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鹿之精血(1 / 2)

“大唐黑脸神 ()”!

历史上的突厥灭亡之后,其草原各部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投靠大唐。

然却又先后反叛,对大唐边疆的安定,造成了极其不稳定的因素。

敬玄想着来都来了,干脆就顺便把这些隐患给解决得了,免得这些二五仔后面闹事又劳民伤财。

不过唐俭对此却有不一样的看法,老头子十分自信的说道:

“我大唐此番只要平灭突厥,必定威服四海,几个零散的部落还威胁不到大唐,此时正是彰显我大唐煌煌天威的时候,若能令万邦主动来朝,这对大唐,对陛下都是一件莫大的盛事,县伯实在过於杞人忧天了。”

让万邦来朝?这的确是一位帝王毕生所追求的功业。

纵观中华文明几千年历史,但凡是能做到这一步的,都会被史书大书特书,为后人所敬仰。

可这屁用都没有,人家带着区区一点礼物假模假式的来表示臣服,就该回之以重礼感谢他们这么给面子?是不是还要嫁几个公主过去笼络笼络?

敬玄认为“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这句话应该改一改,改成“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夷狄出中国,则荡灭之。”这样才比较合适。

“所以唐公认为面对这些蛮夷,就应该以德服人,用仁义道德去感化他们?”

唐俭微微颔首:

“我大唐只要迈过这道坎,必定气吞山河,想使四方臣服并非什么难事,何须非要使用武力迫其就范?须知大国就应有大国的气度,应当…”

敬玄实在不耐听他这番迂腐之论,以至於唐俭洋洋洒洒的说了大半天,发现敬玄这位倾听者居然在打瞌睡,不由好笑道:

“县伯乃是帝国有数的少年英杰,心中有一腔热血实属正常,想当初老夫年轻时,也曾以为凭着一双拳头就能使他人屈服,可惜事与愿违,结果并不尽如人意,纵观史书,欲成大事者…”

“那说明唐公的拳头还不够硬啊,在我们凉州,谁的拳头大谁就占理,西域那边更加如此…”

安修仁似乎非常赞同敬玄的观点,觉得这位少年的某些想法十分对自己胃口,是以忍不住帮腔道:

“对付那些两面三刀的杂碎就该行王霸之策,依老夫看来,那些死忠於颉利的,才值得留下,反倒是那些见事不对,主动投诚的才该杀!”

安修仁说完还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仿佛非常不耻这种行为似的,把旁边的一老一少听得目瞪口呆。

过了过了,安修仁这想法很危险,这是要生生断绝李世民将来成为天可汗的机会啊…

老少三人正在闲谈间,营地外围突然传来一阵喧哗,接着就看见薛仁贵肩上扛了一个东西正大步朝这边走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一脸闷闷不乐的安元寿。

“师兄!我抓到金鹿啦!”

薛仁贵将肩上事物“扑通”一声扔到敬玄跟前,志得意满的夸耀道:

“这头金鹿跑得倒是挺快,可再快哪能快得过师弟我的箭啊!”

敬玄低头一看,那鹿脖子上果真插了一支箭,而且隐隐有鲜血溢出,估计是活不成了。

“这就是金鹿?”

敬玄有些无语,还以为真是那种金灿灿的,就像少林寺十八铜人涂了一层金漆那种生物呢,没想到就是长了一身渐金层的皮毛,这种基因变异的生物,在后世那个信息爆炸的年代,敬玄已经从网上看过不少了,不过倒也算是罕见,尤其是脑袋上那硕大的鹿角,一看就是好东西。

唐俭已经吃惊得快要坐不住了,一边把脖子伸得老长看稀奇,另一边脚底下胡乱穿着鞋子想要上前一探究竟。

“本来是某家发现的,手慢了一步,唉…薛老弟,待会能不能分某家一碗血?好歹某家也是出了几分力的…”

安元寿跟上来神色十分惋惜。

安修仁听罢冷哼一声训斥道:

“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怎好意思开口向他人讨要战利品?!我安氏的家风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不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