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海外殖民章程(2 / 2)

但授予总督调兵的权力,这就有些“逾矩”了。

明清两朝,地方布政使都没有兵权,只负责一省行政,真正具有兵权的只能是更高一级的巡抚、总督。

大明三百年,总督、巡抚只是临时官职,还是永乐帝首创,便于新朝对地方的控制。

到了清朝,总督、巡抚才变成常设官职,而且兵权同样也比较有限,最多就是叛乱时候可以应急处理,事后还要上奏。

“吕宋总督一事,可容后再议。”

朱高炽左思右想,还是难以下定决心。

毕竟,在吕宋设立常置的总督代替布政使,总督同时握有军政大权,几乎等同于“封疆大吏”。

这容不得他不慎重。

朱高炽不止自己要慎重考虑,还打算顺道去问问林先生。

看看他对大明目前的官制有什么看法。

对于朱高炽“暂时搁置”的决定,杨士奇没有反驳。

为人臣者,又是内阁这样的秘书机构,他们也只是负责提供建议。

采不采纳,都要皇帝自己决定。

就算到了明中后期,内阁坐大染指相权,内阁的本质还是只负责建议(票拟),具体采纳与否还是得看皇帝。

皇帝采纳内阁票拟的程度,也能正向体现出内阁相权的大小。

这也是为什么总有人说“明实亡于万历”。

因为万历四十年不上朝,直接让国家处于几十年的无政府状态。

万历朝的离谱程度,甚至让权臣都没办法出现。

因为明朝权臣出现的必要条件,就是内阁掌控大权,内阁掌权的条件在于票拟与皇帝。

而万历一朝,内阁见不到皇帝,就不用谈什么票拟了。

当时西方使节来到中国,都见不到万历皇帝,只能对着空荡荡的龙椅朝拜。

朝堂中枢半数的官员,全都挂印而去,因为完全看不到皇帝,朝廷也不举行朝会议政。

杨士奇顿了顿,又继续说:“爪哇岛土地肥沃,可择选藩王前往就藩建国,但同样不可完全实封,朝廷必须在爪哇设置州县。”

“还有,北部的旧港宣慰司,这里应当进行殖民开垦,撤销宣慰司,改设总督,置州县。”

又是总督,不过朱高炽下意识忽略。

总督的问题先不说,爪哇、旧港需要朝廷有一定实控,置州县移民统治,这倒是没什么问题。

“嗯。”朱高炽点头说道,“除了旧港宣慰司,还有苏门答剌官厂、满剌加外府,也都要恢复与我大明的联系。而这片苏门答剌岛,虽然林先生未说,但我大明也不是不可在此殖民分封。”

与旧港宣慰司一样,苏门答剌官厂与满剌加外府,都是在永乐时期设立在苏门答剌地区的官方机构。

它们的主要目的,就是配合旧港宣慰司,控扼马六甲海峡。

一个控制北方,一个控制南方。

而马六甲海峡,则是苏门答剌岛、马来半岛、爪哇岛的海上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