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义正心中暗甜,被百合一喝,吓了一大跳,手一抖,手中握着的梳子掉落到了褥子上,他慌忙伸手去摸,好不容易摸到了,牢牢握在手中,像是有什么小秘密被人撞破了一般,心中慌得似小鹿乱撞,简直比打架时被人团团围住还要心慌缭乱,他脸色涨得通红,有些恼羞成怒,粗声粗气的喊:
“管我干什么!男人的事儿,你不要问东问西的!”他声音虽然大,可语气里却透着心虚,张洪义自个儿都听了出来,深怕百合追问下去,刚刚的事儿他哪好意思张嘴:“好了好了,你不睡,我睡了!”他小山似的魁梧身躯窝缩在铺了薄薄褥子的床板上,从百合的角度看过去,那脑袋毛茸茸的,头发时常没洗,就那么挽着,剧情中周百合记忆里他这样一副邋遢的形象,可不知为什么,此时配上他那副有些心虚卷缩的背影,倒是显出几分好笑来。
昏黄的灯光摇曳下,张洪义刚开始还强撑着不想睡,可冷清潮湿的屋里因为多了一盏灯一个人,百合做针线活儿时的样子不知为什么莫名就让他心里安宁,他一个大男人,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哪怕就是认为死也不过滥命一条去了,可现在他这样的男人,竟然会觉得一个要靠他活下去的女人给他安宁,他不知什么时候睡去的,早晨醒来时,平时百合比他起得晚,今天听到他一起身,她揉了揉眼睛。也跟着坐起身来了。
“再睡会,这么早,你起来干啥?”早晨天气冷雾气重,张洪义自己身体好火气大,晚上睡觉盖薄被子也能睡得香,可百合不一样,她起身时身体还在哆哆嗦嗦的,一面朝手心呵着气,一面跺了跺脚,张洪义让她睡着时。她摇了摇头:“我起来烧点儿水。”
张洪义一听这话。只当她是要给自己烧水洗脸的,他忍不住咧中嘴‘嘿嘿’一笑,伸手抓了抓脑袋:
“烧啥水?女人就是麻烦,你自己睡。我打些冷水抆把脸就是了。就你那身体。若是着了凉,回头我还得侍候你了。”屋里没点灯,只有天窗外洒落进来的朦胧月光照在他身上。他高大的身影似铁塔般,将光线挡得牢牢实实的。
昨夜百合替他缝好的袄子这会儿搭在了柜子边上,他有些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摸,一副深怕被摸坏了的样子,那表情显得有些虔诚,眼中露出傻里傻气的笑容来。他伸手摸着衣裳,一副既是想穿,又有些舍不得的样子,最后还是百合看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
“你穿穿看,我把腋下与腰添了些布头改大了些。”
其实昨晚补衣裳并不费什么功夫,最麻烦的是百合注意到张洪义身材高大,这衣裳应该是有些上了年头了,他穿在身上时显得有些小,有时举手捉足间不大活动得开,拉扯之下自然很容易损坏。袄子太小了,一来他穿着不舒服,二来她就是补了也很容易再坏,因此百合最后替他将袄子放大,把一些碎布头缝在了中间,又拿多余的布料把腰身放了,就因为这个费时间,所以耽搁到天快亮时才睡觉。
这会儿百合让张洪义试,张洪义听话的‘嗳’了一声,伸手就将衣裳披到了自己身上,他这一披,就明显感觉到衣裳不同的地方了。以往穿着紧绷的腋下与胸膛那里,明显宽松了许多,他试着抬了抬胳膊,袄子也不像以前那样紧绷了,他愣了一愣,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衣裳,低垂着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还从没有人像百合这样注意到过他,并不是张洪义不出众,他虽然没有高贵的出身,也没有英俊的外貌,更没有满腹的文才,可是他有吓人的外貌,从小到大怕他的人很多,一般在人群,最常让人发现的也是他,他从小到大就是孩子堆里的头儿,人人很容易看到他,却首先看到的是他的强壮与凶悍,街坊邻居想到他时,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拳头硬声音大,兄弟们想到他时,是喜欢他脾气直讲义气,喝酒时从来都爱请客,哪怕就是当初父母在世,也认为他强大到足以能在营州这个地方好好的活下去。
没有人会像百合这样,注意到他的衣裳小了,他一个大男人,不擅针线,衣裳小了囊中又羞涩,拿不出银子去买新的,便唯有使这袄子再松垮一些,不用拉得那么紧了,露出大片胸膛来,时间久了人家便认为他是没个正经儿,大家对他印象更不好了。
人家只会注意到他穿衣不整齐,为人太可怕,没人关注到过他衣裳其实是不合身了,他自己几乎都快忘了这一点,可是百合却注意到了,并且她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给自己缝接上了。
张洪义背着光,摸摸索索的,百合眯着眼睛还没清醒,看不清他脸上的神色,她还没睡得醒,打着哈欠,最近星辰练体术没什么时间练,张洪义在家的时间很多,并不像是剧情中的他每日要出门与兄弟们喝酒到下午,晚上还得出去喝几蛊,他早晨甚至杀完了猪卖了肉早早便回,也不在外逗留,因此他回来时有时百合一套练体术都没做完,所以并没有多少进展,最多起个强身健体的作用。
因此她还是怕冷,这会儿那被子一揭开,清晨的寒气直往身上窜,她抱着肩下床,张洪义看到了,就念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