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敬轩听李观涛稍稍描述了下样貌,说是个年少女子,因头上包凉帕遮住了发髻,也看不出是少女还是妇人,便答应立刻去办,扶着李观涛爬上停马的平岗一道下了山,到山脚处交与那家人,分开后便照了先头吩咐,往西林村去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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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得有多快,死得也有多快。林娇前世深谙此理,所以一直谨小慎微,哪怕再得意,在旁人面前也绝不忘形。但是现在,她发现自己一时大意,居然栽在了这个坑里。
她觉得自己今天其实根本不该到这地方来的。反正坝口已经决过一次,只要没人脑子犯抽再去堵住,以后应该就不会出事了。实在没事情闲得慌,吃饱了在家躺着睡大觉长二两肉也比顶着大日头一身是汗地爬到这里好,她可真是自虐虐到了犯贱的地步——然后随便遇到个人,觉得投机,嘴快就说了两句话……
好吧,她承认其实就是她一时肤浅病发作,忍不住想要卖弄,这才开口接话的。但她真的以为对方不过是个寻常乡下老汉,毕竟在这里能有机会找个人听自己发表发表这方面的意见还挺不容易的,这才即兴发挥了几句。没想到对方居然就是县令翁,还差点撞到了杨敬轩。她这运气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好,简直好到连老天都看不过去要给她使绊子了。
想想吧,要是被别人或者杨敬轩知道了她懂这个,还跑到县太爷面前卖弄,问起来她该怎么解释?上次是说她婆婆丁氏托梦,这次难道还托梦?连她自己都说不出口。再追问下去,只怕她是假春娇的老底也要被揭。她好不容易刚捞到了这人生的第一桶金,正计划着往后闷声发财过安稳富足小日子,打死也不想因为出风头而被架上火场成火鸡。
林娇后悔不迭,下了山梁便一口气儿不停歇地往桃花村方向赶,只希望杨敬轩没认出自己,更希望那个李县令找不到人歇了心思,这样她好,大家也没什么实际不好。
拐过个弯,忽然看见前面有几个小孩手拿石块棍子在追什么,然后围成一圈嘻嘻哈哈的,靠得近了些,只听呜呜两声惨叫,一只浑身脏污的黑色小狗忽然一瘸一拐地从包围圈里蹿了出来,直直朝林娇的方向而来。
林娇定睛一看,觉得有点眼熟,再一看,已经认出来了,好像就是俩月前大水时救了的那只。当时她因为追赶这小狗落水时,这小东西也脱手不知所终,以为它极有可能被泥石压在了水下死了,没想到居然和她一样命大逃过一劫,只是混成今天这落魄样儿了。
那黑狗到了林娇面前时,彷佛也认出了她,忽然求救般地嗷嗷叫了两声,跑到她身后使劲扒拉着她裤腿。几个小孩已经气喘吁吁追了过来,对着小狗呼喝不停。
林娇低头看了眼这小狗,心想这样的情况下居然还能再次相遇,也算是有缘了。自己正好要开店,养了当看门狗也行,便稍稍护住了,从篮里拿出带来的干粮,递给那几个小孩说:「这是我家的狗,前些时候丢了。饼要不?要的话拿去,别几个大老爷们为难一只狗,羞不羞?」
几个小孩见有吃的,立刻伸手接了过去一哄而散。那小黑狗彷佛也知道得遇贵人了,呜呜撒娇了两声便绕着林娇的腿打转不停。
林娇蹲下身查看了下,见它一条后腿有被兽夹夹过留下的伤,伤口深可见白骨,已经腐烂生脓。当地人有在山上设兽夹捕猎的习惯。它被兽夹夹过,可见前段时间都是在山上的。兽夹一般很牢固,像它这样大小,被打住了居然还能逃脱下山,可算是极其少见了。
又见它身上除了脏了点,瘦了点,精神头瞧着还不错。爪子油亮,乌溜溜水润润的一双眼,睫毛扑闪扑闪地望着自己。上次黑灯瞎火地也没看清,现在发现它眉心上居然长了几道月牙样的白毛,十分漂亮,再抬起它后腿一看,公的,噗一声笑了出来,戳了下它额头,说:「以后叫你虎大王吧。」
虎大王很是聪明,见林娇指着地上的那个篮,讨好地伸舌舔了下她手,立刻蹿了进去躺下。林娇挽了篮,这才继续往桃花村去。
杨敬轩与李县令分开后,便立刻往西林村去。
西林村离此地二三十里,他到的时候,日头已经西斜,一进村就向人打听王大丫。这地的村人大多认识他,知道他要找人,哪有不帮的?偏从村头一路问到村尾,眼看天色抆黑了,还是没人知道王大丫是哪家的,更找不出符合他描述的人,只好离开。
他晓得李大人求才心切,又特意到附近的黄塘、梅溪几个村找族长一一打听,最后终於寻到了王大丫——却是真的呆呆傻傻,坐在门槛上歪头滴口水,不过十来岁的样子,必定不是白天里与李大人说话过的那个,眼见夜已晚,心中虽十分失望,却也只好先寻到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