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穿山甲猜测的一点没错。
由於向东流乔装之后把他砍伤,使得他住进了医院,根本来不及阻止他派出去砍金宏宇的四名小弟,所以这会儿,他的小弟已经相对得手,成功在金宏宇的手臂和背部,分别留下了四道凌乱而又狭长伤口,鲜血淋漓。
不过,由於金宏宇被砍的瞬间逃得迅速,所以很快招来了金雷帮的人,於是一大票的金雷帮众手持砍刀,愤怒无比地把穿山甲的四名小弟给围了起来。
「给我上,把这几个混蛋砍死。」金宏宇暴怒无比,哪怕被砍了四刀还仍然生龙活虎,只恨不得亲自cāo刀上阵。
「杀。」
「砍死他们。」
「噗哧。」
「噗哧噗哧。」
「啊。」
「啊啊啊啊。」
一阵刀光剑影过后,惨叫接踵传开,鲜血如雨。
穿山甲所派出的四名小弟,当场倒在了血泊之中,奄奄一息。
於是,金宏宇强忍着背部与手臂那被砍而火辣辣的疼痛,强行冲过去照着那四人狠踹连连:「他妈的,敢砍我,吃豹子胆了是吧,老子踹死你们。」
「嘭。」
「砰砰砰砰。」
「啊。」
「啊啊。」
由於金宏宇被砍而出脚奇重,而且那四人还被砍刀砍伤,所以立即有两人被金宏宇活活踹死,而另外两人,则陷入了昏迷之中,如不及时抢救则会因为失血过多而造成生命危险。
「老大,您还是先去医院吧。」一名染着红发的金雷帮成员劝道,「这几个混蛋交给兄弟们来对付就好。」
「不急。」
金宏宇一摸背后,虽然感觉鲜血淋漓,可却并未感觉伤势严重到令他难以行动的地步。
因此,他立即双眼发红地哼了哼道:「看这四个混蛋手里的刀,应该是穿山甲的人无疑了,这丫的,恐怕已经知道我来桐华市要打他的金缕玉衣主意,所以来个先下手为强。」
「一定错不了。」
那名红发混混认同地点了点头:「昨天我看新闻了,听说教育区那边的宵夜广场上发生黑社会械斗,郑剑被砍死,其他几个都是穿山甲的手下,所以照情形看,一定是郑剑那小子告的密,不过很可惜,这混蛋命不长,居然被其他人给砍死了。」
「那现在怎么办。」另一名黄sè卷发混混骂道,「现在要不要带人去把穿山甲给剁了。」
「不急,我们从长计议。」
金宏宇忙从兜里掏出一包冬虫夏草香烟,也不管双手那血淋淋的状况,直接叼起一根在嘴里,在手下帮忙打火的情况之下点燃,狠狠吸了一口道:「穿山甲在桐华市的势力很大,我们带过来的这些兄弟不够拚的,所以不能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