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端午继续说道:“已经死去的周长海,他是背后中刀,而且是毫无防范的被人从身后捅了一刀。而什么样的人才会让周长海毫无防范的中刀呢?那么就是熟人。
而刚刚你刘胜说,你与周长海约好了,那么就证明,你与周长海的关系应该是不错的。所以你可以站在他的背后,而他会毫不设防。”
刘胜连忙道:“跟周长海关系好的也不止我一个,这里很多人都与周长海的关系不错。”
刘胜继续狡辩,但却得到了周围人的认同。因为他们在一起工作最短的也有超过半年了,大家都很熟。
而且别说是周长海了,就算是现在的他们相互站在对方的背后,恐怕对方也会不设防的。
端午冷笑了一声道:“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你杀死了周长海,用的是一把短刀。这个短刀想要一击刺穿对方的心脏,必须要超过一尺长,我想这把刀应该还在你的身上。”
刘胜连忙道:“我的身上有刀不假,但是在整个城防军哪个没刀呢?而且大家的刀都是一样的。都是上面发下来的。”
王旅长也道:“对,我们城防军的军官不仅发了一把刺刀,而且少尉及以上军官都发了一把手枪。”
端午阻止了了王旅长继续说下去,而是道:“对,刀都是一样的,但是你在杀人的时候,还用到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类似毛巾抹布一类的东西。
用它包住刀柄,周长海后心喷溅出来的血,才不会喷在你的身上。
但是你根本没有时间销毁这件东西,所以你便将其丢在了案发现场,需要用火把他毁掉。
而且我相信,这件东西,应该很多人都见过。我说的对吗?”
端午冷声问道,而此时刘胜则再度一惊。
然而也正在这时,有人惊讶的道:“对啊刘胜,你的围脖呢?你不经常带着一个灰色羊毛的围脖吗?”
其他人也尽数望向刘胜,刘胜变颜变色,但还是狡辩道:“我今天没带。”
但显然他的这句话,无法令所有人信服,因为今天早上他来的时候,在场的人还见刘胜带了那个灰色的围脖。
端午此时笑道:“你聪明反被聪明误,你认为把它烧的一干二净,就没有人知道了。但你殊不知,正是这个围脖,令你无所遁形。”
说着,端午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团烧焦的,黑漆漆的东西。
这东西粘在死者的头上,之前端午还以为那是死者的头发。但是一股奇特的烧焦味道,却是是落入了他的鼻子里。
端午断定凶手之所以在死者的身上放了那么多的可燃物,一定是要毁灭什么极其重要的证据。
而这个证据是什么呢?就是用来包裹刀柄的毛巾一类的东西。
因为不抱住刀柄刺杀死者之后,死者的鲜血就会大量的喷溅出来。而到了那时,杀人者只能逃之夭夭了。
当然了,这是端午最不想看到的结果。
而且对方既然作出了这样的准备,就是想要继续在城防军内潜伏。只是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对方能找到什么包住刀柄呢?而且还非要毁屍灭迹?
很简单,随身之物。而且是别人看出一眼便知道此物是谁的。
於是,刘胜此时,已然无可辩驳,只能乖乖的承认,他就是潜伏在城防军内,日谍的帮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