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以为古代的酒水最多就只有百分之几的酒精度,否则为何书上动不动就是主人公豪迈得几斤几斤往下灌?
尤其是水浒里的那些崽,若是没有个几坛子打底的酒量,都不好意思自称是洒家。
所以敬玄也捧着坛子学起了段志玄的如鲸吸水,酸酸甜甜的三勒浆初入嘴中时,敬玄觉得口感还不错,但一坛子下肚后走路立时变得摇摇晃晃,舌头也大了起来…
这不该啊,以本少爷在后世的酒量,五十多度的白酒都能来上八两,怎么到这儿就不行了?
靠在柱子上想了半天才想到这副身体压根就不是自己的…
正在捶打胸口报复这具酒量差的身体时,翟长孙又端着坛子一步三摇晃的走了过来,说他这个做伯伯的要好好感谢一下自己拉他入伙…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第二天敬玄从床上醒来时压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
捂着头疼欲裂的脑袋就想赶快先找水喝,嗓子都快要冒烟儿,昨晚的事竟然一点都记不起来了。
堆开房门就看见两个少年在树上爬上爬下的,周围还有一群丫鬟兜着衣衫在接少年从树上扔下的果子。
好半天才想起来这是程咬金的另外两个儿子,大的那个叫程处亮,未来清河公主李敬的驸马,小的那个是程处弼,才八岁多一点儿。
丫鬟们也发现了敬玄,一个个捂着眼睛惊叫着就跑开了,连掉在地上的果子都不要了。
敬玄这才想起自己只穿了一条短裤,这玩意儿还是当初自己备在车里的换洗内裤,没法子,实在是穿不惯唐人流行的兜裆布,嫌咯得慌。
连忙转身回屋想把衣服穿上,毕竟这是在别人家里,自己这么清凉好像不太友好,可回到屋子里床上床下找遍了都没找到自己的衣衫,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电棒呢?电棒去哪儿了?
正当敬玄焦头烂额时,房门吱呀一声就开了。
程咬金的大儿子程处默抱着一团干净的衣衫随手扔到了床上,而且电棒也搁在上面,敬玄连忙一把夺过仔细检查了一番,确认保险没有打开之后,长长出了一口气,还好没被发现。
“瞧你那样,稀罕得跟什么似的,不就是一根棍子而已,有什么可宝贝的?”
程处默斜着眼睛瞟了瞟敬玄,这跟棍子他研究了一早上都没研究出什么名堂,说是短钝器呢又兼有柔韧性,硬度与尉冲宝林擅长的铁鞭不能相提并论,长度却又比秦怀道家里的铜鐧还要多几分。
“你懂个啥,兵器乃将门之人的立身之本,岂能轻易丢失?程伯伯难道没教你?”
敬玄知道这家伙想找自己比试,可自己实在不想一大早上的就电人,还在人家里做客呢,多没礼貌不是?
程处默今年刚满十六,家传的武艺已经被他学了七七八八,就如同草原上的猛兽似的,半大的崽子总想找人练练手,长安城里的二代已经鲜有是他对手的了,当然,凡事都有例外,不过那些人,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再怎么练都没用,有些人天生就是底子好,比如尉冲宝林这种喝熊奶长大的…
冷不丁瞧见敬玄这种新来的下山虎,就想上去过过手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