜,就仿似三千里桃花盛开。
蓝衫见他发呆,又推了他一下:“喂,行不行呀?”
乔风点了一下头:“可以。”
蓝衫很高兴:“还是我们家小风风最好了。”
“不过。”乔风抿了抿嘴,提出了他的一点疑惑,“他们要是让我亲你怎么办呢?”
“他们神经病啊,你又不是新郎。”
“哦。”
吃过晚饭,蓝衫给小油菜打了个电话,跟小油菜说了杨小秀的事儿,顺便表达了自己的一点疑惑:杨小秀怎么知道她新的住址呢?
小油菜坦然承认:“是我告诉他的,姐们儿,你现在今时不同往日,到时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他婚礼,就是要让他知道,没有他,你过得更好,更有女人味儿了,悔死他!啊对了,你还可以把乔大神叫上撑场子。”
要不怎么说是闺蜜呢,这脑回路简直神同步。蓝衫按下此事不提,又问道:“你现在干吗呢?”
“吃饭哪,别提了。今儿公司行政部聚餐,我们总裁办的人也去了,谁知道在饭店遇上吴总了。现在吴总在包间里和行政部的美女们把酒言欢呢!你说他脸皮怎么那么厚呀,别人就是客气一下,他也真好意思坐下。还让我给他挡酒,不要脸!”
“你给他挡了?”
“能不挡吗?我不喝谁的酒也得喝他的呀。”
又和蓝衫聊了一会儿,小油菜挂了电话回到包厢。虽然背地里说吴文不要脸,但是当着他的面,她依然是极尽谄媚之能事,完全是不要脸的典范。
其实她也没帮吴文挡多少酒,在座的人有好几桌,没人有资格灌吴文酒。小油菜坐在大BOSS身边,拿一双干净的筷子偶尔给他夹点菜,然后扭过头跟身边一个实习生聊天。实习生把小油菜当前辈,说话特别客气,导致小油菜自我感觉良好,当然了,顺便吹一吹牛是在所难免的,这是她的老毛病了。
吴文一边跟别人说着话,一边竖起耳朵听小油菜胡说八道。这姑娘一朝开了窍,嘴皮子特别利索,劈里啪啦的,小鞭炮一样。但是她说话不着调,总是把人逗笑,简直天生自带了说相声的技能。
吴文特别想把她捆起来送给德云社。
吃完了饭,小油菜跟随众人走到外面,在“坐地铁”和“打车”之间纠结了一会儿。总裁办主任走过来,晃着车钥匙对她笑道:“采薇,我送你回去吧?”
小油菜眼睛一亮,刚要答话,吴文在不远处喊了一声:“肖采薇,你跟我走。”
一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小油菜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边,吴文带着她去了停车场。都走出去挺远了,小油菜回过头,看到她的同事们还在遥望她。
直到坐上吴总的车,小油菜还觉得像是在做梦,她神情恍惚,问道:“吴总啊,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吴文挺无语的,这姑娘怎么一点也不矜持呢!他打开顶灯,看着小油菜,说道:“你想多了。”
“还好还好,吓死我了。”小油菜拍拍胸口,差一点以为要和乔大神争风吃醋了,艾玛太可怕了。
她的反应让吴文有那么一点点不适应。他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吧?为什么会让她怕成这样?
小油菜问道:“那么吴总,您现在是要送我回家吗?”
吴文不答反问:“听说你很会唱歌?”
“呃……没有!”
“从小就是歌唱团的主力?梦想是当歌唱家?”吴文把刚才从小油菜那里听到的话都翻出来了。
小油菜囧了囧,这人怎么这么不上道呢……
吴文继续说道:“还会唱很多很多英文歌?”
“咳。”小油菜不自在地掩嘴,“这些话您就当笑话听吧……”
吴文却不依不饶:“来吧,唱一首!”
“唱什么呀……”
“唱首英文歌,除了生日歌和字母歌,其他的随便来。”
我哪会唱英文歌啊!小油菜有点羞愤,还不敢反抗,她别过脸去不看他。
吴文发现,虽然他老说他弟闲得慌,但其实他才是闲得有病的那一个。平白无故地老跟一个小姑娘过不去,非要看人家难堪,他才心里舒坦。不就是差一点被她强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不停地在心里反思自己的罪恶,但是他嘴上依旧很邪恶:“快唱,不唱不让下车。”
小油菜无奈,搜肠刮肚,终於找到一首勉强能和英文搭上界的,於是打着拍子唱起来:“大河向东流呀,potato呀tomato呀……肚子饿了一声吼呀,一人一个potato呀……”
……
一曲完毕,她被吴文赶下了车。
魔声入耳,余音绕梁。虽然人被他扔了,但这首神曲在吴文的脑中挥之不去,第二天他去找乔风吃饭,在乔风的厨房里看到洗干净的土豆时,他拿着一颗土豆想也不想就开唱:“一人一个potato呀……”
乔风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哥。
吴文脸一黑,捧着potato仰天长叹:“我好像被洗脑了!”
乔风把土豆抢过来,又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他觉得他哥很碍眼,所以客气地请他离开。
吴文却死赖着不走。
他靠在一旁,对乔风说:“我今天来是要问你一件事。”
乔风低着头,用菜刀在土豆上比画,头也不抬地问道:“什么事?”
吴文一脸的八卦之光,问道:“你跟蓝衫,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
“她在追求我。”
虽然早就知道自家弟弟跟蓝衫之间有猫腻,但是听到乔风亲口承认,吴文还是有些惊讶。惊讶过后他又觉得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弟本来就是一朵奇葩。这世界上很少有男人仅凭一张脸就能吸引姑娘们排着队追求,乔风做到了。所以蓝衫喜欢乔风,这再正常不过了吧?
那么乔风呢?
吴文看到乔风神色淡定,感觉情况不太乐观,他问道:“那你答应她了吗?”
乔风摇摇头:“没有。”
吴文有点遗憾:“拒绝了吗?”
“拒绝过一次,不过她还在努力尝试。”
好吧,这至少算个好消息。吴文忍不住搓了一把下巴:“我求求你了,你就谈一场恋爱吧,整天这么宅下去,别再憋出病来。”
乔风低头没说话。
吴文又道:“要是觉得女人不合适,你找男人也不是不可以。我已经问过咱爸跟咱妈的意思了,他们都表示绝对尊重你——”
乔风眉头微皱,手中的菜刀狠狠往木质案板上一剁。刀尖儿斜钉入案板,宽大的刀身以刀尖为支点,颤巍巍立於案板之上。刀背黑如墨,刀刃白如雪,寒光潋灩,闪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乔风抬起头,斜斜地扫了吴文一眼。
吴文摆摆手:“行了行了,我才懒得管你那些破事,你爱喜欢谁喜欢谁。”说着赶紧撤出厨房。
回到客厅,吴文仔细回味刚才和乔风的谈话,突然像是抓到了什么。他眼睛一亮,掏出手机给远在岛国的父亲发信息:老吴,我觉得这次有门!
蓝衫要给乔风进行一个装×急训。她觉得吧,乔风这个人当花瓶还可以,但是张嘴很可能露馅儿,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这小天才的脑回路。
“你要扮演的是一个帅气多金又深情的男朋友,有了这三点,绝对秒杀杨小秀。”
乔风坐在沙发上,像是听课的乖宝宝一样,还开着一台手写笔记本电脑,他认真地在电子笔记上记下来:“帅气,多金,深情。”
蓝衫点头:“帅气这一点你不用操心。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怎样装成一个有钱人。”
乔风纠正她:“我本来就是有钱人。”
“啊?抱歉抱歉,我忘了。”
这不能怪她。作为一个有钱人,乔风活得实在是太节能减排了,一点也不像个大款,跟他待久了,很难去特意关注他的身家问题。
怎样打造此人身上的土豪气质,与此同时又不能壕成暴发户,这是一个问题。蓝衫问道:“你有手表吗?”
乔风晃了一下手腕:“有。”
蓝衫很是嫌弃:“不要这种,像初中生戴的。”
乔风有点郁闷:“这是光动能电波表。”
除了最后一个字儿,前面的全没听懂,这坚定了蓝衫对它的否定。她问道:“有别的吗?”
“有。”乔风从抽屉里取出好多盒子来,在蓝衫面前一个一个打开,给她过目。
蓝衫看得两眼发直:“大哥,你有劳力士有江诗丹顿有这么多好东西……可是你手上戴的那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光动能电波表。”
懒得理他。蓝衫心情激动地把一块块名表拿出来,她拿得小心翼翼,生怕玷污它们似的,她疑惑地问道:“你既然不戴,买它们干吗?”
“有些是我妈买的,有些是我哥买的。”
“唉,真是一群可怜的小家伙。”不能见天日也就算了,抽屉连个锁都不给上一下,太不尊重咱们奢侈品了。
蓝衫感叹着,拿起一块,戴在手腕上。男款的手表戴在她的腕上显得又大又笨,还松松垮垮的,但是蓝衫依然很高兴,她觉得自己的整个手腕都跟着升值了。
她又接连戴了两块,戴完之后自我感觉非常棒,她举着手臂在乔风面前晃悠:“现在我这条膀子值好几十万了。”
乔风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他,目光温暖:“你喜欢的话,可以拿去玩儿。”
“不要,都是男式的。而且这么贵的东西,万一弄丢了,我只能卖身偿债了。”
乔风的眉角微不可察地跳了一下。
蓝衫突然想起一事:“那什么,我能把你窗前那块波斯地毯拿回去玩儿几天吗?”
“不能。”
切,小气!
蓝衫从那一堆可怜的小家伙里面挑出一块最土豪的劳力士:“到时候你就戴这一块,我根据这块表给你搭衣服。”
乔风不肯接:“我还是喜欢我的光波表。”
蓝衫一瞪眼:“不许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