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邦(2 / 2)

澳洲崛起录 疯艺炯龙 2778 字 1个月前

为了安慰新西兰政府的官员们,北新西兰州和南新西兰州两个州政府官员基本由他们担任,他们可以挑选想要的岗位,担任至下一次州政府的选举。

这也确实让一些新西兰官员们平息了原本有些不满的心情,至少他们也知道,他们的竞争力不可能比得过澳大利亚的官员,至少在短时间之内。

一个州政府的官员也算是能满足他们的胃口,毕竟他们在保留了原本职位的同时,还获得了一些州政府的职位和权利。

变化最不大的其实反而是皇家议院和众议院。这两个议院其实就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上下议院的结合。

这也导致了目前的联邦皇家议院总人数突破了二十人,而众议院的总人数突破了两百四十人。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所有议员们,全部加入了目前的联邦众议院。

至少在下一次众议院选举之前,他们还能够暂时保持他们的地位。

职能方面,众议院由各州分别选举而出,澳大利亚六个州占据一百九十八个席位,新西兰两个州占据四十二个席位。

这些由每个州选举出来的议员,组成了总人数达到两百四十人的众议院。

众议院拥有立法权,监督权和弹劾非内阁政府的所有官员的权力,同时内阁政府的所有职位也会从众议院选举得出。

而皇家议院的成员由时任内阁政府官员,成年的男性王室成员,君主任命的议员和各殖民地总督以及领地总督组成,除了成年的男性王室成员之外,其他的皇家议院议员,在皇家议院的任期也就相当於他们所在职位的任期。

阿瑟亲自任命的议员任期稍微长一点,但最多也不超过五年。除非阿瑟再次任命,否则五年之后就不再是皇家议院的议员。

换句话来说,内阁政府的首相和部长,新几内亚殖民地的总督和首都领地的总督,会自动获得联邦皇家议院议员的身份。

但同样的,如果他们不再是内阁政府的首相和部长,或者殖民地和领地的总督的话,他们也将自动丧失皇家议院议员的身份。

皇家议院的权力十分广泛,拥有立法权,司法权,监督权,弹劾任何官员的权利以及驳回众议院提议的权利。

没错,众议院的权利虽然十分巨大,但这一切也取决於一个前提,就是众议院的提议在皇家议院顺利通过。

众议院的所有提议只有通过了皇家议院的认可才能执行,而阿瑟又通过种种方式控制了皇家议院。

首先是殖民地的总督和首都领地的总督,这两个总督全部是由阿瑟亲自任命,自然也是忠诚於阿瑟的。

其次,内阁政府的成员虽然是由众议院进行选举,但实际上也得经过阿瑟的正式任命后才能上任。

没有阿瑟的任命,至少从法理上看来,他们并不能成为正式的内阁成员,无论是从名分还是从实际上。

因此,哪怕他们有再大的野心,也不得不忠诚於君主专制盛行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邦,也不得不忠诚於拥有无限威望的君主。

更何况,除了皇家议院之外,阿瑟还有一个底牌,那就是君主拥有推倒一切的能力。

随着联邦的建立,澳大利亚宪法也被正式改名为联邦宪法,在整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邦通用。

宪法规定,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解散皇家议院和众议院,罢免内阁政府,组建全部由君主任命的临时政府。

这就相当於阿瑟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解散拥有巨大权力的皇家议院,众议院和内阁政府,让联邦成为彻彻底底的独裁专政统治。

但这样的权利也只能成为一张基本不会动用的底牌,因为这张底牌一旦动用,所面临的可能就是国家深陷危机,王室和政府的威望彻底崩塌。

但实际上,掌握了军权,并且在民间拥有巨大声望的阿瑟,根本不用担心这种特殊情况的到来。

别说是目前了,就算是未来几十年,也基本不可能在联邦内部诞生能够和王权进行抗争的对手,这是阿瑟拥有后世经验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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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