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1章 我就是白月光(四)
“曾同学?”
顾倾城眨眨眼,对於这道声音,不算太陌生。
可要说来人跟“自己”有多亲密,又不算太贴切。
顾倾城对於来人,更是有着深深的排斥。
原因无他,顾倾城穿越前,祸水给她展示的论坛里,就有这位仁兄的名字——曾鸿民!
算起来,曾鸿民也是原身顾晚晴的世交。
顾父是国内有名的文豪,既是前朝的举人,还是第一批出国的留学生。
可谓是鸿儒硕学、学贯中西。
尤其是一手杂文,文笔老辣、文辞犀利,名噪南北。
曾鸿民年少时,仰慕顾父的文采,数次跑到大学堂去求教。
顾父好为人师,曾鸿民或许人品卑劣,但容貌出众、文采斐然,加之在顾父面前各种孺慕、各种好学,顾父便也悉心指点。
曾鸿民算是顾父的学生。
对於顾晚晴,曾鸿民更是顺杆爬的以“师妹”称呼。
为什么“顺杆爬”?
原因也很简单,这人看顾晚晴的眼神真心算不得单纯。
如果只是师兄师妹,顾晚晴自不会反感。
毕竟有个少年时就有才名的师兄,不是坏事。
偏偏这人看自己的时候,眼中明显带着异性的炽烈。
“慕少艾”什么的,本身也没错。
可问题是,顾晚晴早有未婚夫,而曾鸿民也早有家里安排的未婚妻。
都是名花有主的人,顾晚晴本人也没有想要当玛丽苏的意思,她自始至终都只是把曾鸿民当成普通的师兄。
结果呢,曾鸿民却一厢情愿,一往情深,不管不顾的追求,为顾晚晴惹来了诸多麻烦。
这世道,本身对女子就极为苛刻。
不说是在还残存着封建思想的民国了,就是到了一百年后,一旦男女传出“绯闻”,受伤害的往往都是女人。
且,真正爱一个人,不是应该为对方好嘛。
明明知道女子不易,却又以爱为名,让对方蒙受不该有的谩骂。
这,到底是爱?
还只是自己的私欲在作祟?
尤其到了后世,有人污蔑,有人捕风捉影,有人以讹传讹……弄到最后,顾晚晴明明跟丈夫恩爱无比,从未逾矩,却硬是成了人人唾骂的“白月光”!
这一切,始作俑者都是眼前这个看着人模狗样的曾鸿民。
“陛下!莫气!莫气啊!”
感受到自家陛下如此明显的憎恶,祸水赶忙跳出来安抚。
呜呜,它倒不是怕自家陛下会被气坏了,而是担心她一时气恼,再把某着名渣男给噶了。
“……难道他不该死?”
顾倾城冷冷的问了一句。
在系统空间里,顾倾城看论坛帖子的时候,除了看到诸多网友对於顾晚晴的嘲讽、谩骂,还看到了网友们对曾鸿民的鞭屍。
这人,也算得上一大奇葩,才名与渣名齐飞。
就算是曾鸿民的粉丝,对於他的种种无耻行径,也从不否认。
因为这是事实啊,连狡辩都没有用。
哦,不,也不是全然没用。
还有个可以被甩锅的顾晚晴——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顾晚晴这极品茶叶,曾鸿民的一壶开水也泡不开史诗级的绿茶!
顾倾城:……呵呵,这是什么狗屁道理?
另一种类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有人死皮赖脸的追求,自己非要离婚,就是毫无关系的女子在招蜂引蝶,是人家的错?
“等等——”
想到这里,顾倾城难得主动的问了祸水一句:“曾鸿民的原配林慕君呢?她是不是也陪着曾鸿民来到丑国留学?”
与魏景西一样,曾鸿民出国的时候,也是带着未婚妻林慕君。
更为相似的是,曾鸿民和林慕君两家也是世交。
唯一的不同,则是曾鸿民不喜欢林慕君,甚至是厌恶的。
林慕君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姐,父亲也算开明,还送儿子们出国。
但,他还是传统守旧的让女儿林慕君裹了小脚。
曾鸿民第一次见到林慕君,第一眼就看到了她的小脚,眼底满都是嫌弃。
在他看来,林慕君就是腐朽的、畸形的封建残余,根本配不上他这个年少出名的大才子!
其实,林慕君虽然裹了小脚,但她的脚并不是真正的三寸金莲。
她被家人强行裹了一段时间,总是哭闹,家人心疼,便又给她放开了。
小脚趾被拗断了,但其他的脚趾还算正常。
所以,她的脚只是比正常尺码小了一圈,还不至於彻底畸形。
即便如此,曾经的裹脚,也仿佛成了曾鸿民厌弃林慕君的理由,成了林慕君自卑的原罪!
真是可笑,林慕君本身就是腐朽封建制度的受害者,打着破除封建旗号的曾鸿民没有勇气去对抗整个制度,却对着一个受害者大加鞭笞。
究其根本,不过是自私、怯懦罢了。
他反对的从来都不是封建残余,而是以此为借口,给自己的无耻渣男行径披上一层华丽的外衣。
“林慕君?我去看看哈!”
祸水听到顾倾城的问题,顿时来了兴致,赶忙滚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