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前 言(2)(1 / 2)

第2章 前 言(2)

囚徒困境    这个简单的例子,几乎是博弈论的代名词。两个基於“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审讯的囚徒,从理性的角度出发,会产生怎样的结局?结果若是,从个人理性并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那么二人皆坦白,也就是背叛。这在四种策略中并不占优,那为什么不采用集体最有策略呢而合作。很简单集体的优化,必然侵害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当然这一切前提是理性假设,也就是着名的经济人假设:经济学中的人都是“小人”(管理学则认为人是“君子”,有意思而有道理的比喻)。破解这一困境的途径则是打破信息孤立,而执法者的反制则是维持孤立或者加强威胁。无论背叛还是合作,谁在这里面坚持到最后,谁将取胜。

重复博弈

囚徒困境,砸了传统经济学的场子。因为个人的自利行为,并不一定导致集体利益的最大化,“看不见的手”拉不住,人类向堕落之城下滑的趋势,难道这真是一个悲哀?索性并非如此,撇去博弈论的理性假设不说。博弈论者很快发现囚徒困境只在单次博弈情形下明显,一旦博弈的开始陷入重复,合作将到来。因为,未来的收益将左右目前的决策。

以牙还牙

重复的博弈理论上导致了合作的产生,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合作的继续,因为之前已经说过,合作的代价是建立在损害个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如果个人放弃未来收益或当前背叛收益大於未来收益,背叛的风险仍然存在。那么在重复博弈中怎样的策略才是最优。若干睿智而复杂在经过计算机中PK之后,极其原始的“以牙换牙”策略脱颖而出,固然这个策略简单至极,其威力却无穷,以至於人们在短暂的欣喜之后,发现这把太阿指之剑倒持的可怕,一旦重复链条中出现一次(也许不经意的)背叛,那据此原则行事的博弈将永无止境的背叛下去,个人利益极度膨胀的同时,集体利益无限衰微。幸好,这个世界不是模型,也不是如此简单。很多时候,我们不必以牙还牙,第三方的规范:道德与法律就是我们的假牙,他们更加有利、有理、有节。

人质困境

一场憋屈的博弈。抢打出头鸟,人质联合固然可以制服歹徒,但是谁愿出头。这一点给了无数处於劫持者地位的一方以机会,类似於秦的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的策略,将最终全盘赢下。人质可有反制的策略,当然有,不过艰难至极。人质可以选择沉默,这样他有一定时间苟延残喘;或者联合劫持者对付人质,结局还是取决於劫持者,万一他过河拆桥怎么办;同时反抗,集体将获得左右策略,但是这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部分人可能因此受伤。这里是实力与勇气的较量,而且实力暂居上风。

酒吧博弈

如果人人理性,那么每一天到达酒吧的人数将是差不多正好的,但是人非圣贤,往往是有限理性的。第一次到酒吧的人多,那么大多人人认为酒吧人太多,太挤。第二次决定的时候,参考前次而不去酒吧。少数去的人发现酒吧的人第二天很少,感觉很爽,第三次将继续回来,并重新带回许多人……循环就此开始。酒吧博弈一方面显示,现实的博弈参与者,是极其有限理性的,其理性只前延后伸一小段。历史数据只对计算机有用,对人,则不一定。

另一个方面,酒吧博弈指出,胜利者永远只是少数。尽管酒吧存在调谐的可能,譬如发短信时时提醒,但成本恐怕太高。而在其他场合,少数派可能更加会设置种种障碍阻止后进者的上升。也就是说,我们的世界仍然是操弄在少数派的手中。不过,总算这个世界不是模型,少数派的道路到底还是有迹可循的。老练的将军仍旧会在八卦迷阵中找到唯一的生门。若你想要,必须做一个更加老练的将军。

枪手博弈

王者的悲哀。三人对枪自决,甲乙丙枪法优劣递减。最后无奈而神奇的结局,将不取决於同时开枪还是先后开枪,最优良的枪手,倒下的概率将最高;而最蹩脚的枪手,存活的希望却最大。因为没有人会把威胁最小的枪手列为一号清楚目标。在这里,后发制人的弱势者将胜出。以弱胜强,绝不是神话。

难道王者的命运就真如此不堪,呵,道别忘了每个理论模型都是有其前提的,击破之中任何一个,王者仍将归来。这就是先发优势。假设这是一场类似CS的竞技,优秀的枪手击倒二号枪手,立刻获得奖励:盾牌。那么三号枪手将陷入绝境。不过,不管怎样,这个博弈模型,到底给了弱势者一份希望。机会永远存在。

猎鹿博弈

两个猎人合作猎鹿获得的收益将远大於分别猎兔的收益,战略联盟将开始。这或许是件好事,不过有取决於最后猎获的鹿——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如果分配得当,整体的效率将增加。如果一方主导,另一方受损,那么帕累托改善无法进行,合作可能终将破裂。

另外一个问题,更加大局的问题。合作的示范性将使得更多的猎人加入,猎获的鹿将大大增加,人类的利益短期内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但是最后,确是生态失衡,鹿群灭群。短暂的繁华之后,猎人将再一次回归於原始猎兔生活。尽管为了避免这一悲剧,人类还有最后的希望:制度经济学的法宝——科斯定理以产权归属来解决外部经济问题。但由於谈判成本以及可行性,人类社会的公共悲剧仍将不断上演。

智猪博弈

混沌之前最后的博弈。小猪和大猪住在猪圈的一边(食槽在这里),开启食物的开关在另一头,谁去踩,谁丧失先机。结果怎样?是小猪选择“搭便车”,大猪勤跑。因为小猪无论跑还是停,大猪的最优策略都是策略都是去踩机关。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这里依旧存在两种策略。

小猪的“搭便车”。大猪有的时候,自觉或不自觉地自封“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并因此承受一些不能承受之重。《博弈论的诡计》指出美国战后的行为极似大猪,战后的美国竭力宣传自己的普世价值观,并深入到海外事务,甚至不惜重金协助小国防务。这样小国不自觉地对大国进行了“剥削”。

大猪在击破模型的一个假设之后,仍然有一个后发制人的机会。因为大猪和小猪的耐饿能力不一样,大猪完全有能力撑得更久,小猪如果不想饿死,那只有一条豪赌的路子:龟兔赛跑式的豪赌,但愿大猪打了个盹儿,他回来的时候,还能吃上一两口,要不然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据此,再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很多人切齿的腾讯,毫无顾忌地跟风,做QQ旋风,做拍拍,做滔滔。因为不甘心的小猪早早把新技术研发的前期搞定了,大猪们只需要悄悄跟随,适当的时候踢开挡路的,就可以了。

大猪在这里的后发制人和枪手博弈的后发并不一致,枪手后发是建立在他人恶斗的基础上,大猪后发完全是以自身实力为基础。而且大猪完全不必采取任何激进措施,只要跟随就好。因为小猪获胜的条件不是接近,还是距离。

警察与小偷

令人沮丧的博弈结局。警察和小偷各只有一个机会去巡查或者偷盗A地或B地。A地的价值大於B地,那么警察应该为了保护价值大而一直保护A地吗。博弈论认为当然不是,警察的合理策略应当是有倾向於A以一定概率的随机巡查。这个概率就是:p=A地价值/AB地总价值。这种情况下才能使小偷最大得手几率降至最低。但是很不幸的是,此时的小偷谋求的是,最小得手几率的最大化。也就是说,警察的最优策略将把小偷的最差策略改良!这个便是冯·诺伊曼提出的“最小最大定律”。

我们必须再一次感谢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因为现实之中,类似的现象,对於一方仍然可以设法找到对手致命的规律性行动(当然必须考虑到对方是不是一个更加老练的猎手,故意放出的诱饵)。而保持自己的行动的无序性,则有可能成为欺骗策略的武器,这倒似张三丰所言道的:无招胜有招。

斗鸡博弈

两只斗鸡在决斗的时候,无论选择进或退都是一个难题,因为纳什均衡已经给出了一胜一败的最优策略。在很多较量下,死拚将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很可能给第三者机会。因此,两个已经在战场的强势力很可能自觉的遵循纳什均衡,当一方攻击时,另一方暂退。虽然可能某方暂时受损,但较之於两败俱伤是好得多的。不过,要维持这一状况,必须保证下一次先期受损的一方发动攻势的时候,另一方同样的后退。於是这样的攻击性行为开始变得“仪式化”,没有人真正流血。这只不过是两个巨头玩弄的游戏,目的是警告后来者,想进来,那么也得陪我们一起玩,可是你玩的起么?这正是百事的广告,即使暗含挑衅也最多只到“敢为中国红”这样的地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