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没有公主病》#30
十四天过去了,我从来没看过宋真。
想起那个雨夜的隔天下午,我将合约塞进她的门缝,然后她填好资料签好名从门底退出来,我知道她的名字叫宋真、生日是十二月七日、年纪是二十一岁,只不过我已经忘记她的面容,大概依稀记得她有一张苍白的脸和单薄的唇。
我有时候会在她的门外尝试对话,以免万一发生什么难以挽回的状况却没人知道,她几乎都会回应我──用非常客套礼貌的方式──只是……总让我觉得这过度的客套礼貌,背后的含意便是拒人於千里之外,直白地说也就是「不要打扰我」。
曾经问过她需不需要帮助,但宋真只是跟我要了手机号码,希望我替她签收包裹和定时扔掉垃圾,当然这些费用都含在房租里。
我答应帮忙,不过我没跟她多收房租,因为我很好奇她在三坪大小的房间生活,要怎样才能十四天都从没出过房门,就算她入住的第二天有货运送来三大箱东西,是小冰箱、微波炉、热水器,但也不代表这样就可以永远不出房门。
可兰甚至和我打赌,宋真到底多久会离开房间,我猜两天、她猜五天,结果现在十四天过去了,根本没有人赢。
新房客入住,我必须重新整理我家的状况。
可兰待在家里的时间大概一半一半,大多数时间要跑台北,在花莲偶尔有卖场开幕她会去站台,但也只是偶尔而已。
理所当然的,在可兰刚入住没多久,讨厌的经纪人Jason 先生就马上从台北开车冲来我家,和可兰心平气和的谈上好几小时。
我刻意避开没去听可兰工作上的事,只是我从超商回来看见Jason 怒气冲冲地坐上他的奥迪,想也知道没有谈妥吧。
坦白说,我能理解Jason 愤怒的原因,女艺人这种职业的寿命很短,如果把时间浪费在花莲的乡下地方,对於成功、大卖、人气这种事情就几乎是遥不可及了。
我曾经想过把可兰赶回台北去,上演一出男人为了心爱的人好,所以忍痛演戏赶走爱人的狗血大戏,但我很清楚,这只是用来满足我某种牺牲奉献的自我感觉良好,所以我想……
让可兰自己决定就好了,她认为在花莲比台北快乐,那就让她待在花莲吧。
反而是那间空房让我有点担心,除了宋真以外,陆续是有来过几位询问者,但是都没啥结果。
第一位,男性,属於心宽体胖型,说起话来有点吞吞吐吐,但是没什么恶习,喜欢打电动和看电视,我觉得这种房客非常好,只可惜妹妹说有陌生男子在,她就要穿衣服很烦,就投下了否决票。
第二位,女性,属於瘦瘦高高型,和妹妹同一所大学,让我感觉文静宜人,别说是恶习了,身上打扮得干净整洁,指甲修剪整齐,说话总是轻声细语,我觉得这种房客非常好。
只可惜可兰说该女不断用眼尾余光偷瞄我,妹妹则直接说是狐狸精,虽然我是觉得可兰想太多,而我妹是只要是女人都嘛狐狸精,不过两张否决票,我也无话可说。
第三位,我还来不及知道是男性或女性,妹妹开的门,直接就说「已经没空房罗」,然后打发人家走──我想要不是我直接答应宋真签约,也许我家到现在还有两个空房间吧。
话说到妹妹,我就不得不说在转换环境与药物控制之下,她已经比过去好非常多,在大学里读书交到不少朋友,愿意打开心胸去接纳其他人,甚至还加入某种社团,常常忙到晚上才回家。
从高中到大学可能只是差距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但是当她褪下身上的高中制服,换上无拘无束的便服后,整个人就好像长大不少。
我相信如果爸妈还在世,必定跟我有一样的看法──我们杨家的女儿已经成长,快要成年了。
看一眼时钟,下午四点多,我刚到家。
刚在国小带那群小屁孩到练习结束,晒了好几个小时的太阳,难免让我有点头昏脑胀,只是家里空无一人,可兰去台北资讯展工作,预计要四天;妹妹去上学未必会回家吃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