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和裴之默还挺相衬的。
起码比她好上百倍。
她给予裴之默一次糟糕的人生恋爱体验,但他应该值得更好的。
楚倾拉长语调:“算了,不管这些了,反正你的设计一定可以秒杀季荔的。”
“没到比赛结果出来,我也不敢说这种话。”温辞初收拾好,看向楚倾,“还是老老实实干活比较好。”
接下来的一周,温辞初除了吃饭睡觉,几乎都是泡在工作室里。
样衣大概的版型已经基本确定了,但是裙子上的图案却冲冲没有什么思绪。
温辞初看着面前厚厚一遝的设计废稿,不由叹了口气。
遇到灵感卡带的时候,她会选择到处走走,这样能更好找到灵感。
刚好楚倾下班,一进门就瘫在温辞初的沙发上,极其颓废:“明天杂志社要去景山拍摄,我估计要累死。”
楚倾是江城本地人,家境也算优渥,足够让她不务正业,但楚倾说是不务正业,一旦碰到喜欢的事情,她总是能做到最好,为了证明自己能自食其力,她甚至到知名时尚杂志公司混了个实习摄影师,楚倾说是随便混混的,但温辞初知道,这家时尚杂志公司的筛选可以说是极其严苛,能顺利录用都是非等闲之辈。
楚倾絮絮叨叨,还在倒苦水:“拍摄对象定的是当红小花,听说要求还挺多的,希望明天拍摄顺利吧。”
温辞初接了一杯水,捧在手上慢慢喝:“正好我也没什么灵感,我和你一起去看看?”
“好啊好啊,有你陪着就没有这么无聊了。”楚倾眼睛一亮,“就这么说好了!或许工作结束后我们还可以一起去玩玩呢!”
楚倾立刻来了力气,还收拾了明天上山的东西,居然还特地塞了几包零食。
“你是去工作还是去春游?”
楚倾美滋滋地再次塞了几包薯片:“这叫享受工作。”
只是第二天,昨晚说享受工作的楚倾骂骂咧咧地起床。
“为什么要工作啊啊啊啊啊,我脑子是不是有泡?”
楚倾一边收拾一边骂人,景山离市区有一段距离,所以需要很早起来准备。
楚倾自己有车,可以起晚一点,自己开车过去。
只是到了山脚下,楚倾就完全走不动了。
她哀嚎:“一大早上就要来爬山,我上辈子是杀了人吗!”
她就是一个四体不勤的大小姐,能激励她走路的只有去逛街和追星,而不是爬山。
温辞初已经习惯,体力也比她好,回头看着气喘吁吁的楚倾:“你一个摄影师体力这么差?”
“我是室内摄影师!”楚倾停下来喘一口气,“不是,姐妹,你走这么快干什么?后面又没有裴之默在追你。”
听到这一句话,温辞初忍不住回头:“少讲鬼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