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闪金镇的夜生活(上)
“喔喔喔。”看着铜镜里自己的模样,雷文笑着摊开手掌:“我的手艺还没有退步嘛。”??他换上了从前混迹於蒙恩城的衣服。
上身穿着紧趁利落的棕色亚麻衬衫,袖口收紧,领口微开,下身是一条宽松的白色亚麻长裤,脚踩黑亮皮鞋,看上去颇为潇洒不羁。
前庭头发抹上一层油膏,长发扎成短马尾,最精巧的还是用碳粉抹在鼻根的一小片阴影,使得本来凌厉的面孔柔和了许多。
要是第一次见面,任谁也不会将他和男爵联系到一起。
“小蜜蜂要开始采蜜咯!”
轻巧地踹开房门,雷文迈着欢快的脚步从政务大厅后门悄悄溜出了门。
太阳已经完全落下了山,政务大厅所在的“中央街”行人渐少,但“酒馆街”却迎来了自己最热闹的时候。
酒馆街也叫“佣兵路”,但其本来的称呼却是“采石场区”,因为临近鹰嘴山采石场而得名,本就是采石场矿工的集散地。
后来佣兵公会在这里开设了一家分会,又有许多佣兵流入流出。
无论是佣兵还是矿工,都是手上有钱的主儿,在结束了一天的辛苦之后总会想着将钱花出去。
大大小小的酒馆就在这条街上蓬勃而起,短短二百米长的一条街,竟然挤下了四十多家酒馆!
现在正是喝酒的时候,街上到处都是不差钱的酒客,一身皮甲的多半是佣兵和冒险者,穿着脏兮兮粗布衣服的大概是矿工。
还有许多人穿着整洁的亚麻衣服,显然是平时在闪金镇各个店铺里头帮工的。
“真是热闹啊!”雷文混在的汹涌人潮中,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人流就是财源,为了争夺客人,酒馆们也是各显神通。
有的是在招牌上弄花样,要么做得极大,三米高的铺面五米高的招牌,隔着老远就能够清楚看到;要么在招牌上嵌进去各种酒瓶酒坛,一看就知道里面酒种齐全;要么用上了魔法手段,让自家招牌在黑夜里都放着彩色的光。
有的将厨房摆在门口,厨师在石头搭起的灶台上烹饪,铁锅煎着熏肉,烤炉里烘着面包,肉香加麦香飘散开来,勾人馋虫,热得满头大汗的厨子再仰头灌一口啤酒下去,光是看着就那么爽,让人忍不住就要走进去喝两口。
还有的酒馆,直接让女侍者穿着风骚而裸露的衣服站在门口,女郎手里还会刷弄着纸牌和骰子,显然不止有酒,里面的娱乐项目也是不少。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衣着清凉的女人靠在小巷的出入口,身上的布料加在一起都不够做件背心,只能勉强遮住若隐若现的要害。
她们对着路过的每一个男人搔首弄姿,要是有人看过去,她们就会挺起胸膛,抬起大腿,将自己的“卖点”尽可能地凸显出来。
“那位先生,别光看啊,只要二十个铜板,我这漂亮的胸脯就随你玩~”
“嘿,亲爱的,别走嘛,只要十个铜板,我就能让你爽上天~”
“喂~那几个佣兵哥哥,来看一眼嘛,我还有好几个姐妹呢,亲姐妹哦~”
这种揽客的说辞,雷文见得多了,这些所谓的亲姐妹,互相之间年龄的差距可能要比母女都大。
换做从前,雷文说不定就要扑进去,撒上一把铜币,好好地弄一个天昏地暗,但现在嘛,这种庸脂俗粉却入不了他的眼。
来都来了,先喝酒!
选了一家名叫“母马横幅”的酒馆,雷文推门而入,那股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酒精味儿、肉香味儿、汗味儿、脚臭味儿、劣质的脂粉味儿混合在一起,足够将人熏个跟头。
随着气味儿一起到来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声音,喝酒时候的较劲声,吹牛声,争吵声,还有侍女被人拍了屁股的尖叫声以及紧随其后的耳光声。
就像是一只跳回了水中的鱼儿,雷文轻车熟路地走到柜台边上,将两枚铜板拍在上头:“一杯啤酒!”
咚!
沉重的橡木酒杯落在油腻的吧台上,雷文将其端起一饮而尽。
没错,就是这种劣质啤酒专属的马尿味!
“啊~爽!”
炎热夏日,还有什么比一杯满是气泡的啤酒更能让人舒心的呢?
“再来两杯!”说着,雷文又将四个铜板拍在了柜台上。
酒保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二十多岁,五官分明、轮廓清晰,亚麻色的头发编成辫子盘在头上,颇有几分苏菲·玛索的神韵。
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匀称的身体上穿着这个时代最常见的灰色粗布长裙,腰肢被束带牢牢捆着,也将那两团面包挤压得圆润而饱满,几乎是冲撞着要挤入人的眼睛。
汗水浸透了她的脸颊和胸膛,显出一种油润的光泽来,起伏之下,更是要将人的眼睛都吸进去。
当她弯着腰将两支酒杯推到雷文面前,那深邃的沟壑跃入眼帘,在昏暗的油灯照耀下,连方向盘上鲜艳的摁钮都隐约可见。
雷文终於知道,这家名字起得古怪、门面也并不吸引人的酒馆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生意。
在遍地都是庸脂俗粉的酒馆街,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出挑了。
“嘿,美人,交个朋友?”雷文脸上带着笑意。
伴随着金属悦耳的颤动,一道银色弧线划过半空,落进了女人宽敞的胸怀之中,那冰冷的刺激让她皮肤上升起一片鸡皮,原本冷漠的眼神立刻迸发出了火辣的热情:“佩蒂,你可以叫我佩蒂,你呢?”
“嗯……你可以叫我温锐。”雷文的身躯微微前倾,嗅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浓烈而诱人的荷尔蒙:“我可以叫你佩蒂妮吗?”
在凯恩斯帝国,名字后面加上一个妮字,就是对女性的昵称,通常是年长者用来称呼小女孩的。
佩蒂以手掩鼻吃吃一笑:“你看上去可比我还小呢。”
“但我一定比你见过的所有人都大。”雷文压低了声音:“说不定,到时候你还会叫我‘爸爸’呢!”
“哦,吹牛的人我见得多了,还没有人能像你这样自然呢。”佩蒂脸上带着笑意,身体却还钉在原地。
一枚银币能买到她的笑脸,却还远远不够让她做得更多。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来试试呢?”雷文将一枚银币摁在她的手心,拉着这只柔软的手向自己的怀中探去。
“嘿,那个黑头发小子!你在干什么!?”粗粝的暴喝声响起,佩蒂猛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
雷文回头一看,只见一个满身肌肉的中年壮汉就坐在他身后不远处,正对自己怒目而视。
“哈哈,老琼斯又拦住了一起对她女儿的调戏!这是本周第几个想要占佩蒂便宜的家伙了?”
“第三个了,到这里的外乡佬,谁不得吃上一回亏啊。”
“不过那小子看起来马上就要成功了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能拉住佩蒂的手呢。”
这些人的议论已经给出了足够多的信息,其实就算没有,雷文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无外乎拿自己的女儿当成活招牌,勾引好色的酒客,让人以为能够得手,从而套取数额不菲的小费。
人性有时候就是这么贱,越是得不着的就越是想要拿到手,而且十分不愿意让别人先得手。
要是运作好了,就靠着这么一个姑娘,足够让酒馆的生意好上十几年。
在蒙恩城的时候,雷文也是看到吃不到的众多男人中的一员,但现在他可不打算再吃这种亏了:“你就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当然!”老琼斯秀着自己壮硕的三角肌:“蒙恩城的老兵!曾经亲手砍掉过三个脑袋,所以你最好还是安生一点。”
雷文打开了真理之眸,视野扫过,在座的所有人,无论是佣兵还是矿工,没有一个身怀超凡力量,甚至连附魔装备都没有。
他嘴角牵起一丝笑意:“可我足足付了两银币加六个铜币,蒙恩城的酒也没这么贵啊。”
“蒙恩城是蒙恩城,我们闪金镇的酒就是这个价钱。”老琼斯张嘴露出一口黄牙,粗野地笑着:“能喝就喝,喝不起就滚!”
经营酒馆多年,老琼斯一眼就能看出雷文不是本地人,当然要好好宰上一刀。
对於这个帅气而多金的男人,佩蒂心中还是颇有好感,不想看到他吃亏,低声劝道:“我父亲脾气很大的,你还是快点走吧!”
雷文对着佩蒂摊开手掌:“先把那两枚银币还给我。”
他的目光滑向佩蒂的胸膛,温柔一笑:“或者,让我亲手把第一枚银币取出来。”
砰!
老琼斯的拳头重重捶在桌子上,震得酒杯都飞了起来:“小子,再敢胡说,我就把你扒光了扔出去!”
雷文轻佻地说道:“那你大可以试试。”
眼见两人针锋相对,酒客们顿时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开始起哄。
“老琼斯,你难道年纪大了就软了?上去揍他啊!不打掉他两根门牙,之后你这酒馆怎么开啊?”
“那个叫温锐的小子,别光说啊,上手!掏她!”
“嘿,我赌十个铜板,这小子在老琼斯面前撑不住十秒锺!”
老琼斯却没有被起哄声冲昏头,酒馆里打架是常态,可要是砸坏了桌椅板凳就不好了,这些可都是他利用佩蒂的美色积攒出来的,一点都不舍得浪费。
从鼻子里喷出一口酒气,老琼斯亮出了胳膊上的肌肉:“小子,咱俩来掰掰手腕,要是赢了我,两枚银币随你带走!要是输了,你自己脱光了滚出去!”
“喔喔喔,那可不行。”雷文摆着右手食指说道。
老琼斯不屑道:“不敢的话,就回家吃奶去!”
雷文笑着摇头:“那两枚银币本来就是我的,我为什么要和你赌。”
说着,他看向佩蒂的胸口:“要是我赢了,我要她也把自己脱光。”
“小子,你别太过分了!”老琼斯的脸像乌云一样阴沉。????雷文嘲讽道:“怎么,对你那身腱子肉没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