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2 / 2)

尔虞我嫁 繁朵 1926 字 3天前

“后来我们一路撤回玳瑁岛,爹爹第一件事就是唤了五爷到跟前,让我跟姐姐对它三跪九叩,定下五爷的称呼,要我们从此视它犹如长辈——之后我跟姐姐商议了下,决定每人一个月的轮值,轮到的时候每天或亲自或派人到山谷里去看望五爷,虽然五爷一般来讲不缺什么,不过看望长辈嘛,总不能空手去,是吧?”

盛惟乔没想到不远处那头步伐优雅的黑色大猫,之所以能被海主的一双子女呼为“爷”,还有这样的内情,她好奇道:“你们小叔叔很喜欢豹子?”

盛睡鹤本人虽然没喊这豹子“爷”,但喊“五哥”也够奇怪的,毕竟这年头父兄都是家里的主事人,哪有随便唤宠物兄长的?

“听长辈们说,小叔叔才上岛时,是五哥救了他。”公孙应敦摊了摊手,“那次小叔叔在山谷里遭自己人暗算,差点没撑过去,关键时刻是五哥偷袭咬断了那人的喉咙,小叔叔才捡回一命。那天正是初五,小叔叔就给五爷起了名字,唤它五哥。之后,只要小叔叔在岛上,几乎天天都会去山谷里练武,顺便陪五爷玩耍。”

“那恒殊弟倒与这位五爷极有缘分了!”徐抱墨听到这儿也有点惊讶,“五爷当时咬断了暗算恒殊弟之人的喉咙,居然没有继续攻击恒殊弟吗?”

公孙应敦想了想,道:“应该没有吧?毕竟这事儿是我爹跟我说的,我爹说,那天是他看着天色已晚,小叔叔却一直没回来,感觉不对劲,专门出去找。在岛上兜了一圈,方在山谷里看到满身是血的小叔叔的。当时那种情况,五爷如果要攻击小叔叔,小叔叔早就没命了!”

盛惟乔与徐抱墨对望一眼,都对五爷起了兴趣:“那可真是奇怪了,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口下留情?”

“许是因为小叔叔长得好,它不忍心?”公孙应敦打趣道,“我爹当年要认小叔叔做弟弟,就是觉得小叔叔长得太好,做奴仆太暴殄天物了——这天下以貌取人的肯定不只我爹一个,说不准五爷也是这样呢?不是有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吗?”

见盛惟乔跟徐抱墨似若有所思,仿佛当真信了,他才敛了笑,干咳一声,说道,“其实这事听我祖父提过,我祖父说是因为小叔叔运气好,中了暗算之后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豹子在食物充沛的情况下,有不食死物的习性,许是将小叔叔当成死人了,才没伤他【注】。”

“不过饶是如此,之后恒殊弟能够跟它相处和睦,还能让它不伤害岛上之人,也十分奇异了。”徐抱墨这么说的时候略略尴尬,他本来打算,这一路上看看差不多的地方,如果这五爷仍旧没什么动作的话,那就用方才藏起来的海瓜子当暗器偷袭这头傻豹子,借着它被激怒的机会,来一次成功的英雄救美。

之所以说成功的英雄救美,是因为上回在海上面对韩少主时,他觉得自己虽然尽力斡旋了,但从盛惟乔后来一剑砍下韩少主的脑袋来看——那次他完全没让他的大乔感觉到被保护好吗?!

否则韩少主被盛睡鹤一箭穿胸后,他的大乔应该扑到他怀里“嘤嘤嘤”,而不是自己动手送韩少主上路啊!

但没想到这头傻豹子居然是盛睡鹤的救命恩豹——从盛睡鹤称呼它“五哥”,以及交代遗言时都不忘记它来看,显然对它是非常重视,绝对没有当畜生或者宠物看的!

这种情况下,徐抱墨不免就不好意思利用它,尤其是用伤害它的方式来利用它了。

“算了,让大乔对本世子倾心,也不是只有英雄救美这一个法子嘛!”徐抱墨失望之余,这样自我安慰,“再说今天好歹陪大乔出来走了走的,待会看到合适的景色,本世子现场赋诗一首,说不定也能讨大乔欢心呢?”

这么想着,他赶紧东张西望起来,试图从这个海匪大本营中,找出有诗意的角度——当然在作诗之前,他得先把手里的海瓜子扔掉!

不过这么做的话,有个麻烦:眼下送初五返回山谷的,是公孙应敦、盛惟乔以及徐抱墨,还有盛惟乔的丫鬟绿绮。

现在去的山谷不是人来人往的地方,那么海匪们当然不可能把道路修得跟官道一样平坦宽敞,所以他们只能两个两个的并行:公孙应敦跟初五要带路,走在最前面,中间是盛惟乔与徐抱墨,绿绮跟在最后面。

本来徐抱墨对于这个次序是很满意的,毕竟他的大乔就在他身边嘛。

现在想扔海瓜子,难免觉得后面的绿绮很碍事——短暂思索后,徐抱墨决定:“到山谷之后再扔!届时大家肯定要到处走走,看看泉水什么的,我随便找个地方把这把海瓜子解决掉也就是了!”

半晌后,他们踏入初五平常栖息的山谷,这地方显然少有人来,唯一的小径掩映在这季节疯长的草丛里,若非仔细辨认,都看不分明了。

不过谷中风景极好,草木葳蕤,苗卉葱茏。

峻崖峭壁上爬满了薜荔、地锦、茑萝、凌霄等藤蔓,烂漫的野花引得彩蝶蜜蜂来往繁忙,雀啼虫鸣的交奏中夹杂着远处海潮的“哗啦”声,一行人行走其间,窸窣的脚步声与偶尔的话语,愈显谷中幽深清净。

往里走了约莫三四里路,盛惟乔跟绿绮已经觉得有点累了,正想问要走到什么时候,忽听水声丁冬,公孙应敦笑道:“马上就到了!咱们把五爷送到泉水畔,我去给姑姑逮些野味,叫姑姑尝尝我的手艺——小叔叔在泉水边有个山洞,里头放了不少柴禾米面调料,都不用特意回去拿东西,咱们就能吃上一顿新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