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2 / 2)

七根凶简 尾鱼 3085 字 4个月前

坟墓还有没完成的?一万三皱眉:「帮人下葬的也太敷衍了吧。」

另一头,炎红砂还在心惊肉跳,木代问:「你真踢她头了?」

「踢了。」

「那还不道歉?」

木代还真是一如既往,讲究着「事死如事生」的礼貌,炎红砂赶紧双手合十,念叨着「不好意思」连鞠了几个躬。

一万三也有点慌,他刚刚那是……挖了人家的坟?

真遭天谴,总感觉头顶上随时会有一个雷劈下来,赶紧也念叨了句对不住,改天一定买几刀黄纸来烧。

罗韧沉吟了一下,又说:「那个陶卫氏,也就是卫姑娘,是被烧死的。这个头颅明显焦黑,我怀疑,她可能闺字就叫柳儿。」

曹严华吓了一跳:「可是,她不是跟她老公合葬了吗?」

他还记得她老公姓陶,这卫姑娘嫁过去之后,叫陶卫氏。

罗韧回答:「有人,偷偷把她弄到这来合葬了。」

说着,他指了指石板上的那几个字:「我也是推测,因为这个凤子岭,是那个认字犬归老和死掉的地方。」

「那个认字犬,到了凤子岭,一心等死,但到底是人,知道不能曝屍荒野,所以为自己挖了坟,也要立碑。」

「或许就在这一过程中,它又动了一些心思,觉得活着没能得偿所愿,死后不该孤零零一个人。」

曹严华激灵灵打了个寒噤:「小罗哥,你的意思是,它去到陶家夫妇下葬的地方,把那个卫姑娘的屍首……给起出来了?」

罗韧点头:「有可能。」

「陶氏夫妇合葬的墓,从表面上看没有毁损。但是我记得,曹胖胖当天摔下了一个地坑——地坑的位置低,从低处是可以打穴通往棺材的。当时你们注意过,地坑里有没有洞吗?」

这个还真没注意,一万三皱了皱眉头:「即便真的有洞,也很容易填上的,尤其是那个……」

电光火石间,他忽然想到什么,啊的叫出声来:「尤其是那个认字犬的石雕,半埋在土里的,我和曹胖胖抬的时候没太注意看——那个石雕,会不会就是堵洞的?」

也许是,也许不是,但这些都是小节,罗韧并不想深究,继续说下去:「它的身量小,可以钻很小的洞。把一具屍首从山里移到这里,对它来说太困难,也太显眼。而且当时的那把火很大,我怀疑陶氏夫妇早就烧的屍骨难辨,但头颅倒是好认的——尤其是摆在一起,单从重量和大小上就可以辨认男女。」

木代后背发凉:「所以,它只拿了头颅过来?」

「不止,还有一些……」罗韧皱着眉头,指了指那些随葬物,「有些可能是火场里扒拉出来的,但像是头发、绣鞋,我怀疑是它平日里藏的,女主人丢了什么东西,也不大会疑心到狗身上。」

末了看那块石板:「这个卫大护,可能就是那个认字犬的名字——它被卫家收养,自己决定姓卫。狗是养来看家护院的,卫老夫子是个私塾先生,或许逢事讲规矩风雅,给自家的狗起名叫大护。」

但那条认字犬后来活了很久,甚至因为凶简的关系,试图走出凤子岭,离开之前,它把坟埋上,石碑倒翻,又盖上土,恢复成了平常的样子,即便有人进山,也不会留意明洞这样的位置——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居然被曹解放给啄出来了。

原来是这样吗?

炎红砂呆呆看那个头颅,还有随葬的物事,顿了顿说:「要么……埋回去吧,这卫姑娘也挺惨的,好心收留了条狗,生前搭进去了,死后也不安生。」

想到自己还踢了那头颅一脚,即便道了歉了,心里还是堵的厉害。

一万三叹了口气,走到那个土坑边上,推着土,把簪子绣囊什么的推进去,说:「看见曹解放在那啄啄啄的,我还真以为红砂家手抄本上的法子灵验——原来是发现这些金簪子玉镯子了……」

罗韧心里一动,说了句:「慢着。」

他拿过赏金猎人,开启,探盘对准土坑。

进山以来头一次,液晶盘亮起,滴滴的提示音不绝於耳。

每个人都忽然紧张起来,罗韧吩咐一万三:「簪子拿走,玉镯子也拿走。」

一万三喉咙发干,抓起簪子和镯子,怕影响赏金猎人的敏感度,一口气跑了老远才放下了折回来。

赏金猎人还在响,液晶盘上渐渐显出杂乱的轮廓来。

罗韧沉声说了句:「再往下挖。」

***

沙土扬起,一万三和曹严华两个人,两柄军铲同时作业,罗韧半跪下*身子,探盘一直下指,滴滴提示音也越来越响。

咣当一声,铲尖碰到什么东西。

一万三和曹严华对视一眼,同时把军铲搁到边上。

屏息静气,伸手进到土里,慢慢往边上扒,这一瞬间,几乎是考古学者发掘文物的心情。

有黝黑色的,紫亮的,长条的木简,目测长宽,罗韧脑子里下意识跳出一串数字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曹严华鼻子一酸,觉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小罗哥,这是凶简吗?」

没有戾气,谈不上「凶」简,只不过是当初老子引七道戾气於七根木简的「木简」而已。

罗韧伸手拿起来,很沉,屈指弹叩,噌噌有声。

像铁桦木,据说硬度很大,超过某些钢铁,入水即沉。

「再挖。」

一根,两根,三根……

伴随着军铲的起落,坑下渐渐明晰,数根木简杂乱的交错摆放,就在半濡湿的土层之间。

又一次铲土之后,光华一转,有金黄色的、精工雕镂的凤凰头首露出土层,映着愈来愈盛的日光,迫的人睁不开眼睛。

听到曹严华愣愣地问:「怎么是金的呢?不是说是青铜吗?」

他当然没专门去博物馆看过,但是电视里,图片上,看的也不算少,那些惇惇实实的青铜器,青不青灰不灰的颜色,光看上去就觉得年代久远。

一万三说:「红砂爷爷的手抄本上,不就把青铜叫吉金吗,我后来查过,青铜本来就是金黄色的,接近18k金。后人看到的那些,大都是氧化生了铜绿的。」

罗韧没有说话。

他之前一直纳闷,被凤凰鸾扣扣封的七根凶简,必然是寻找隐秘之处妥善收藏,认字犬是怎么阴差阳错打开的呢?

现在明白了。

***

也许要回溯到几十年前,甚至近百年前。

不知道是白天,还是晚上,那个叫卫大护的认字犬,吭哧吭哧,在深寂无人的山里,挖着自己死后的墓穴。

它有长长的时间,细细凿着简陋墓碑上的字,凿累了,就挖几铲子土,身边端端正正放着那些它要带到地下的一切,绣囊、金簪、玉镯,还有头颅。

一铲,又一铲,随着沙土的扬出,一个埋藏了许久的秘密,就快……重见天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