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初恋
安达是学校有名的冰山美人,平时对每个人都极温和,对我,就更是特别了,因为我救过她的命。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当时我十五岁,一个人无聊,也不是无聊,只是我受不了赤发狂魔那近似於变态的折磨,偷地跑到城外去玩。
在风之大陆阿拉西亚的土地上,人类虽然已统治了300年,可是野外还是有不少极具攻击性的生物,一个人走是极危险的,但当时我自恃艺高胆大,根本不在乎这些。
「如果谁敢惹我,我就宰了他下酒!」我这么对自己说。
就在大道边的一片枫树林里,我看到了安达,那个让我一生魂牵梦萦的女人。
当时她还不是我的老师,正在来风都的路上,遇到了一只狮鹫的袭击。
狮鹫是一种很可怕的猛禽,有着狮子的头和秃鹭的身体,却比秃鹭大多了双翼展开有近10米长。它锋利的爪子可以把狮虎撕成碎片。不过大多数狮鹫已被子人类驯化成了人类飞行部队的座骑,但也有一小部分在野外不受控制,成为人类的隐患。
狮鹫拥有狮子一般强大的力量和鸟一般灵活的身体,拥有锋利的爪子,纵使是一个高级的剑士或者一位高级魔法师遇上了也相当的头痛,因为它可以边打边跑,打得过就把你撕成碎片;打不过就飞上天,等到你不在意时再下来骚扰你,反正你不会飞,直到杀死你为止。
安达是位魔法师,力量不弱,当时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和狮鹫近身格斗,魔法师是最怕和人近身格斗的。
尽管当时我不认识她,但看到一位美人有难,当然就冲了上去,拔出了我的剑。
当时我还手中只有一把普通的剑,可是当时的我已能使出堕落天使化身,这个世界上仅次於龙战士变身的最强的变身力量,但我并没有用。
杀鸡何用牛刀?
我这么对自己说。
我对自己的武艺有绝对的自信,在当时或许应说是自负吧,人们常说初出江湖天下无敌,行走三年寸步难行,恐怕就是这个道理。
父亲指导我武艺时最爱说的话就是搏狮用全力,搏兔亦用全力,可是我都没有听进去,或许要吃些苦头才听得进去吧!
我取的是狮鹫最脆弱的颈部,「以雷神的愤怒为契约,大自然的精灵们,共鸣吧!」
一出手,我就打出了我最得意的绝招──飞龙雷电斩!
剑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朝狮鹫的脖子斩去,狮鹫的注意力都被安达吸引住了,当剑临头时才发觉,我很轻松地把它的头砍了下来。
太容易了!
什么狮鹫,不过如此而已!
片刻的放松使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就在我得意洋洋的时候,狮鹫临死前本能地一记反击,锋利的爪子一扬,在我的胸口划出了一道深深的血槽,鲜血象泉水一样地喷出来,剧烈的疼痛当场使我就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