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脸不要脸,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德行,竟然跟我们小姐抢男人,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胖嬷嬷转身命令几个壮仆:“来人,把她给我捆了,直接沉塘。”
“好呀,你们可别让我失望。”
沈月殊压低声音:“皎皎,好汉不吃眼前亏,咱们回屋吧。”
“瞧好吧。”她这个人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一个二个还愣着干什么,是被这个骚货迷住了……”胖嬷嬷不耐烦了,踹了壮仆一脚,“老娘今天就要了你的命,看你还怎么发骚?”
胖嬷嬷的声音卡壳了,只看到一座暮灰色的小山朝她的方向压了过来,脚底下地面都在微微颤动。
突然一只黝黑色的大手就伸了过来,捏着她的脖子,显示拎小鸡仔一样把她拎了起来,整个人都吊在男人的掌心里,脚尖距离地面足足有三十厘米。
很快她就喘不过气来了,大胖脸涨成了猪肝色,手脚并用地拍打着男人。
可她一百五十斤的体重,在男人手里像个大号的玩具,根本翻腾不起什么水花。
“佛门重地,不宜杀生,你让她吃点苦头,别玩死了就成。”
“遵命,姑娘。”
男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除了地上的脚印,证明他来过。
剩下的几个壮仆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
沈月殊惊掉的下巴还没来得及合上:“皎皎,那人是谁呀,我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
“你应该也知道他,石敬亭,仁康五年的文武双状元。”
她这么一说,沈月殊就明白了,原来是石敬亭,天生神力,身高两米一,体重三百斤,怪不得她刚刚就算踮着脚尖都看不到男人的脸。
石敬亭可是当年的风云人物,殿试的第一名,武试也是第一名,前途不可限量,后来在宫宴上了表演舞剑,剑穗不慎坠肉,划伤了张贵妃的侧脸,被革职流放,如昙花一现。
“你怎么会认识这种人?”
“路上捡的,当时他正沿街乞讨,被地痞欺负,石敬亭失手打死了地痞,地痞的家人拦着他要报官,要他偿命,然后我出钱帮他摆平了这件事,他也无家可归,就一直跟着我了。”
林莺时权当自己养了一只大型犬,安全感十足。
“没想到一代英豪,竟然会沦落到乞讨为生。”跳珠忍不住感慨。
“谁说不是呢,有道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沈月殊眼皮子跳了跳,总觉得这件事透着蹊跷,虽然她没看到男人的正脸,可看气度看风姿都不像是沿街乞讨之人,身上带着渗人的凌冽与肃杀。
“我跟你朝夕相处,怎么不知道你捡了个男人,什么时候捡的?”
林莺时托着腮想了一会:“从定王府回来的路上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