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瞻基说道:“农政只能算政策措施,还需要配套的农学,去教授百姓如何更好的耕作垦殖。按照林先生的归纳总结,农学具体可分类为轮作、间作、套种和混种四类。”
轮作、间作、套种和混种?
这四类听在朱高炽的耳朵里,饶是他为政还算比较务实,此刻也是有些直犯迷糊。
而且,这还只是比较笼统的划分,往细了讲还有着休耕、垄作、连作等等。
就拿轮作来说,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战国策》中的韩国百姓,便很可能就掌握了大豆与冬小麦轮作的耕植办法。
到了汉时黄河流域,甚至普遍出现了小麦收获,便紧接着种植大豆或者粟的农业习惯。
《齐民要术》同样也记载南北朝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大豆与粟、麦、黍稷等作物普遍轮作的农业耕制。
陈旉同样也在自己的农学著作中记录,南方种稻后接着补种大豆,可以起到良好的肥地作用。
当然,大豆与各种粮食作物搭配的豆粮轮作,到了明清早已被农民掌握。
《农政全书》里真正称得上实用的,便是针对明朝实际国情所提出的“棉稻轮作”。
明初的湖广还未真正大开发,以苏杭为主的江南依旧为全国的主要产粮区,但这不妨碍明朝江南的棉花种植产业兴盛。
应该说,早在元初的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元廷就在福建、浙东、江东、江西、湖广设置了木棉提举司。
专门主管地方的棉花种植,与棉花推广产业。
而到了本朝大明开国,朱元璋甚至明确下旨,民间有五亩到十亩耕田的农民,必须要栽种桑、麻、棉花各半亩。
如果超过十亩,种植面积就要翻倍,算是将棉花的种植,直接上升了到法令的层面。
而后,湖广大开发,成为新的天下粮仓,长江流域的棉花种植产业,彻底一发不可收拾。
也造就了明清的“江南繁华”。
但这种繁华是有代价的,过度的种植棉花,会极大的损害地力,并且引发剧烈的周期性病虫灾害。
明中后期,棉稻轮作之法,其实就已经在江南地区出现。
虽然农民弄不懂原理,但还是发觉,两年种棉花,一年种水稻,就能让土地不会出现大的影响。
用《农政全书》的原话来说就是:凡高仰田,可棉可稻者,种棉二年,翻稻一年,即草根溃烂,土气肥厚,虫螟不生。多不得过三年,过则生虫。
翻译成白话就是:种两年棉花,再种一年水稻,能够蓄积土地肥力,不会生虫病。一旦种棉花超过三年,那就会大幅爆发虫病害。
只不过,伴随明末小冰河期大爆发,各种天灾兵祸层出不穷,粮食产量下降诱发饥荒,百姓匆忙补种几年水稻。
而商人为了利益,地方官为了贪污和政绩,又勒令百姓毁稻种棉,致使棉稻轮作被彻底玩崩。
说到这里,就连林煜都不得不承认,这些几百年前的老祖宗是真的厉害。
在没有农药的古代,愣是依靠农作物的轮耕,做到了有效避免病虫害,还能进一步调节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