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第二章

西卵和纽约之间大约一半路程的地方,汽车路匆匆忙忙跟铁路会合,它在铁路旁边跑上四分之一英里,为的是要躲开一片荒凉的地方。这是一个灰烬的山谷——一个离奇古怪的农场,在这里灰烬像麦子一样生长,长成小山小丘和奇形怪状的园子。在这里灰烬堆成房屋、烟囱和炊烟的形式,最后,经过超绝的努力,堆成一个个灰蒙蒙的人,隐隐约约地在走动,而且已经在尘土飞扬的空气中化为灰烬了。有时一列灰色的货车慢慢沿着一条看不见的轨道爬行,叽嘎一声鬼叫,停了下来,马上那些灰蒙蒙的人就拖着铁铲一窝蜂拥上来,扬起一片尘土,让你看不到他们隐秘的活动。

但是,在这片灰蒙蒙的土地以及永远宠罩在它上空的一阵阵暗淡的尘上的上面,你过一会儿就看到T-J-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庞大无比——瞳仁就有一码高。这双眼睛不是从一张脸上向外看,而是从架在一个不存在的鼻子上的一副硕大无朋的黄色眼镜向外看。显然是一个异想天开的眼科医生把它们坚在那儿的,为了招徐生意,扩大他在皇后区的业务,到后来大概他自己也永远闭上了眼睛,再不然就是撇下它们搬走了。但是,他留下的那两只眼睛,由於年深月久,日晒雨淋,油漆剥落,光彩虽不如前,却依然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着这片阴沉沉的灰堆。

灰烬谷一边有条肮脏的小河流过,每逢河上吊桥拉起让驳船通过,等候过桥的火车上的乘客就得盯着这片凄凉景色,时间长达半小时之久。平时火车在这里至少也要停一分钟,也正由於这个缘故,我才初次见到汤姆-布坎农的情妇。

他有个情妇,这是所有知道他的人都认定的事实。他的熟人都很气愤,因为他常常带着她上时髦的馆子,并且,让她在一张桌子旁坐下后,自己就走来走去,跟他认识的人拉呱。我虽然好奇,想看看她,可井不想和她见面——但是我会到她了,一天下午,我跟汤姆同行搭火车上纽约去。等我们在灰堆停下来的时候,他一骨碌跳了起来,抓住我的胳膊肘,简直是强迫我下了车。

「我们在这儿下车,」他断然地说,「我要你见见我的女朋友。」

大概他那天午饭时喝得够多的,因此他硬要我陪他的做法近乎暴力行为。他狂妄自大地认为,我在星期天下午似乎没有什么更有意思的事情可做。

我跟着他跨过一排刷得雪白的低低的铁路栅栏,然后沿着公路,在埃克尔堡大夫目不转睛的注视之下,往回走了一百码。眼前唯一的建筑物是一小排黄砖房子,坐落在这片荒原的边缘,大概是供应本地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一条小型「主街」①,左右隔壁一无所有。这排房子里有三家店铺,一家正在招租,另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饭馆,门前有一条炉渣小道;第三家是个汽车修理行——「乔治-B-威尔逊。修理汽车。买卖汽车。」我跟着汤姆走了进去——

①美国小城镇往往只有一条大街,商店集中在这条街上,通称「主街」。

车行里毫无兴旺的气象,空空如也。只看见一辆汽车,一部盖满灰尘、破旧不堪的福特车,蹲在阴暗的角落里。我忽然想到,这间有名无实的车行莫不是个幌子,而楼上却掩藏着豪华温馨的房间,这时老板出现在一间办公室的门口,不停地在一块抹布上抆着手。他是个头发金黄、没精打采的人,脸上没有血色,样子还不难看。他一看见我们,那对浅蓝的眼睛就流露出一线暗淡的希望。

「哈罗,威尔逊,你这家伙,」汤姆说,一面嘻嘻哈哈地拍拍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

「还可以,」威尔逊缺乏说服力地回答,「你什么时候才把那部车子卖给我?」

「下星期。我现在已经让我的司机在整修它了。」

「他干得很慢,是不是?」

「不,他干得不慢,」汤姆冷冷地说,「如果你有这样的看法,也许我还是把它拿到别处去卖为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威尔逊连忙解释,「我只是说……」

他的声音逐渐消失,同时汤姆不耐烦地向车行四面张望。接着我听到楼梯上有脚步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人粗粗的身材挡住了办公室门口的光线。她年纪三十五六,身子胖胖的,可是如同有些女人一样,胖得很美。她穿了一件有油渍的深蓝双绉连衣裙,她的脸庞没有一丝一毫的美,但是她有一种显而易见的活力,彷佛她浑身的神经都在不停地燃烧。她慢慢地一笑,然后大摇大摆地从她丈夫身边穿过,彷佛他只是个幽灵,走过来跟汤姆握手,两眼直盯着他。接着她用舌头润了润嘴唇,头也不回就低低地、粗声粗气地对她丈夫说:

「你怎么不拿两张椅子来,让人家坐下。」

「对,对。」威尔逊连忙答应,随即向小办公室走去,他的身影马上就跟墙壁的水泥色打成一片了。一层灰白色的尘土笼罩着他深色的衣服和浅色的头发,笼罩着前后左右的一切——除了她的妻子之外。她走到了汤姆身边。

「我要见你,」汤姆热切地说道,「搭下一班火车。」

「好吧。」

「我在车站下层的报摊旁边等你。」

她点点头就从他身边走开,正赶上威尔逊从办公室里搬了两张椅子出来。

我们在公路上没人看见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号①了,因此有一个灰蒙蒙的、骨瘦如柴的义大利小孩沿着铁轨在点放一排「鱼雷炮」——

①美国独立纪念日。

「多可怕的地方,是不是!」汤姆说,同时皱起眉头看着埃克尔堡大夫。

「糟透了。」

「换换环境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没意见吗?」

「威尔逊?他以为她是到纽约去看她妹妹。他蠢得要命,连自己活着都不知道。」

就这样,汤姆-布坎农和他的情人还有我,三人一同上纽约去——或许不能说一同去,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识相,她坐在另一节车厢里。汤姆做了这一点让步,以免引起可能在这趟车上的那些东卵人的反感。

她已经换上了一件棕色花布连衣裙,到了纽约汤姆扶她下车时那裙子紧紧地綳在她那肥阔的臀部上。她在报摊上买了一份《纽约闲话》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在车站药店①里买了一瓶冷霜和一小瓶香水。在楼上,在那阴沉沉的、有回音的车道里,她放过了四辆出租汽车,然后才选中了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里面坐垫是灰色的。我们坐着这辆车子驶出庞大的车站,开进灿烂的阳光里。可是马上她又猛然把头从车窗前掉过来,身子向前一探,敲敲前面的玻璃——

①美国药店兼售糖果、香烟、饮料及其他杂货。

「我要买一只那样的小狗。」她热切地说,「我要买一只养在公寓里。怪有意思的——养只狗。」

我们的车子倒退到一个白头发老头跟前,他长得活像约翰-D-洛克菲勒①,真有点滑稽。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篮子,里面蹲着十几条新出世的、难以确定品种的小狗崽子——

①美国石油大王,亿万富翁。

「它们是什么种?」威尔逊太太等老头走到出租汽车窗口就急着问道。

「各种都有。你要哪一种,太太?」

「我想要一条警犬。我看你不一定有那一种吧?」

老头怀疑地向竹篮於里望望,伸手进去捏着颈皮拎起一只来,小狗身子直扭。

「这又不是警犬。」汤姆说。

「不是,这不一定是警犬,」老头说,声音用流露出失望情绪,「多半是一只硬毛猎狗。」他的手抚摸着狗背上棕色毛巾似的皮毛。「你瞧这个皮毛,很不错的皮毛,这条狗绝不会伤风感冒,给你找麻烦的。」

「我觉得它真好玩,」威尔逊太太热烈地说,「多少钱?」

「这只狗吗?」老头用赞赏的神气看着它,「这只狗要十美元。」

这只硬毛猎狗转了手——毫无疑问它的血统里不知什么地方跟硬毛猎狗有过关系,不过它的爪子却白得出奇①——随即安然躺进威尔逊太太的怀里。她欢大喜地地抚摸着那不怕伤风着凉的皮毛——

①这种狗背上和两侧往往是黑色,其余部位是棕色。

「这是雄的还是雌的?」她委婉地问。

「那只狗?那只狗是雄的。」

「是只母狗,」汤姆斩钉截铁地说,「给你钱。拿去再买十只狗。」

我们坐着车子来到五号路,在这夏天星期日的下午,空气又温暖又柔和,几乎有田园风味。即使看见一大群雪白的绵羊突然从街角拐出来,我也不会感到惊奇。

「停一下,」我说,「我得在这儿跟你们分手了。」

「不行,你不能走,」汤姆连忙插话说,「茉特尔要生气的,要是你不上公寓去。是不是,茉特尔?」

「来吧,」她恳求我,「我打电话叫我妹妹凯瑟琳来、很多有眼力的人都说她真漂亮。」

「呃,我很想来,可是……」

我们继续前进,又掉头穿过中央公园,向西城一百多号街那边走。出租汽车在一五八号街一大排白色蛋糕似的公寓中的一幢前面停下。威尔逊太太向四周扫视一番,俨然一副皇后回宫的神气,一面捧起小狗和其他买来的东西,趾高气扬地走了进去。

「我要把麦基夫妇请上来,」我们乘电梯上楼时她宣布说,『当然,我还要打电话给我妹妹。」

他们的一套房间在最高一层——一间小起居室,一间小餐室,一间小卧室,还有一个洗澡间。起居室给一套大得很不相称的织锦靠垫的家具挤得满满当当的,以至於要在室内走动就是不断地绊倒在法国仕女在凡尔赛宫的花园里打秋千的画面上。墙上挂的唯一的画是一张放得特大的相片,乍一看是一只母鸡蹲在一块模糊的岩石上。可是,从远处看去,母鸡化为一顶女帽,一位胖老太太笑眯眯地俯视着屋子。桌子上放着几份旧的《纽约闲话》,还有一本《名字叫彼得的西门》①以及两三本百老汇②的黄色小刊物。威尔逊太太首先关心的是狗。一个老大不情愿的开电梯的工人弄来了一只垫满稻草的盒子和一些牛奶,另外他又主动给买了一听又大又硬的狗饼干,有一块饼干一下午泡在一碟牛奶里,泡得稀巴烂。同时,汤姆打开了一个上锁的柜子的门,拿出一瓶威士忌来,——

①当时流行的一部通俗小说。

②纽约戏院集中的地区。

我一辈子只喝醉过两次,第二次就是那天下午,因此当时所发生的一切现在都好像在雾里一样,模糊不清,虽然公寓里直到八点以后还充满了明亮的阳光。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膝盖上给好几个人打了电话。后来香烟没了,我就出去到街角上的药店上买烟。我回来的时候,他们俩都不见了,於是我很识相地在起居室里坐下,看了《名字叫彼得的西门》中的一章——要么书写得太糟,要么威士忌使东西变得面目全非,因为我看不出一点名堂来。

汤姆和茉特尔(第一杯酒下肚之后威尔逊太太和我就彼此喊教名了)一重新露面,客人们就开始来敲公寓的门了。

她妹妹凯瑟琳是一个苗条而俗气的女人,年纪三十上下,一头浓密的短短的红头发,脸上粉搽得像牛奶一样白。她的眉毛是拔掉又重画过的,画的角度还俏皮一些,叮是人然的力量却要恢复旧观,弄得她的脸部有点眉目不清。她走动的时候,不断发出丁当丁当的声音,因为许多假玉手镯在她胳臂上面上上下下地抖动。她像主人一样大模大样走了进来,对家具扫视了一番,彷佛东西是属於她的,使我怀疑她是否就住在这里。但是等我问她时,她放声大笑,大声重复了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和一个女朋友同住在一家旅馆里。

麦基先生是住在楼下一层的一个白净的、女人气的男人。他刚刮过胡子,因为他颧骨上还有一点白肥皂沫。他和屋里每一个人打招呼时都毕恭毕敬。他告诉我他是「吃艺术饭」的,后来我才明白他是摄影师,墙上挂的威尔逊太太的母亲那幅像一片胚叶似的模糊不清的放大照片就是他摄制的。他老婆尖声尖气,没精打采,漂漂亮亮,可是非常讨厌。她得意洋洋地告诉我,自从他们结婚以来她丈夫已经替她照过一百二十七次相了。

威尔逊太太不知什么时候又换了一套衣服,现在穿的是一件精致的奶油色雪纺绸的连衣裙,是下午做客穿的那种,她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的时候,衣裙就不断地沙沙作响。由於衣服的影响,她的个性也跟着起了变化。早先在车行里那么显着的活力变成了目空一切的hauteur①。她的笑声、她的姿势、她的言谈,每一刻都变得越来越矫揉造作,同时随着她逐渐膨胀,她周围的屋子就显得越来越小,后来,她好像在烟雾弥漫的空气中坐在一个吱吱喳喳的木轴上不停地转动——

①法语:傲慢。

「亲爱的,」她装腔作势地大声告诉她妹妹,「这年头不论是谁都想欺骗你。他们脑子里想的只有钱。上星期我找了个女的来看看我的脚,等她把账单给我,你还以为她给我割了阑尾哩。」

「那女人姓什么?」麦基太太问。

「埃伯哈特太太。她经常到人家中去替人看脚。」

「我喜欢你这件衣服,」麦基太太说,「我觉得它真漂亮。」

威尔逊太太不屑地把眉毛一扬,否定了这句恭维话。

「这只是一件破烂的旧货,」她说,「我不在乎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时候,我就把它往身上一套。」

「可是穿在你身上就显得特别漂亮,如果你懂得我的意思的话,」麦基太太紧跟着说,「只要切斯特能把你这个姿势拍下来,我想这一定会是幅杰作。」

我们大家都默默地看着威尔逊太太,她把一缕头发从眼前掠开,笑盈盈地看着我们大家。麦基光生歪着头,目不转睛地端详着她,然后又伸出一只手在面前慢慢地来回移动。

「我得改换光线,」他过了一会儿说道,「我很想把面貌的立体感表现出来。我还要把后面的头发全部摄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