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七月十四日

十三日星期五当真是倒霉的一天,还是设法寻找那阿剌伯人,今天,意外地发现鹿答也在找他,当我向鹿答走过去时,他奔开了。

七月十五日

没有结果。

七月十六日

今天是奇妙的一天,真正奇妙的一天,奇妙极了!在那条陋巷之中守了两小时,见到了那阿剌伯人,於是用枪将他指吓着,到了荒郊,这阿剌伯人讲出了一项惊人的秘密!

宝藏是在那个小洞之中,但是却在地下深达六十尺的一个地窖之中,要通过七度厚达尺许石板,才能够碰到宝石,但是每块石板上,都有着可以供人伸进拳头去的小孔,鹿答有这个能力,他能够使自己的手,伸下六十尺的深处去取东西,这实在是没有法子令人相信的,但阿剌伯人又不像在说谎。

终於,找到了鹿答,再到了那个废庙之旁,这次,鹿答的身上没有盖白袍,他的手臂在伸进那小洞之后,和他的肩头脱离了!

那不是幻觉,那是事实,他的手臂离开了他的肩头,到六十尺以下的地底去活动了,这是甚麽力量,这是甚麽现象?

这种力量,岂不是比任何财宝更诱惑人?鹿答具有这种神奇的力量,可是他看来却像一个白痴,那阿剌伯人的智力也高不了多少,这个秘密,看来只有阿剌伯人知道,但是这秘密应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於是,绝不犹豫地杀了那个阿剌伯人。

鹿答见阿剌伯人死了,一跃而起,想要逃走,可是他左手已被捉住。

他的左手随着离开了他的手腕,他继续向前奔去,但不等追上去,他又奔了回来,他的口中,发出了一阵阵奇怪之极的声音,相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懂得他在讲些甚麽,他竭力挣扎着,他身上的衣服被撕裂,他是一个令人恶心的残废人,但是他的胸前,却用发黑的麻绳,挂着一件奇妙的物事。

那是一个十分难以形容的物事,它像是一只烟盒,约有两寸见方。

在抢夺那奇妙的物事间,鹿答逃脱了。在知道难以追得上他之后,一声枪声结束了追逐,鹿答奔得快,但快不过子弹,他死了。

七月十七日

一连杀死了两个人,奇怪的幻觉不断而来,饮酒,只有酒可以驱除这种幻觉。

七月廿一日

大醉了四天,醒来的时候,人竟在医院中,我的手中,还抓着自鹿答身上取下来的那东西。鹿答和阿剌伯人的屍体已被发现了,没有人疑心,当然不会有人疑心我的。立即离开了医院,回到了住所,那东西可以从当中剖开来,用一柄薄薄的小刀,轻轻一撬,就做到了这一点,撬开了两半之后,发现其中的一半,全是薄如蝉翼的金属片。

金属片上有着许多点状突起,每一个突起点之间,都有着细痕的联系。

这是甚麽?看来倒有点像缩小的电子板,鹿答何以会有这样的东西?

另一半,也是许多薄片,在薄片上的则是许多奇怪的文字。

本来是奇妙的遭遇,变得更奇妙了。

杀了两个人,得了这样莫名其妙的东西,算是甚麽?幸而,曾低价购买了不少宝石,总算多少有点收获。

七月廿二日

离开了,鹿答和那阿剌伯人的冤魂似乎一直缠着我。

八月三日

仍然不知道那鬼东西有甚麽用,甚至不知道那是甚麽,曾将上面的文字给许多专家看过,换来的却只是讪笑,说那种奇怪的符号一定是自创的,岂有此理。

九月七日

今天遇到了古勒奇教授,他是古代文字专家,再将那种文字出示,他竟断定说那不是地球上的文字,这更可笑了,这当然是极可笑的,但不知为了甚麽,这东西竟也挂在胸口,当然不是用黑麻绳,而是用一根白金链,算它是一个记念品吧。

一月一日

那是突如其来的,子夜,人人在狂欢之中,停在海港中的轮船,汽笛大鸣,新的一年来临了,那东西挂在胸前已有半年了,由於它十分轻,是以早就不将它放在心上了,但是,真的,在新的一年来临之一刹那,它发出了奇妙的声响。

那是如同无线电报的「滴滴」声,连续不断。连忙退出酒会,到了一间储物室中,除下那东西来,打了开来,不但声音清晰传出,而且,突出的一点一点,都发出奇妙的闪光。

那种闪光十分微弱,但是它的奇妙之处,却难以形容,那种奇异的形彩,令人目眩,令人心跳,它自何而来,为甚麽,都不知道。

这种奇妙的现象,维持了十分钟之久才停止。

一月二日

终日注视着那东西,未见有异。

一月三日

记得第一次剖开那东西时,感到那一片一片有小点的突起像电子线路图,真的是麽?将它给专家一看,或者会有结果的,占美是加拿大一家大规模电子工厂的工程师,让他去看看,或者会有结果的。

一月十日

占美看到了那东西,他的判断使人吃惊,他宣称,那是设计极其精妙,绝不是地球上人类所能做出来的东西,那是电子工程的高峰,许多电子管,都被缩小了,而电子线路,也被化为轨迹,固定在极薄的金属板上,据他说,这东西中的七十片极薄金属片上,每一片上都有着上万的电子管。

那也就是说,这七十片薄片合起来,至少有七十万具电子管,那是地球上从来没有过的一具电脑,它可以做几乎任何事。

占美是表兄弟中从小便有神经质的一个,而且一度进过神经病院,看来,他的旧病复发了。

(一九八六年按:这种电子板,现在已经十分普遍,二十年前,都只是想像,说人类科学完全没有进步,似乎也不很公平。)

一月十一日

占美一直来罗唆不休,真后悔来找他,他坚持他的看法是对的,并且说他可以利用他厂中的设备,使挂在我胸口的「电脑」工作。一具有七十万个电子管的「电脑」居然可以挂在胸口,哼,我要离开他了。

一月十二日

他又来苦苦哀求,姑且答应了他,和他一齐到了工厂之中,他取了挂在胸口的那东西,用两根极细的线连结它,然后通电。

那两根线,是连结到一具工厂中最大的电脑显示器之上的,突然,所有的指示表都动了起来。

占美狂叫:「看到了没有!看到了没有!」

随着他的狂叫,厂内的警卫和负责人向他冲来,将他按倒在地上。在混乱中,抢回了这东西,溜出了那家工厂,不管占美了。

一月十三日

离开了加拿大,占美被送入神经病院,因为他破坏了价值数亿美金的一具大电脑,我似乎也被通缉,但占美不是真的疯子,他的话是对的,那东西和电子管有关,那是一具电脑,不属於地球人的电脑,这使人糊涂,的确,似乎占美是疯子,我也是的,谁知道呢?

一月十四日

谁疯了呢?到底是谁疯呢?

一月十五日

那是一具电脑,而且,极其轻微的电流,便能够使它生出反应来,两节干电池便可以使得突出的小点,发出微弱的亮光。但是那具电脑有甚麽用处呢?看来要经过不断的试验才能明白,没有人帮助,只好进行单独的试验,试验的办法,是不断地将之通电,不断地将之和各种不同压力的电流接触。

一月十六日

真正吓坏了,从来也未曾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疯狂的,疯狂的,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我一定是神经有问题了,我应该进疯人院麽?

一月十九日

整整醉了三天,才醒了过来。头脑开始冷静了下来了,细细地回想一月十六日所发生的事,那一切,都是实在的。

其实,那一切是不是实在的,只要我再来一次,就可以证明了,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再来一次。

那天,当那东西和七百伏特的高压电相接触之后,发出了一阵奇异的闪光,那一阵闪光的颜色是难以形容的,它似乎包括了世上所有的彩色,但是出现的时间却极短极短,接着,在闪光发生时,被闪光照到过的,我的右手不见了,我的右腕上是光秃的,没有手,手在哪里?手在甚麽地方?可是,手又是在的,我可以感到手在动着,只不过看不到,而且,左手也摸不到右手。

在惊骇欲绝的情形之下,向外狂奔而出,忽然间,我看到了自己的手,手正抓住了一株灌木,将手战战兢兢地捧着,天幸装回了手腕上!

这是我疯狂了?还是真的手可以离开身子,我想起鹿答,想起了那些宝石,鹿答似乎也有这能力的,但是我却不敢再试了。

这是疯狂的!

十二月二十日

近一年来,一直在世界各地环游,最近才回来,找了一个新居,还不错,是一幢颇为清静的大厦第二十三层,居高临下,别有风味。这一年,造访了很多精神病专家,据他们所说,一个人如果看到自己的肢体分裂,或是手足突然消失,那是脑神经分裂的现象,发展下去,这个人就变成疯子。

我真的是疯子麽?

由於那东西在开始环游世界的时候,一直被锁在银行的保险箱中,而又一直没有勇气再去碰它的缘故,所以一直拖了下来。

但如今,我回来了。我是不是一个脑神经分裂的人?这个问题也越来越迫切地要找到答案,必要再和那东西见面了,这实在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

幸而,还记得上次发生那种疯狂的情形之际,是用七百伏特的高压电。

晚上,在面对着那具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的电脑达三小时之后,终於颤抖着手,接通了电流。

奇异的闪光再现,这一次,由於俯身太前之故,闪光罩住了头部,突然之间,整个人飞了起来。

不,不是整个人飞了起来,的确是有甚麽东西飞了起来,但不是我整个人飞起。

正确地说,飞了起来,是头,是我的头。

首先,我发觉身子不见了,接着,发现身子仍然坐在椅上,是头离开了身子。在一阵近乎昏眩的感觉之后,头又回到了身子之上。

没有甚麽别的变化,我并未死亡,也没有觉得有甚麽痛苦。只不过刚才,头和身子脱离的时候,看到自己的身子没有头而仍然端坐着,十分骇然而已。

一件本来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但是如果接连两次,居然没有产生甚麽危险的话,那麽对第三次的试验,便会大胆许多。

在定了定神之后,再度接通电流,让闪光照在右手上,右手消失了。

轻轻地用左手去摸一下,右手不在腕上,的确不在手腕之上。

可是,右手仍在,右手不在右腕之上,然而仍然在,只不过是在我看不到的地方而已,我感到自己的神经系统,仍然能够灵活地指挥我的右手。

我搜寻着自己的右手,这实在是十分滑稽的事,自己找寻自己的右手。

终於找到了,右手在一沙发之上。

果然仍能控制自己的手,要动哪一只手指就动了,在右腕和右手之间的距离大约是两码,但是我的神经系统显然可以超越这个空间,仍然指挥着离开了手腕的手。

这是极其惊人的,但是这是事实。

唯恐失去了自己的手,是以立即又将手捉回来,放回到手腕之上。

经过了三次之后,胆子更大了,休息了片刻,第四次再接通电流,右手再度离开,这次更镇定了,右手听从指挥,打开了窗子。

右手不知道可以到达距离多远的地方,仍然听从我的指挥?

右手向窗外飞去,沿着墙向上去,上了上面的一层楼,那是一个平台,右手爬上了石沿,又回到了手腕上。

这是我的一生之中最惊喜的一刻。

不是疯子,只不过是有着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而已。

十二月廿一日

连续的试验,手、足、头,可以完全离开身子而进行活动,而且活动完全受自己的控制,太奇妙了,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事情的?

十二月廿二日

单独活动的肢体被人发现了,一双脚走进屋子,居然有人大胆地在脚骨上踢了一脚,那太岂有此理了,我如今具有这样的能力,还能受欺於人麽?

可是脚上没有长着眼睛,是甚麽人踢我的,也不得而知。

总之,有这个神妙的「电脑」,那神秘的闪光,我已是一个神秘的超人了。

邓石的日记,有关他本身肢体的部份,到这里为止。以后,邓石的日记中便记载着如何和踢了他一脚的人作斗争的事。

而踢了他一脚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卫斯理。而我与邓石之间种种纠纷,在前面已经详细地讲过了,当然不必借助邓石的日记来补充。

在那间密室之中,看完了邓石的日记之后,脑中实在是混乱得可以。

邓石当然不会在日记中欺骗他自己的。

那也就是说,他日记中的一切,全是真的。

但是,那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他称之为「电脑」的东西,那在通了七百伏特的高压电之后,便会发出奇异的闪光的东西,究竟是甚麽呢?

那奇异的闪光,为甚麽会使人的肢体分离而无痛苦,而且又可以不切断神经的联系,使肢体仍然接受大脑神经的指挥呢?

这一切仍然是不可解释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