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重口味 酒小七 1626 字 4个月前

1突然就喜欢上了

我和钱唐的恩怨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我两岁,钱唐刚满一周岁。

我家和钱唐家是邻居,父母辈的交情很不错。那天钱唐的周岁宴,有人提议让两家人带着娃娃来个合照,於是四个大人规规矩矩地站着,我妈妈和钱唐的妈妈并排,手里分别抱着个娃娃,还让两个小娃娃靠在了一起。

一二三,准备好了吗——

小孩子嘛,你们都懂的,好奇心很强。当那个两岁的小女娃看到旁边一个宝宝的双腿之间有个不明物体时,便兴致勃勃地伸手去摸……

预备——茄子!

於是,这历史性的一刻,就被伟大的摄影师记录了下来。

那时候我们俩加起来才不到三岁,而我,成功地把他猥亵了……

自此,我成为了我们小区里年纪最小的女流氓的记录保持者,堪堪二十年过去,此项记录依然无人能破,无数色女只能望洋兴叹,黯然神伤。

很久以后,当我喜欢上钱唐时,我把这张照片备份了一张藏在枕头下,打算作为杀手鐧使用——如果钱唐不从了我,我就拿出它,强烈要求对此照片男主角负责。

……

钱唐这厮从小就受欢迎,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这小子总是一副乖宝宝的样子,不知道骗了多少糖果,对此,我很是嫉妒。因此,我那纯真的童年,就被这嫉妒的阴影笼罩了。

於是我开始欺负钱唐,后来,欺负他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比如让他帮我抄作业,花他的钱,弄坏他的玩具,等等等等。钱唐一开始的时候还知道反抗一下,后来他终於绝望了,任我欺凌。

其实钱唐此人并不像他表面上这么乖巧,相反,他很阴险,只是阴险得比较低调。谁要是惹毛了他,绝对会吃到苦头……我也是在血和泪的教训中明白了这一道理的。

……

时光荏苒,一转眼,我们都上了初中。钱唐刚上初一的时候,他爸妈给他买了辆自行车,打算锻炼他的独立能力,让他以后每天骑车自己上学。我妈见状,效仿之,也给我买了一辆。

我不禁感叹,我妈真是太不了解她女儿了……

於是,从此以后,我每天心安理得地坐在钱唐的车后座上,至於骑车,我自始至终都没学会,或者说根本没学。

那时候,我上初二,钱唐初一。男孩子的发育本来就比女孩子晚一些,而且钱唐更是比同龄人还要矮一点,他每天载着我这么个庞然大物上学,到了学校的时候已经满头是汗。

后来钱唐的个子长到了一米八三,我认为我对他初中时候的锻炼功不可没。

……

钱唐上高一的时候,已经很具备招蜂引蝶的潜质了,证据就是我经常在他书包里翻出来的信、零食以及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当然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被我据为己有,后来钱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连那些肉麻的情信也统统塞给我处理了。

我更嚣张了,甚至有一次公然在作文里引用了那情信里的几段话——没办法,这个作者太有文采了,看得我口水哗啦啦地流。当时才上高一的钱唐正厚着脸皮做高三的物理卷子,一边做一边十分不屑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我和钱唐经常一起做作业,这小子的物理和数学好得令人发指,而英语又差得不可思议。而我,则是完完全全的应试教育的产物,各科成绩都拿得出手,但也没有特别出众的地方。

不过这次抄情信事件的后续是我所没有预料到的。由於我这次作文写得太出众了,以至於被全年级的语文老师拿去自己班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