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景的歌词让项鸿杰的血有些微热,他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梳理自己的情绪,终於确认自己已经彻底放下了前任。
“你是来送我,还是留我的?”麦依依问。
“不要走。”项鸿杰看到纸条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虽然不知未来会怎样,但是现在说再见,的确是太早。
“那个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他怀里的花,项鸿杰尴尬地把送上。
“我从二爷家院子里偷来的,其实我觉得送这个有些突兀,可是二爷家也没有种别的。”
未曾开始,就送人家代表爱情的玫瑰,是有点过了,可谁让二爷不种百合呢?
还非常风骚地种了好几种颜色的玫瑰,项鸿杰每一种都掐了一朵,唯独没有红色的。
最鲜艳的花,应该留给最怒放的爱情,他现在还不配送,但是或许有天,当俩人相互了解相互接触后,他也可以送她一把鲜红的玫瑰。
或许,他也可以在自己的院子里种一座玫瑰园,不用去偷二爷家的。
未来总有无限可能,虽然也不知道未来将走到哪一步,但是不尝试迈出第一步,永远也不会有未来。
“我的房子已经推掉了,你不让我走,我会无家可归的。”麦依依低头看着玫瑰,这是她见过最好看的花。
“住我那——我是说,我的房子空着,我去跟老项挤。”
这些天一直是这样度过的,他习惯了自己的房子里多了个女人,却没想到过这个女人有可能会离开。
“一直打扰,不方便吧。”这客气的话配上十分羞答答的表情,翻译过来就是,好啊好啊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