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1 / 2)

盛唐烟云 酒徒 5225 字 9天前

“诺!”众侍卫躬身施礼,却没有散去,而是分批次护在了王洵的前后左右。眼下虽然局势已经平稳,某些天方教狂信徒,却一刻都没停止与大都督府作对。光是今年春天,针对王洵的刺杀便发生了五次。只是这些狂信徒们胆气虽然神勇,武艺和箭术却实在稀松平常。每每没等伤到王洵的汗毛,便平白丢掉了性命。

但自从第一轮刺杀发生后,王十三和万俟玉薤两个就轮番带人守在了王洵身边,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几乎寸步不离。对于弟兄们的好意,王洵也不好过于推辞。见大伙不肯离开,便笑了笑,举步往后宅走去。

这座原来的大宛王宫如今被王洵分成了几部分,前面拿来处理公务,后面则分给几个心腹手下居住。此刻院子各处已经掌了灯,整座宫殿看起来金碧辉煌。王洵信步往后院走,一边走,一边慢慢回味着家书内容。转眼来到自己平素居住的屋子,挥手命令侍卫们离开。然后推开门,拖着长声朝里边打趣,“小麦,你怎么不出来迎接本都督。是不是又皮痒了,等着本都督军法处置?!”

第一章 笳鼓 (三 下)

第一章 笳鼓 (三 下)

小麦,是他对麦尔祖德的小女儿的简称。此女原本有个很冗长的大食姓名,但王洵嫌叫着拗口,便根据大伙对其父亲“老麦”的简称,给她重新取了这个名字。

该女起初还抗议了几次,没有结果之后,便只好认可的王洵的叫法。反正随着其父在大宛都督府的受重视程度增加,她本人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在整个都督府后宅,除了王洵之外,其他人也没胆子叫这个爱称。

若是换做平时,听到王洵的脚步声,小麦早就带雀跃着迎出门外了。今天,她却丝毫没有动静。懒家伙!王洵笑了笑,惦着脚继续往内间走,准备给任性的小女孩一个“教训”。拉开卧房门,掀起床上的锦帐,却看到一张不甚熟悉的脸。

“你…..”王洵迅速往后退开半步,手按腰间横刀。睡在床上的女子也瞬间惊醒,赶紧翻身下来,双膝跪倒,“婢,婢子刚,刚才睡着了。是,是妹妹让我在这里等她的,我…….”

听到这结结巴巴的唐言,王洵立刻就想起了对方的身份。是麦尔祖德的另一个女儿。当初试图行刺他的那个。过后怕女儿被族人惩处,麦尔祖德不肯接其回家。王洵也就命人随便给此女安排间房子,从此不闻不问。

同样是“刺客”,小麦的待遇却远远好于其姐姐。其中主要原因是,她年龄小,性子也有些少女的“无赖”。行刺失败后立刻“负荆请罪”,导致王洵根本对她生不起气来。而其姐姐,则始终拉不下面子向王洵认错,所以一来二去,在后宅中的地位便日渐尴尬。

依照药刹水沿岸各地的传统,丈夫可以娶几十甚至上百个妻子,只要你能养得起。在唐军的地位初步确立之后,为了讨好王洵,各地诸侯,也纷纷将家中最漂亮的女儿送到柘折城来侍寝。王洵自己招架不住,便以不委屈对方为由,将这些女子,纷纷转赠给了心腹属下为妻为妾。其家族虽然对此举约略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不能讨好铁锤王,能拉近与铁锤王心腹的关系,亦为一桩美事。心态也就慢慢平了。

长安的妻妾没接来,诸侯们送上的女人又没入王洵法眼。一来二去,小麦便稀里糊涂的成了都督府内宅的女主人。虽然这个女主人的地位没经王洵亲口确认,院子中的弟兄和仆役,却不敢对其有丝毫不敬。

嫁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这个英雄非但年少英俊,而且对自己的家族十分照顾,少女小麦自然心满意足。她生长于麦尔祖德这种地方豪族,家中姨娘众多。即便不用心去学,自幼耳濡目染,也懂得该如何巩固自己的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而王洵既然身为此地的最强者,身边亦不可能永远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少女小麦便很自然地又想到了其姐姐,试图消除后者跟王洵之间的误会,以免日后姐妹二人结伴作战。

但是努力的结果却不甚理想。虽然王洵应其所请,给她姐姐“赐”了一个唐人名字,叫作“小拙”。却没有再把其姐姐接回来重续前缘的意思。而曾经与王洵有过肌肤之亲的女人,放眼药刹水沿岸,无论如何没第二个人敢再打她的主意。眼看着自家姐姐一日比一日憔悴下去,少女小麦干脆把心一横,使出了最后的绝招。

两个当事人根本不清楚小麦的如意算盘,一时间,彼此都觉得好不尴尬。好在王洵反应极快,稍作迟疑之后,便笑着吩咐道,“既然是小麦让你来的,过会儿就一起用晚饭吧。你吃过没有?小麦到哪里去了?!”

“她,她刚才还在这儿。说,说是去,去厨房替,替大人准备吃食!”作为差点刺杀王洵成功的蛇蝎美女,小拙的表现与当初的狠辣极其不符。非但说起话来结结巴巴,一双眼睛还始终盯在地面上,根本不敢抬头与王洵的目光相对。

“起来吧,到那边餐桌前坐!”遇到这么个笨头笨脑的女人,王洵也没什么办法。耸了耸肩,低声命令。

那次的“谋杀亲夫”举动,纯粹是一场闹剧。银簪子没有涂抹毒药,两个女孩的身手,也根本不堪一击。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洵心中的恼怒早就烟消云散。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手握重权的大都督,还是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勋贵子弟,他都没有主动向眼前这个女人示好的道理。所以干脆淡然处之,假装自己的人生轨迹中,从没与此女相遇过。反正答应麦尔祖德的事情,自己绝对有能力做到。至于此女到达中原之后,嫁给谁,过得怎样,与王家再也没有半点关系。

被王洵赐名为小拙的女子,比其自家妹妹年长,经历的事情多,内心世界也更为敏感。不用细辩,也能觉察出王洵话语里流露出来的冷淡。可这又能怪谁呢,自己当初刺出那簪子时,可是抱着与他同归于尽的念头。谁叫他攻破了柘折城?谁叫那么多人因为他而死?!

但随后他的处置态度,他的善良与宽容,他的辉煌战绩,却不断冲撞着她的心脏。攻破柘折城,他只用了八百余人。屠城令不是他下的,相反,还有很多人因为他的维护,避免了家破人亡的命运。

这一切,只能归咎于命运。妹妹的命好,人也机灵,所以理所当然有个好的归宿。而自己……,还真应了他给取的新名字,小拙,拙透了。

这些日子来,小拙不是没想过重新跟王洵修好。毕竟已经跟他睡过一晚上,按照这里的传统,就应该永远是他的女人。可要是让她也背上竹条,像妹妹那样跪下来向这个男人负荆请罪,她自问又做不到。第一,有小麦珠玉在前,此举失去了新意。第二,心中的骄傲也不允许。

“有事?”见女子跪在地上迟迟不起身,王洵皱了皱眉,不耐烦地问道。

“没!”少女小拙连忙回应了一声,爬起来往屋外走。慌里慌张动没看清楚路,差一点就顶到王洵怀里。

王洵迅速闪了下身,然后抢先一步出了卧房。侍妾小麦还没回来,并且连几个婢女都带走了,这使得房间内略显空旷,连个跟分享封侯喜悦的人都找不到。

小拙畏畏缩缩在后边跟着,目光不停地偷偷打量王洵的背影。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男子看起来很有气概,肩宽背阔,胳膊和大腿都修长有力。特别是那一张古铜色的面孔,从后侧看上去,如同雕刻出来的一般,棱角分明。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击感和安全感。

终日对着这样一个男子,想必妹妹最近过得一定很有滋味。不知不觉间,小拙又开始神不守舍。“我这是怎么了!他根本不会再理睬我啊!”她偷偷地掐了自己一把,试图将自己掐醒。心中有股略带幽怨的念头却愈发强烈,强烈到令人难以自拔。

背后缀着着一个人,王洵感觉很不习惯。念在麦尔祖德的面子上,他不便立刻将对方赶走。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然后有一句没一句地问道:“有些日子没见到你了,在这里住得还习惯么?”

只是一句随便的客套,却令小拙眼圈瞬间一红。低下头去,喃喃地回应,“好。还好。没什么不习惯的。谢谢都督大人!”

“一家人,没什么谢不谢的!”王洵笑着摇了摇头,从内心深处,他不希望伤害这个女子。毕竟对方当日行刺没有真正伤到了他。更何况老麦尔祖德终日为都督府的事情忙里忙外,已经成了他治理地方的得力臂膀。“你如果想回家,或者想出去转转。尽管跟小麦一起出去。最近城里的治安还不错,市面上也有很多新鲜东西。”

“嗯!已经出去过了。外面的变化很大。”回答依旧是简单明了。小拙低着头,十指在身前互相搅动。

“是么?”王洵最在意的就是别人对自己治政的评价,几乎本能地继续追问道,“什么变化,你能不能说说!”

追问的语调是如此的急切,令小拙忍不住惊诧地抬头。一望之下,才忽然发现,曾经被自己当成凶神恶煞的铁锤王,眉宇间居然也带着一股子无法掩饰的稚嫩。

“他原来这么年青!”刹那间,一个原本不是秘密的秘密被小拙揭开,惊异之余,心里的畏惧感觉顿时减轻了不少,“原来他也很在意别人的看法。而不是….”

“什么变化。你尽管实话实说,我不在乎!”王洵等得有些着急,忍不住低声催促。在身边人嘴里,他当然听到过无数赞颂。可类似的话若是能从一个曾经憎恨自己的人口中说出来,感觉肯定大不一样。

“街道变得干净了许多。也整齐了许多!”小拙在心里偷笑,同时非常谨慎地组织着自己的语言,“店铺里的东西多了,逛街的人也多了。还有,大伙衣服的颜色也鲜亮了许多!”

“就这些?!”王洵约略感到有些失望,这算什么功绩。任何没有战争的地方,恐怕都是如此。

“民女看到的,就是这些。”小拙点点头,大着胆子确认,“在大人眼里,这些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民女这种当地人看来,却已经是难以置信!”

“哦!”王洵毫不犹豫地忽略掉后半句恭维,论起拍马屁的水平,小拙的确是名副其实的笨嘴拙舌。

对方却好像没有这个觉悟,想了想,继续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在您来以前,柘折城里边,男人只准穿黑色和白色的衣服。女人,女人成亲之后,没有丈夫的允许,根本不准上街。即便出行,也要用布包住脸和手脚,外边只准露一双眼睛!”

“啊!”王洵诧异地张大嘴巴,满脸难以置信。他的注意力都在大局和高层,根本没心思琢磨民间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猛然听人一说,才意识到其中所包含的意义。

移风易俗。这是书中所推崇的上等治政之道。潜意识里,王洵受儒家理念的影响依旧很深,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这种变化,是好,还是不好。你说实话,我不会怪罪你!”仿佛希望得到某种肯定,他继续追问。压根没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期盼的语调。

“民女,民女其实也不太清楚!”小拙抬起头,鼓起勇气说道。“民女的家族虽然昄依过天方教。但,但其实都不是虔诚的信徒!”

“这个我知道!”王洵信口点评。以老麦尔祖德的精明与善变,能做个虔诚的教徒才是怪事。

“所以,所以民女和妹妹从小就不喜欢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小拙看着王洵,目光中流露出一片坦诚,“也不喜欢总被关在一个大院子内,从早到晚对着天空发呆。民女喜欢彩色的衣服,彩色的马车,和一切色彩绚丽的东西,不喜欢简单的黑与白。那样,太素,也太压抑!”

“对,的确太压抑!”王洵笑着着大声附和,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很顺眼。“女人么,哪有不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在我们大唐,几乎每个像你和小麦这么多大的女孩子,都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仅白天时可以驾车马车出去逛街,到了晚上,也可以在仆人的陪伴下,打起灯笼去逛夜市!”

后半句话已经近似于炫耀,听者却是满脸羡慕。“大人是想把这里变成大唐么?大人是在以大唐的律法,治理柘折城,对么?”

“没有!”王洵笑着否认,“想把这里变成大唐,可是有点困难。民风不同,生活方式也大相径庭。我只是跟你一样,不喜欢除了黑就是白,不喜欢,不喜欢那种压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