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4节(1 / 2)

尔虞我嫁 繁朵 1594 字 3天前

“我另外派了心腹,带着老参之类的珍稀药材,远远缀在后头。”

“大概三五日里也就能到了,届时再叫你这边的大夫瞧了成色,给你用上!”

孟家乾闻言又惊又喜,因为高且仪此举,虽然是为了针对洛家,对他这个堂侄也是大有好处的。

毕竟洛家现在与盛家联姻,孟氏跟高家要对付洛家,少不得把火烧到盛家头上。那么不管是远在南风郡的盛家被针对,还是南风郡三大势家以及洛家共同把持的西疆商路被针对,对孟家乾来说反正都是件好事。

“只是姑父到底还是太冒险了点。”他高兴完了,又觉得奇怪,因为仅仅是这样的话,似乎没必要让高且仪亲身涉险?

所以孟家乾又试探道,“虽然说密贞夫妇年轻,基本都不认识姑父。然而世事难料,万一姑父亲来益州的消息叫他们知道了,只怕以密贞的心狠手辣,会对姑父不利。”

他举例,“益州前任老父母,前些日子就在即将离开西疆的时候死的不明不白。”

“西疆这些年来闻说军队跟政务都十分松弛。”高且仪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淡淡道,“不过我一路行来所见,大部分地方倒也不算十分荒凉。来自天南海北的商贾,还是不少的。方才进城来的路上,我甚至看到有人在卖猞猁幼崽。”

猞猁模样似豹,但性情比豹子要柔顺些。

据记载,前朝贵胄常将其训练成狩猎的臂助。尤其是女眷,认为它比猎犬外形更为出色可爱,且猫类总比犬类爱干净,可谓出的闺阁,下的猎场。

本朝的风气固然开放,但女眷们的尚武之风却不如前朝,所以贵妇贵女于闺阁之中豢养猞猁的不多。也就西疆这种自来民风剽悍的地方,还残存着前朝的习俗,所以会有人出来卖猞猁幼崽……但这也说明了,这地方的富户不少。

否则寻常猎户带着猎犬就成,根本不会去养比猎犬更娇气也更难训练的猞猁。

这种幼崽如果是做豢养用,没点身家根本养不起的。

西疆既然有人售卖,路人也是习以为常的样子,显然这地方虽然荒僻,却也不像中原想象的那么穷困潦倒。

对于巨贾来说,这就意味着商机。

“只恨我这会儿重伤未愈,落在下风,无法为姑父讨回公道。”孟家乾听了出来,合着高且仪不仅仅想对付洛家,同样也是看中了西疆商路的利润。此番涉险亲自前来,八成还是为了考察商路以及得到他的承诺。

他又不做生意,且正需要各种支持,立刻毫不犹豫的说道,“若我能在西疆当家作主,这些自然都要请姑父指点!”

高且仪满意的点了点头,和颜悦色道:“你也不必心急,密贞与高密王不和,又有胞兄世子在前,所以这会儿基本是在甩开高密王单独干,又岂能跟你背靠孟氏比?就算他占了先手,咱们也不难夺回优势,我此番前来,既是考察西疆的商贾之事,更是为了给你搭把手,你听我说……”

他们姑侄这边嘀嘀咕咕的时候,高且仪随口一提的猞猁幼崽,却已经被提进了刺史府的后院。

宣于冯氏眉开眼笑的喊了盛惟乔到跟前:“你看你看,吴大当家送咱们的,好玩吗?”

盛惟乔瞥了一眼,不是很感兴趣:“姨母,这东西我家在南风郡的宅子里也养着的。您忘记啦?”

“那个只是当宠物养着,看看也就是了,顶多摸一把。”宣于冯氏道,“这个可是幼崽,驯养好了可以帮助狩猎的。”

她兴奋道,“咱们不是才学了骑术吗?回头把弓箭也练一练,吴大当家说了,再过些日子,等咱们弓马娴熟些了,就带咱们一块儿出城秋狩去!”

说着转头对倪雁影讲,“雁影,你也跟我们一块学,老是拘在家里多没意思?”

“……”盛惟乔很想说姨母您前几天还念叨说您不可能在西疆待一辈子,过段时间就走的,就算猞猁长的比人快,照您催促我的劲儿,只怕也是熬不到它能给您出狩做帮手的好吗?

不过看着宣于冯氏兴高采烈的样子,她明智的把这话咽了下去,干笑道,“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