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孤女奇缘 谢上薰 12101 字 1个月前

第二章

林来弟开始恢复了知觉,感到一切都很新奇。

丝绸绣花的被面摸起来很舒服也很陌生,身下躺着的不再是硬帮帮的木板,而是一层褥垫,令她感到像幼年时躺在母亲怀抱中一样的诱人香甜人梦,她还嗅到一股淡淡的、使人心神安宁的香气,这不是花香,她说不出是什么,她从未闻过。她慢慢坐起身来,透过薄纱帐朝外看,想着这一定是梦中幻境。

她可清楚看到床缘雕着细致花纹的床栏,从没听过,更没见过有人在床栏、床顶刻镂美丽的图案,这不是梦境又是什么?

她又闭上了眼睛。

「从来美梦易醒,我再躺回去好了。」

她真的再一次蒙头大睡,却有人偏要她回到现实世界。

「来弟,你不饿吗?」一个低沉而温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假如你醒了,先起来吃些东西,把药服下,再继续睡吧!」

纱帐被钩起,林来弟听到似陌生又熟悉的声音而睁大了眼睛。一只手掌温柔的贴在她额上,满意的说:「退热了。这位李郎中倒是位良医。」她已经看清楚,在她面前的是石园的主人石不华,还有一位中年妇人和两名丫头侍立一旁。

「我在什么地方?」一开口,方觉口干舌燥。

一杯香茗适时送至她面前。

「好香的茶,」一口接一口,非常好喝。「这是什么荼?」

「杭州的珠兰香茶。」

「是以珠兰花制的荼吗?」这香茶她连听都没听过,只觉得有股淡邈的兰花香。她知道茶叶不便宜,爹在时,偶尔买些茶叶未回来,都宝贝得很,平常锁在橱柜里,遇有长辈或好友来访才拿出来待客。有一回,她生病了,等病好后,爹特地泡一盖碗茶给她尝鲜,她觉得有些苦涩,并不好喝,爹又叫娘开橱柜取出糖来,拈一小撮添在荼中,马上变得好喝了,这成为她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这么好喝的荼是怎么做出来的?」入口丝毫不觉苦涩,很润喉。

石不华倒不嫌她问题多。「捡出最好的春茶和珠兰花或茉莉花、蔷薇花一同埋在地下,过段时间取出即成。新茶叶最能吸收气味,可以培制出各种香荼,也有人拿新鲜的荷叶包住新茶叶,使茶味含蕴荷香,亦是一奇。」

「真有趣。」

香茗人喉,口齿生津,但在来弟心田里,世上再也没有比爹爹亲手泡给她唱的那杯甜茶更好喝了。

因为难得,才显得珍贵。

「那又是什么?」她指着几上一只金色怪兽,一缕轻烟从它嘴里逸出,这味道便是她方才百思不得其解的香气。

「那是麒麟,肚腹中空,里面烧着沉水香。」

「为什么呢?」

「什么为什么?」他居然有耐性回答她的童言童语,除非他看错,庆嫂眼中满是惊讶。

「为什么烧香?」

「你不喜欢?」

「不是的,很好闻呢!只是不懂为什么要烧香。」

「在湿冷的天气烧一炉香,可以去除潮湿霉味,才不容易生病;在夜里点上一炉香,可以安神,正宜读书。」

来弟听了连连点头。这人真有学问,佩服,佩服。

「香炉都是做成麒麟状的吗?」

「不。各种禽与兽的形状都有,像鸭子、狡倪、宝马、卧牛。」

「狡倪又是什么?」

「狮子。」

来弟眼睛一亮。「我见过,有人在家门口摆两座石狮子。」

「不错,正是那玩意儿。」

「你家有吗?我可不可以看一看?」她有点怯怯的问。她似乎太多嘴,要求太多了,他大概没见过比她更烦人的客人吧?!

「自然可以。」他一点也不觉得麻烦。「如果你能下楼用膳,我便教人取出家中所有的香炉,任你玩赏。」

「好啊!好啊!」见他仁慈,她胆量倍增。「阿姨和筱樵一定等得很急了,等看完香炉,我们就要去投靠舅舅,恐怕再也没机会见到这些好玩的东西。」

「石园的大门随时为你而开。」他心里居然有点不舒服,来弟不伤怀没机会再见到他,却遗憾少见一些好玩的东西,他石不华竟比不上一个香炉?

算了,小孩子嘛,自然好奇新鲜事物。

「你们好好服侍小姐,引她至花厅。」

其实不待他吩咐,下人眼皮活,主人看重谁,自然对谁加倍殷勤,即使这位客人所穿的衣服比她们都不如。他多此一举,主要是让来弟安心受人服侍。

「石……石大爷。」

石不华顿脚,回身,挑眉作无声问。

「你真是一位大好人,谢谢你及时伸出援手。」

他的表情好生古怪,彷佛生平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说他,倒有些不自在。片晌,他清了清喉咙,才找到声音说:「很高兴我能帮得上忙。」转身走了出去。

他是不高兴吗?来弟看不懂。

来不及让她多想,三个女人已将她包围住,像对待无助的婴儿般服侍着。

* * * * * * * *

天竺瓶中插着应景的花卉,瓶下有木刻的瓶座,花形简练、格高韵胜,看不懂的人会觉得不够花团锦簇,看得懂的人会觉得愈看愈有味道,暗赞一声:高明!

林筱樵的两眼眨也不眨的盯着那瓶花看,像那瓶花有多好看似的,黑决明看在眼里,暗暗称奇,唤一声:「林姑娘。」没反应,再唤一声,她仍是眼神呆滞的盯着花看,他这才弄明白,她是因为精神紧张,又不敢东张西望,才盯住一件东西稳住心神。

别说筱樵紧张,自比心似古井水的丁勤花,像是有谁投石入心湖,一颗心噗通噗通地狂跳着,似乡巴佬头一遭进城,不但看得眼花缭乱,又怕教人看穿是一名老土,当下眼观鼻、鼻观心,可心里紧张得要命,怕出错,怕丢丑。

昨天傍晚本该抵家的,却莫名其妙成了石园的客人。黑决明带人捡回他们三只落水狗,马伤蹄,车轮坏,丁勤花再没力气和他争,傲骨不是傲在这种时候,於是大方地接受他的好意,吃一顿饱饭,睡一场好觉,醒来后阳光乍现,彷佛昨天的欺人之雨只是老天爷的一场玩笑,予人不真实感。

早餐不但丰盛,而且热呼呼的,姨甥俩吃了有生以来最饱足的一顿早饭。想到家道中落,吃得这么好似乎有些罪过,筱樵还想偷偷藏两个鲜肉包子给来弟,但被丁勤花一个凌厉的眼神阻止了,到现在还觉得可借。

不知道来弟怎么样了?她好担心。

黑决明招待三人人府,财伯被带去佣人房,丁勤花和林筱樵被带至一问客房。吃饭、睡觉全在房里,不曾见到主人。问来弟在哪儿?女婢只回说:「那位姑娘病了,主人请了大夫来看她,叫你们放心。」她们想看看来弟的病况,女婢只是摇头,说没主人允许,不敢擅自作主。后来她们实在累了,只有任其自然。

今早,用过膳食,主人传见,请她们在花厅等候。

昨日精神不济,一直待在房里,没有心思注意石园的繁美,如今发现它除了有深宅大院的气势,兼有雕梁画楝的精致,一片自然,毫无暴发户造作之俗气。

丁勤花和林彼樵毕竟是没见过世面的平凡女子,忽然闯入上流阶层,难免自惭形秽,产生不自在和紧张的感觉。

黑决明眼尖,轻声提醒她们。「主人来了。」

石不华宽袍博带,衣着不尚华丽,人品俊秀,观之和蔼可亲,但屋里的人自他踏进花厅开始,便屏气凝息,一时落针可闻。

他神情轻松,眉宇间却自然流露出强者的气势,使人敬畏。

他面露微笑,一双锐眼却毫不留情的将她们打量得透彻。

他的风度潇洒飘逸,眼中充溢着活力与智慧,像是一位自幼富贵的青年公子,但是,同时也在观测他的丁勤花,却可看出这是一个深沉难以捉摸的男人,他的来历绝不单纯!她也见过几位含着银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知道在顺境中长大的人不可能年纪轻轻便拥有这么犀利的一对眼眸。

他很快便收敛了眸光,精神奕奕、爽朗地笑说:「家居简朴,两位莫要嫌怠慢。」

主人自谦,客人不免客套两句。

生活上、历练上的差异,使彼此的话题没有交集,只能说一些来桃花村投亲的因缘和漫不及义的社交辞令,似乎两方都在等待某人,等待某种突破。

石不华心想,来弟倒是没有说错,她的姊姊果真是十分美丽的少女,难怪她言语间有点自怜自卑,但是,这种美丽已不能感动他。

他喜欢来弟,说不出为什么,就是喜欢她。

「林姑娘,」他开门见山的询问筱樵。「令妹来弟患有头痛症,这是与生俱来的痼疾,还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

「不是先天的,」筱樵心虚的看了丁勤花一眼,她本想瞒着。「这两年才突然发病的,仔细推测,是自先父去世后,来弟偶尔就会发病。」

「可有吃药?」

「曾看过几位大夫,都诊断不出病因,只开了一些止痛药。」

石不华在内心推敲一番,又问:「在何种情况下容易发病?」

「不清楚。」筱樵无奈叹息。「先母临终曾有交代,要保护来弟,使她生活安全无虞,让她精神愉快,感觉有人在爱护她,这样她就会好的。很惭愧,我的能力有限,照顾不了来弟,才使得她昨日又发病了。」

「孩子,这怎能怪你呢?」丁勤花和一般人一样,均是同情柔媚可爱的林筱樵多一点,本能的爱护美人儿多些。至於同样是无依孤女的林来弟,由於先天条件恍不上姊姊,所以她所得到的关爱自然有限得很,何况来弟没病的时候精神倒好,话也多,半点不如筱樵温柔听话,令人心生怜惜。

「阿姨,你也看到的,来弟真是太瘦弱了。」

「这也不能怪你啊!来弟这孩子麻烦多、问题多,你能照顾她到今天也不容易了,这么难养的孩子以后还有苦头吃呢!」

黑决明揣摩主人的心意,无非想多了解林来弟,於是以半挑衅的语气讪笑丁勤花。「有苦头吃?怎么,你会虐待小孩?」

丁勤花狠瞪他一眼,昂首道:「丁家没有吃白食的人,人人各司其职,来弟自不例外,而且,她已经不是小孩子……」

石不华眼中精芒一闪,这时,来弟跑了进来。

「筱樵!」一阵香气袭来,姊妹俩欢喜重逢。

「来弟,你还好吧?」她上下打量妹子。她穿的仍是昨日那身衣服,已洗烫得干干净净,连鞋上的污泥也一并刷净。来弟一穿上鞋子就感觉到,有人帮她补上一层新的鞋底。她心里非常感激,心情自然特别好。

「我没事。我不记得我有吃药,病却自己好了,原来我整整睡了七个时辰(十四小时),醒来已是早上了,方才我一走出院子才发现的。」来弟像喜鹊般拉着姊姊滔滔说着,偶尔咳嗽两声,自己也不以为意。

林筱樵笑着听完,低声道:「你一定是睡得太沉,有人喂你吃药也不知道。」她可没忘记昨晚婢女曾告之主人延请大夫之事,牵了来弟的手,一同走到石不华身前,郑重的道谢,说了好些感激的话。

「姑娘太客气。」石不华淡淡回了她一句。

膳食送来,用一个大托盘盛着六只碗碟,一碗鸡肉粥,三碟小菜和两样甜食。花厅原不是用膳之处,石不华不理会这些小细节,引领来弟坐在他面前吃饭。

「趁热吃吧!若不合胃口,我命人重新再做。」

来弟瞧得呆了,她不曾吃过这么丰盛且精致的早饭。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还担心她吃不惯,太奇怪了。

「我说过,我初到桃花村,你是我第一位客人,意义自是不同。」他可以不必解释,却想要为自己不合理的行为找一个道理。「再说,我的马莽撞吓着了你,引起你旧疾复发,我有责任照顾你,直到你痊癒。」

「你为人真好。」来弟率直的说:「你真是一个大好人。」

他闷咳一声,想到自己的出身。「大好人」一词听来可真刺耳。

来弟举筷时看姊姊和阿姨面前只有一杯茶,踌躇着。

「我们都吃饱了。」筱樵告诉她。

「这么说我是睡晚了。」她挟一块甜糕吃,甜而不腻,口感极佳,边吃边道:「原来睡觉也能治病耶,昨晚我还很难受,今天可全好了。」咳了两声,又问:「我是不是替石园带来很多麻烦?」

「不,是添了一些热闹。」黑决明以总管的身份说。他觉得主人未免太任性,抛下大小姐施琉他不理不睬,甚至到现在还不闻不问。他曾自请去镇上迎接她回来,石不华居然说:「别管她,要来的自己会来。」无奈只有退下。他看得出主人对来弟姑娘很特别,他对女人少有耐心和恩宠,对来弟却特别好,即使丁勤花和林筱樵也感觉得到。太明显了,光是一顿早饭的内容就大有差别。

曾经以为鲜肉包子已是人间美食,但与来弟的早饭相比之下却显得粗糙了。

显然,那是特别交代厨房另做的。

黑决明很担忧施琉仙可能会有的反应,这位大小姐可不好惹。石不华竟然不接她,不在乎令她空等,使她难堪,真他妈的傲慢到极点,真不懂施琉仙看上他哪一点?

石不华温文地和来弟闲谈,听她讲远来桃花村投奔舅舅的经过和童年的生活,来弟很自在的和他交谈,很轻松的用完早膳。她吃的不多,却已是长久以来吃得最满足的一餐了。

石不华终於悟透了,他由怜悯的关怀而明白了自己因何对来弟特别有好感,因为来弟很自然地面对他、面对广厦华屋,没有流露出局促或不安,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敝旧的衣着和石园格格不人,彷佛这一切都没什么了不起。

能够自然、自在面对他的人不多,女人就更少了,怪不得他心动。

这固然是因来弟年纪小,丝毫不知他的来历,不懂得人际间的利害关系,但他自问他的外表给人一种不容易亲近的感觉,於是这便突显出来弟的特别。

他的笑容,他的和蔼可亲,不过是便於生存的一种手段,而非他的本性,稍微懂得世故的人都可读出由他身上所发出的讯息:保持距离,比较容易相处下去。

来弟吃饱了,朝他笑笑。

「你每天都吃这么丰盛吗?那要赚多少钱才付得起呀?」她很自然的随口又问:「当然你很有钱,阿姨说你是大地主,大地主很伟大吧?!」

石不华笑着反问:「你说伟不伟大?」

「比我伟大。」

他大笑。「那我总算还有可取之处。来弟,你几岁了?」

「十三,快十四了。」她有些不好意思,自己这么矮小。

「比我想像的大一点。」他原先猜她不过十岁,是个小孩,却原来是将及笄的少女。可是,她怎么一点发育的踪象也没有?身形完全还像个小孩子。

「你吃太少了,但愿以后你舅舅能对你多加照顾,设法养胖你。」

来弟不敢奢求太多,老实说,石不华早已摸清桃花村每一户人家的底细,包括丁家的没落以及丁耕义对待家人的俭吝,无奈他也帮不上忙。

至少,在石园内,他可以善待她。

庆嫂将煎好的药端进来,丫头将残食撤去。

她乖乖将药喝了,又吃一块甜糕去除苦味,然后石不华带着她到偏厅欣赏各种造型的香炉,筱樵也好奇的跟了去。

花厅里独留下丁勤花面对黑决明。早在一年前,黑决明登门表示要买下丁家几块畸零地中的一块,那块地恰巧在石不华刚购下的一处大农地的边角,石不华希望能完整的拥有,不料被拒绝。丁家没钱买大田,只能一小块一小块的买,再把这些畸零地租给佃农,虽然获利不多,但所获得的谷物也勉强够一家温饱,又兼具地主的身份,不需汲汲营谋生产,丁耕义这才端得起书生格、名士派头,自然不愿落个「变卖祖产」的败家子臭名。

当时,丁勤花便见过黑决明,对他强硬的态度十分反感,原打算讨厌他到底,如今反欠他一个人情,不免尴尬。

黑决明对这位俏寡妇颇有好感,他欣赏硬脾气的女人,对她的处境有几分同情,丁耕义拒绝了几位前去说亲的媒婆,这事他也晓得,就不知拒绝再嫁是丁耕义的意思,还是她本人芳心已死,波澜誓不起?

守寡守来一座贞节牌坊,任芳华虚度二、三十年,天底下有比这更不人道的事吗?

黑决明和他的主人一样,十分鄙弃这种埋葬女人一生的残忍习俗,他决定打破它,最好的方法莫过於娶一名寡妇。

向世俗陋规宣战!向老顽固丁耕义宣战!向丁勤花三十年来所奉行的道德教条宣战!黑决明突然觉得,平静的乡间生活也是可以活得满刺激的。

他大胆的眼神,露骨的微笑,使丁勤花莫名的心跳耳熟,心里直咒他滚进地狱去!三十年苦守的贞节岂能毁在这痞子手上?

假使她知道,他正是由地狱而来的人,就不会怀疑他的行为根本没道理可讲,她应该庆幸,比起主人石不华,他可是正常多了。

黑白两道闻之色变的神秘杀手组织「修罗门」,最高一层的「阎王殿」所培训出来的高手,「鬼王」谷天尊最器重的义子石不华叛逃了。

* * * * * * * *

林来弟到晚上就寝的时候,已经玩累了,很快便进人梦乡。

这晚,她和筱樵同睡在客房的一张床上,因为她不是十岁,与石不华同住舒心楼说不过去,石不华让庆嫂带领四婢:春柔、夏雪、秋心、冬晴去照顾她们。

自从失去父亲后,今天来弟玩得最开心了。

因损坏的车轮尚未修好,她们理所当然又留下来住一天。她们尽兴的在园子里逛、捉迷藏玩儿、摘梅子吃、喂鱼吃东西,还有轮着去参观鹿园、羊栏、马厩,石不华并不陪她们,教她们自在些,只在用膳时才出现。

园里栽植许多花草果树,怎么看都觉得心舒意扬。

体贴的女婢总会在适当的时间端来水果和点心、蜜脯等等,如此美妙的奇缘际遇,让她们觉得像在作梦一样。

「来弟,你真是鸿福齐天呢!」林筱樵在观鱼亭上吃水果时,悄悄对妹子说:「那一天,我和阿姨正准备放弃推车,打算留财伯守着财物,我们三人步行到丁家去。阿姨说天气差;要走上一个时辰,我正在想不知你能否支撑得住,结果却发现你失踪了,可把我们吓坏了!你怎么可以不声不响跑掉呢?」

「我去找救兵啊!」来弟对自己的急智颇为得意。

「你倒是做对了,当黑总管率领四名壮丁来替我们解决困难,我感谢得差点跪下来向他磕头,心想这世上好人还是很多的。」林筱樵若有感慨,家道中落后,一班亲友大多避她们如躲瘟疫,肯伸出援手的往往是家境不比她们好的同病相怜之辈。母亲跟着撒手,剩下两名孤女,同情者有之,能够实际帮助她们的却一个也没有。人情冷暖,小小的心灵早已感受。「你独自跑来我救兵时,心里一点都不怕吗?」

「怕的,只是别无选择,唯有闯上门来,幸好没吃闭门羹。」来弟耸耸肩,对当时的情况其实记忆不多。「我病了,一直昏睡着,等我醒来,已经雨过天青,好像什么坏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所以我说你鸿福齐天,能够因祸得福。」

林筱樵的口气带着一丝儿酸味,不明白石不华因何独厚林来弟?她所认识的人都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丑小鸭妹妹像是她的影子一般;接着,又暗怪自己小心眼,怎么可以嫉妒妹妹呢?

晚膳时,有一小坛的鲜鱼汤是特地为来弟炖的,春柔婢子在一旁先将鱼刺剔除干净才盛进碗中给来弟吃。筱樵都忘了有多久没尝到鲜鱼的滋味,娘总是将它腌成咸鱼,这样可以吃上许久。一尾鲜肥的黄花鱼全让来弟一个人吃,奢侈得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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