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双龙会
「在这个强者生存的时代里,你想不和人动手根本是无法做到的!」
我把左手按在逆鳞的剑柄上,一股熟悉的感觉从剑上传来,我不禁又想起了以前父亲对我说过的话,死老头,为什么你说的总是那么准。
「很好,不过,为了公平……」
缪斯看着我点了点头,他举起了左手,,我感到封龙印的力量正在他的手上聚集,这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
缪斯一掌击在自己的胸口上,「我比你大上七个月,完成第二次褪变也已有半年多了,如果就这样和你决斗,那是不公平的。所以,我把力量降到我刚完成第二次褪变时的程度,再和你决斗!」
「我的天,这头疯牛。」
我望着自信的缪斯,心里直犯嘀咕。小时候我虽也常和人打架,但几乎很少和人正式的比武。因为我打架时多半是主动找上门去和人打的,而且我只和打不过我的人打架。
什么,说我无耻?笨蛋,打架当然要找打不过自己的人打,这样才好保持不败的威名嘛,去惹比自己强的人,那不是找死吗?
记得那一次我就是因为一时意气用事,为了自己的小弟,去惹了一个比自己强得太多的人,结果受尽了他的凌辱,现在想起来,都还羞愧万分,悔恨不已。
至於和人正式比武切磋武艺,我是决不会做的,因为这时我的对手则多是和我相差不多甚至是比我更强的人,那是费力危险的事情,加上刀剑不长眼,万一我失手伤了别人,那就不太好了。小时候,因为都是龙战士的后人,缪斯和迪卡尼奥都曾找过我比试武艺,全被我用各种理由拒绝了,不过,这一回我是躲不过了。
「今天真是衰到家了!」
我从地上抽出逆鳞,久违了的逆鳞落入我的手中,与体内的暗黑龙的龙气合而为一,兴奋地颤抖着,发出低低地鸣叫,此时,缪斯手中的破日刀亦起了共鸣,沉默了数年之久的逆鳞,终於有机会再度和人交手。
当我从地上抽出逆鳞的一瞬间,缪斯的眼神猛地发亮,破日刀上的杀气在瞬间提升到极点,周围的空气的温度急剧地升高,热得彷佛就要燃烧起来一般。我们两隔着个火堆对峙着,在能熊的火光的照映下,缪斯的脸就像是铁板一样的坚硬。
「??!??!??!」
站到我身边的鲁斯贝尔,由於受到缪斯的杀气的影响,剧烈地喘息着。他感觉到自己的肉身有如处於火炉之中一般灼热,而精神上却好像处於冰窑中一样寒冷,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感觉压得他无法呼吸,鲁斯贝尔张开大口想喊叫,可是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缪斯,你要逼我决斗,也不要伤及我的兄弟啊!」
我一边运起体内的暗黑龙的力量抗拒着他不断逼过来的杀气,同时伸出右手按在鲁斯贝尔的身体上,将一部分力量输入他的体内,帮助他对抗缪斯的杀气,当鲁斯贝尔平静下来的时候,我的手一动,轻轻地将他送到我身后十多步远的地方。
我这样做有点冒险,因为缪斯要是趁这个时候进攻的话,我一定完蛋,好在这个混蛋自视甚高,并没有趁人之危,要是换个情景的是我的话,那我一定毫不客气的。
送走了鲁斯贝尔之后,我这才举起逆鳞,逆鳞的剑尖对着破日的刀尖,开始地提升着自己的杀气,我的双眼和缪斯的牛眼寸步不让地对视着,赤甲龙和暗黑龙的决斗终於开始。
熊熊的火光像是盛极必衰似地,突然暗了下来, 就在光线由明转暗的一瞬间,我抢先出手。
我先出手,并不是因为我找到了缪斯的破绽,只是因为我是个喜动而不喜静的人,站得太久对我并没有好处,再说,历代暗黑龙战士的特点本就是以快制敌,以动为主。
我的第一招的名字就叫「惊异!」
每个龙战士都有自己的特色技能,赤甲龙缪斯的特色技是火系的魔法,刀法走的是刚猛沉稳的路子,而我的擅长的是黑暗魔法和雷系的魔法,剑法走偏锋,以快为主,以情为招,我的这一剑包含着雷电的力量。名字就叫」惊异」。
父亲的死讯传来时我的第一种感觉是震惊和失落,这一招就是当时我的感受。我的武艺最大的特色就是招式中包含了我对人生的感悟。
在武学修炼上,我并不是个很勤快的人,我最喜欢简单容易速成的修炼方法,在剑法的修行上,我是以情为招,以意御剑。此法学剑自然比傻乎乎地练剑要快了许多。只是,这种方法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用剑的人心中不能有破绽,不能有缺憾,我的心灵只要有了一点的缺憾破绽,就会变为阿尔姆斯的脚跟,成为剑法的致命之伤。
我的身体越过火堆,逆鳞划破我们之间不足四尺的空间,有如闪电般地向缪斯刺去,直取咽喉。缪斯嘴角闪出一股近似嘲弄的微笑,破日横移,硬是将这一剑牢牢地封死。
刀剑交击,爆出的火花照亮了我们两人之间的空间,闪耀不已的光线映得我和缪斯的脸一明一暗地,这家伙和人决斗的样子真难看,就像是木头一样,没有丝毫的表情。
赤甲龙之力和暗黑龙之力通过两剑相互交击,相互碰撞在一起,我和他同时变身。巨大的龙翼从背后升起,双方体内的龙气溢出,形成一红一黑两条龙环绕在身体周围,扬向半空,暗黑龙与赤甲龙的气劲盘旋嘶咬成一团,红黑交错,非常地好看。
随着我们俩不断地加力,逆鳞和破日剧烈地磨抆着,发出喀滋喀滋地难听的声音。
在力量硬碰硬的硬憾之下,我不支后退。
缪斯把力量降到第二次褪变时的状态时,我和他的功力已不相上下,但在兵器上我还是吃了点亏。逆鳞斗巧不斗力,如果说破日是一个身材肥大的相扑手,那逆鳞只是个苗条的少女,硬拚铁定吃亏。
「地火焚城」
退后的结果就是对手的攻击力更强,破日在气机牵引下,顺着我的后退之势带着一团火焰潮水般地向我攻来,这就是缪斯刀法的风格:其疾如风,其掠如火。
只是切磋一下嘛,没必要这么狠吧?
我的身体高速地退后着,由於速度极快,缪斯的这一刀切过来,无法用足力道,被我轻易地挡住了。
借着缪斯这一刀的力量,我一个侧转身,脚尖一点,身体像鬼魅一般地飘动开来,晃到了缪斯的背后,逆鳞从上而下,斜劈斩向缪斯地右臂。
缪斯的身体原本不动,身体以两脚的脚尖为中心点,轻轻地打了半个转,正好变为面对着我的这一剑。
「当!「刀剑刚一接触,我又借着这一击的力量再度飘移开来,换到缪斯的侧面,又是一剑斜砍,而缪斯脚步微微一动,破日再举,又封死了我的这一击。
就这样,我有如悬浮在空中的马蜂,像没有重量似地,不断地高速移动着身体,从不同的方位向缪斯发动攻击;而缪斯,就像是我练剑的靶子似地,身体几乎是原地不动,只是靠着脚尖脚跟的转动,一柄长刀左遮右挡,上下翻飞,滴水不漏地封死我所有的攻击。
缪斯静,我动;
缪斯慢,我快;
缪斯守,我攻。
※ ※ ※ ※ ※
历代的暗黑龙龙战士,武艺多少都有不同,但都有两个相同的特点:快和蚀。
快!
身法快,剑法也快。
祖先们最爱玩的把戏就是死里求生,险中取胜,先祖卡鲁兹是如此,祖父是如此,父亲亦是如此,他们的身法和剑法,最讲的就是「间不容发」,用最快的速度,以最小的间隙,在最惊险的形势下战胜对手。
只是到了我这一代,我天性懒散,学武不努力,又有点怕死,本着打不过就跑的习武原则,快这一特点我是学得青出於蓝,炉火纯青,至於险中求胜,死里求生,去死吧,打死我也不干!
知子莫如父,死老头也了解这一点,知道我的德性,所以才什么也不教我,让我自由发挥。要知道,间不容发这四字要决,半点马虎不得,我这个掉儿郎当的性格,学个不三不四,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丢了先祖的脸不说,还会连命也会没了。
「间不容发」这四点的要决,到了我手里,也就成了一击不中,立即远逸。
(父亲:狗屁,分明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嘛!)
※ ※ ※ ※ ※
我一口气攻了三十七剑,缪斯也牢牢地挡了三十七剑,表面上,我威风八面,从四面八方不断地攻击震憾着缪斯,牢牢地掌握了主动权,可是暗地里我却暗暗地叫苦,这种打法虽然风光好看,可是如此高速地移动,却最耗体力。
由於缪斯守得严严实实,不落下风,实际上我根本没有争到主动之势。如果我这一轮急攻不能攻破缪斯的防线,等我气力不足,攻不动,速度慢下来的时候,那就是我的遭殃之时。
击出第三八十剑之后,我纵身跳起,双手紧握逆鳞,打出「惊艳」。
「惊艳!」
当初我在这片树林里初见安达时,那一眼的风情,那一眼的美态,深深地震憾着我,我一下子就被她给迷住了。这种感觉溶入我的剑法之中,就成了「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