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无英华可以自见,无名誉可以震俗(2 / 2)

林沙一怔。

“平庸是一种罪,是平凡的事物总是依附如风,最后一生,碌碌无为,无法鹤立鸡群,无法万众瞩目。”

“宿岭镇如此,你们也如此。”

林沙内心翻滚,领主大人的音色危险,说出的话语却让他不由沉沦。

姜苒唇齿轻启:“平庸之子,无英华可以自见,无名誉可以震俗。”

“……你们本可以不平庸。”

林沙等人苦笑,姜苒的话可以说是当头一棒。

“……”

“你说,因为妖灵让人造反本领主?”姜苒嗤笑,“使之有背叛之心的,从来不是妖灵,而是人之本身。”

“都是年轻人,何必如此畏畏缩缩,失去前进的锐气?”

田竟林沙等人被这样一说,更是羞愧的把头低下去。

这些话振聋发聩,几人有些无法呼吸。

姜苒还有一点没有说,说是寻找妖灵,有谁能比得上她这双眼睛好使的,紫玉魔瞳之下,一切暗影都无所遁形。

再加之系统的存在,相当於有个无敌的挂,这叫她怎么输?

“不过,林沙,你说的也很有道理。”

姜苒没有把林沙的建议一棍子打死,而是认真考虑。

“但是换一个方向,我们要像那些郡级领城一样允许的普通人也持有妖灵,但是不能像郡级领城那样,又矛盾地用消极的方法抑制普通人拥有妖灵。”

林沙抬头,好奇地望着姜苒。

姜苒不赞成为了抑制妖灵,而让普通人支付天价的“持有费”。

她也喜欢以惩罚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是不喜欢凡是都用惩罚解决,换个方向,试一试用奖励如何?

“堵不如疏,我们可以向拥有妖灵的人购买妖灵。”

“比如,我们让领民知道,我们收购妖灵,把妖灵交给我们,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灵晶。”

让领民们发现妖灵,而她付出金钱,从子民手里去“买”,姜苒不信他们会不愿意把妖灵卖给自己。

如果不愿意,那一定是钱给的不够多。

这样一来,便可一举多得,既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使领地的妖灵多起来,又降低了领民造反的可能性。

“至於妖灵到底值多少灵晶,就需要你们费心,根据妖灵种类和等级给予多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