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农科站上班的日子很清闲,日常的工作很少很少,一年之中忙碌的日子都不超过两个月,每月拿着200块钱的工资,不忙的时候想回家只要和部门领导说一声就行,科里的其他人也不会说啥,因为大家都这么干的。
「我在镇上农科站上班。」
张志强见林夏薇回答自己,笑得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上学时,林夏薇是班上最漂亮的姑娘,夜里男人卧谈会,没少谈论她,学校里暗恋她的人不知凡几,张志强只是众多男生中的其中之一,没成想今年回来听他娘说要给他介绍对象,还是大营子的林夏薇,把张志强激动的,今天天不亮就起来打扮了,穿上了他的小皮鞋,还穿上了他的宝贝皮大衣。
「嘿嘿,一个月赚的多吗?我一个月工资能拿500呢。要是厂子订单多,我还能拿更多,我现在还只是学徒工,想我师傅,现在每个月的工资最少能拿1000块呢。」张志强眼眉间全是得意。
林夏薇把手伸进棉袄口袋里,敷衍的回答:「真不错。」脑子里却在回忆上辈子她是怎么脑残掉放弃农科站这个铁饭碗而跑到广东打工的。
大约也是听到了张志强的这番话吧。上辈子她家这会儿真的穷,现在还欠着一万块钱的外债,在这个2000块钱能买一栋房子的社会,一万块钱真的很多很多了。
和张志强处对象以后,每次张志强写信给她都是在描述着广东的时尚与繁荣。有时候还会给随信她寄一些从杂志上剪下来的照片。照片上车子川流不息,昏黄的车灯凝聚成了淡黄色的星河,公路两旁是灯红酒绿霓虹闪烁的高楼大厦。
年轻的她向往着那样的热闹,冲动之下,瞒着父母辞了工作,拿着攒下来的工资毅然搭上了去广东的列车。然而现实与想像差距太远太远,她和张志强住的地方是脏乱差的城中村,街边的垃圾一堆一堆,吃得是两毛钱一碗的米粉,奢侈的时候吃三毛的,里面加了个鸡蛋加点肉。
去了广东一个月,她爹娘打电话让她们回去结婚,结婚以后又去了广东。
张志强花钱大手大脚,500块钱到手,转眼就没了,狐朋狗友一大堆,今天你请吃饭,明天我请的。
刚开始那几个月没钱拿回家,张志强的娘背地里没少说她不好,她都当没听到。
后来她挣的钱越来越多,张志强还是最初的那个模样,40岁和20岁长进不大。
到了向家,向家人很多,都是小年轻,围坐在炕床上炸金花,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些钱,大多是几分几分的,惹得林夏薇多看了好几眼,毕竟在她重生之前,连五毛钱纸币都很少见了。
「薇薇姐,这是你对象啊?」和林夏薇说话的是十四五岁的小男孩,手上拿着一把钱,林夏薇已经拿不记得他叫什么了。
「不是。」林夏薇干脆利落的回答,她不打算再和张志强搅和在一起了,太累,「向大娘叫我来拿沙果,沙果呢?」
他身后的张志强眼中的光一下子就黯淡了下来。
炕上下来另一个男孩,去了西屋,拿了一个食品袋出来递给林夏薇。林夏薇多看了这男孩一眼,这男孩和向大娘长的十分相像,心里也就有了推测,这个男孩应该就是向大娘超生出来的幺儿了。
「我走了啊。」
那小男孩低着头嗯了一声,又转头去东屋了。
林夏薇领着张志强回家。出了院子门,从对面人家也走出来一个人,穿着一身橄榄绿的军装,头戴着一顶同色军棉帽,帽子的中央印着一个红白二色的军徽。
手里提着东西,身上背着个背包,背脊挺直,眼神锐利,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精气神儿扑面而来,林夏薇不免多看了几眼。
重生回来不结婚不现实,她爹她娘再疼她也不会仍由她胡闹。非得结婚的话她还是想找个这样的人,最起码,在她累了倦了的时候,能有个靠得住的人依靠。
和张志强这样的人过太累了,用重生前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一个词形容,妈宝男绝对是最合适的了。
刚刚在一起的那两年,张志强什么都听他娘的,她和他娘发生冲突,不是站在他娘那边,劝她多忍忍,要不然就是和稀泥,后来好了一些,但那也是相对。有时候她自己都好奇,怎么就和张志强过了20年。
对面的军装男人察觉到林夏薇的目光,视线转向她,那目光锐利的彷佛能看透一切,林夏薇淡定的朝他点点头,走了。
张志强低着头顾着伤心,没发现这一幕,甚至他都没发现对面有个人。
两人走远,军装男人轻笑一声,提着东西也走了,他走的是出村的路。
走到一般,张志强不死心,他问:「林夏薇,我们没可能处对象吗?」
林夏薇头也不回的点头,「我不喜欢你这样的。」
张志强生的好看,平日里都是姑娘追着他跑,要不是林夏薇是他心目中的仙女,他也不可能来相这个亲。
心高气傲的张志强回去的路上再也不肯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