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馆驿,娜哈脑袋上顶着两个大包子跑过来,还撸起袖子露出白皙的胳膊,让哥哥闻闻她现在是不是香香的,云初闻了一下,果然是香香的。
这孩子不仅仅身上香香的,就连皴裂的脸蛋也好像变得平整了好多。
云初瞅瞅仅仅跟着娜哈的罪妇们,就丢出一袋子铜钱道:“做的不错。”
罪妇们接过钱袋子,千恩万谢的退了出去。
怎么回长安现在是一个大问题,云初开始后悔没有把金子托付给程处默了。
不过,金子在他看来不怎么重要,在大唐,云初有的是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勇气。
相反,娜哈跟他的两条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真的该好好地想一下该如何保护好这两条小命了。
单人匹马走一遭?
丁大有勇悍无双的形象还在激励着他,这让他面对危险的时候还能保持从容,并相信自己可以从万军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这是身为一个唐人,特别是一个军人必须拥有的血性,如今,大唐就靠这东西东征北讨,扞卫大唐的赫赫神威呢。
如果真的是单人的话,云初不缺少这样的勇气,问题是带上娜哈之后,他就不愿意做这种鲁莽的尝试了。
娜哈靠在门边,偷偷地瞅门外屋檐下正在给他们缝制衣服的罪妇们。
那个头发花白的罪妇悄悄地朝娜哈招招手,娜哈就扭扭捏捏的磨蹭过去了。
云初瞄了一眼并不在意,这孩子在部族里的时候就没有什么朋友,跟着自己之后就更加的没有玩伴了,现在,她想跟那个罪妇说说话,看她们如何做衣服也是应该的。
穷极无聊之下,云初的目光落在了书架上的书本,随手拿了一本发现是一本《隋书》》
看看封面,上面的编修是魏征,魏征的名字下边分别是——颜师古、孔颖达与许敬宗。
每一个参与编修的人都是声名赫赫的家伙,云初就慢慢的翻看这部《隋书》。
总体上,《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
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
如隋文帝之“刻薄”专断,“不悦诗书”,“暗於大道”,隋炀帝矫情饰貌,“锄诛骨肉,屠剿忠良”等情况,都照实写来,了无隐讳。
然而,云初感兴趣的不是这些政治部分,因为隋朝的很多律法与制度,以及人情往来与大唐迥然不同,基本上没有太多相似的地方。
相比政治而言,他对书里面编纂的奇人异事以及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更加感兴趣一些。
不知不觉,云初就看到了一个叫做麦铁杖的人的名字,这家伙是一个邮递员,跑的非常快,曾经有“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的记录,不仅仅如此,这家伙还有从京城夜送诏书到徐州,“夜至旦还”的伟大记录。
从长安到徐州?还他娘的夜至旦还?
长安,徐州这两个地方云初都不怎么陌生,所以,在脑子里算计了一下,就对这本《隋书》没有太大的信任感了。
因为他上一次从西安去徐州是开车去的,车开的飞快,跑的大部分路段还是高速,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跑了九百公里的路。
夜至旦还?扯什么蛋呢?
就在云初准备把这本记录着魏征污点的书放回去的时候,他的脑海中突然跳出来驿足这两个字。
没错,驿足就是大唐的邮递员,他们常年奔走在大路上,为朝廷,或者为富贵人家传递一些信件,以及轻便的物体。
这些人不但熟悉路况,更加熟悉道路上的各种势力,再加上这些人的武力都不差……刚才听马龟说,东城驿站里就养着不少这样的人。
於是云初就再一次出现在了马龟的办公室。
不得不说,马龟这个家伙的身家应该远不是云初看到的那么一点,仅仅是他办公室架子上放置的各种货物小样,云初就明白了,这家伙的买卖做的非常大。
“哦,郎君想要雇佣驿足,为郎君跑腿吗?”
云初笑道:“是帮我送一批货去长安。”
马龟大笑道:“这简单,某家这就去把驿足头目唤来就是了。”
云初按住马龟的手道:“马兄,小弟的这批货包括小弟与小妹。”
马龟皱皱眉头道:“这就难了呀。”
云初道:“这有何难呢,送人与送货应该没有区别吧?”
马龟皮笑肉不笑的道:“区别很大。”
云初轻佻的挑挑眉毛道:“财货上的差别吗?”
马龟为难的道:“如果郎君要回长安,可以在姑臧招募一些武士就可以了,用不着这些驿足,费用也少。”
云初叹口气道:“我不是没有想过去招募一些武士,去了集市看过之后发现,那些人连一双鞋子都买不起,你觉得这样的人靠谱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