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景西知道自己的未婚妻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子,甚至可以称之为天才。
但,即便是天才,也不是什么都懂啊。
全才什么的,或许有,却及其罕见。
难道我家晚晴就是个全才?
不能怪魏景西有爱人滤镜,实在是之前顾倾城在华尔街的战绩太耀眼。
只是学了几天的金融,就开始去炒股?
关键是,屡战屡胜,从无败绩!
这,不只是专业,完全就是天赋使然。
“唔,或者晚晴天生就对数字敏感呢?”
“对了,我听岳父说过,岳母似乎就特别擅长算帐。”
魏景西开始胡乱脑补。
许是有了“思想准备”,等顾倾城真的拿着一张自己绘制的发动机草图找到魏景西的时候,他也只是欢喜,却没有太多的质疑。
仿佛,自家未婚妻就该如此!
且,从此以后,魏景西就成了顾倾城的“妻宝男”,无条件、无原则的相信自家未婚妻。
哪怕未婚妻以后再跨界,再牛逼得不可思议,魏景西也不会震惊,更不会怀疑。
又所以,腐国那边的林慕君遇到问题,发电报向顾倾城求援,魏景西也觉得理所当然——
我家晚晴如此万能,不管什么难题,她都能解决。
林慕君:……其实,我就是想跟财神借点钱儿。
实验室太烧钱了。
她确实知道抗生素的存在,也知道它必然能够被分离出来。
但,这个过程,却是艰难的。
她带去腐国的那张支票,已经在前期收购实验室,以及中期进行实验的时候花得干干净净。
兜里连回丑国的路费都没有了。
除了求援顾财神,她再无其他的办法。
顾倾城呢,却不但带去了支票,还以无比大的热情,投入到了实验室中。
“这是什么情况?一边翻书,一边指导实验?”
林慕君作为一个执行人,也算是见多识广。
而她本人,其实也是精通许多技能的。
完全能够自诩一声大牛。
但,她发现了,在顾倾城这个大犇面前,自己真的只能算是小儿科。
她也深刻明白了一句话:在天赋面前,努力不值一提。
“天才就是天才!哪怕是从未接触过的领域,只要翻翻书,稍稍学习一下,就能——”
随着顾倾城的加入,实验室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了突破。
抗生素被顺利分离出来,并能够妥善保存。
林慕君:……
所以,一开始我在挣扎什么?
直接带着顾大佬一起来,不就好了?
平白浪费了这么多的时间!
而在抗生素这件事上,时间就是金钱,纯写实,绝对不是什么修辞手法。
“晚晴,我们一起申请专利吧。”
虽然实验室是她买的,按照当初的购买协议,实验室所产生的任何实验发明,专利都属於她。
但,林慕君很清楚,顾大佬所起到的作用,不能说决定性的,也是非常大的。
再加上,她个人也对顾大佬十分亲近、仰慕。
於公於私、於情於理,林慕君都觉得应该跟顾倾城共享这份成果。
“好!如果可以的话,还是跟腐国的皇室搭上关系!”
“或者,直接把抗生素带去丑国。”
在这个小时空,顾倾城是第一次来腐国。
对於这里的权贵,顾倾城还没有搭上线。
而似抗生素这样极具暴利的产业,若是没有当地权贵的保驾护航,很容易被掠夺。
林慕君的林家,在国内算是一方豪族。
可在腐国,真的不算什么。
就算再加上一个顾家、魏家,也不足以保护这份产业。
“你放心,我在腐国认识了一个侨民,她的祖籍就在钱城,和我是老乡。”
林慕君赶忙说道,“我的这位同乡,嫁给了一个腐国小贵族,虽然家族没落了,可他家跟王妃的娘家有些关系……”
关系绕关系的,林慕君就曾经见过一次王妃。
林慕君相信,依着抗生素的价值,她绝对有资格成为王妃的“密友”,继而实现跟皇室的合作。
“那就好!”
顾倾城闻言,放下心来。
这就是有个靠谱的神队友的好处,根本不需要自己花费太多的心思。
祸水也赶忙表示赞同,“我这边也是!萨拉已经收拢了柯里昂家族的残部,成了新一任的教母!”
下一步,萨拉的目标就是“整合”整个街区,甚至是整个NY!
……
林慕君非常给力,她迅速获得了王妃的“友谊”,抗生素的专利权申请了下来,并开始投入生产。
转眼新年将至,回到丑国的顾倾城,她的客厅开始高朋满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