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让死者闭眼 刘真 4188 字 1天前

沈恕说:“不必,他们已经过来了,就在门外。”

沈恕站起身,走到会议室门口,拉开门让我和冯可欣进来。

在众人的诧异眼光中,我和冯可欣走到沈恕身边坐下。

沈恕说:“请原谅我以这样的方式揭开本案的谜底,我需要在座每一位的见证、配合与支持。应该说,这是一场异常艰苦的战斗,我们稍有疏忽,都会导致凶手逃之夭夭,而一旦贻误战机,也会造成同样的后果,所以我选择了这样的时机和这样的场合。这起案件最初的破案思路,是由法医淑心提出来的。”

迎着众人狐疑的目光,我说:“‘7·15’大案的凶手是不多见的犯罪高手,反侦察能力很强,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诸如指纹、鞋印、毛发等可证明身份的证据,这使得案件没有突破的口径,在一开始就困难重重。但是,自始至终,我们一直没有偏离侦查方向,因为凶手虽然未在现场留下物理痕迹,却留下了心理痕迹。”

说到这里,在座的官员们有了小小的骚动,交头接耳议论着这个名词“心理痕迹”。

我说:“是的,心理痕迹,大家对这个词并不太熟悉,因为我们在侦破过程中很少用到。但是,我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多地使用这一名词。一年前,英国苏格兰场警察总署在网络上开办了一个心理痕迹学的函授课程,我和沈恕都参加了这个课程的学习,而且是同期毕业。

“这起案子刚好给我们的心理痕迹课程提供了一个难得的考题。凶手在现场做了许多假象,也留下许多破绽。至少有三个地方暴露了他的身份。其中的一点就是凶手伪装了强奸现场,剥去了死者身上的衣服,在床头柜上留下了撕开的安全套包装,撕裂了死者的下体,但是他离开的时候,却用一个夏凉被遮住了死者下身,这个举动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凶手潜意识里不愿让别人看到死者的下身,他在保护死者的隐私。试想,一个与死者不相干的凶手会不会在作案后,心情紧张的情况下多此一举?显然不可能。那么,我们就推断,凶手是死者身边的人,对她的隐私很在意。这就是凶手在现场留下的心理痕迹。”

听众们又起了一阵喧哗。富强向我挑起拇指,以动作表示对我们的支持。

我接着说:“除此之外,凶手使用的作案凶器是一把菜刀,而死者身上连中七刀,其中有四刀是不致命的。凶手试图给我们造成一种印象,那就是他曾经用刀向死者逼问一些信息,比如保险箱的密码和钥匙等,而且在逼问期间用菜刀在死者身上留下了不致命的伤痕。但是,凶手在杀死女死者的时候,有一刀砍在实木的床头板上,而且砍下了相当大的一块。这也透露出凶手的一个信息,他想杀死被害人,不是逼问,也不是临时起意,他的直接目的就是要被害人死。所以,保险柜里的三十万元只是烟幕弹,他的作案目的是杀人。”

王木插话说:“你说了这么多,都是推测,没有实质的证据,这就是你们办案的态度吗?”

我说:“我们会提供实质证据,否则不会拖到最后一刻,我现在说的,是我们推理寻找凶手的过程。”

王木的脸色不悦。

我继续说:“凶手取空保险柜里的财物,又把五斗橱里的东西翻得乱七八糟,造成他人室抢劫的假象。其实这里面有一个悖论,如果被害人在被逼迫的情况下说出了保险柜密码,又怎么不会说出钥匙的所在?凶手的做作,更坚定了我们的想法,他是害命,而不是图财。此外,邻居的证词也强化了我们的推断,死者邻居说在午夜时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实际上凶手作案时穿的是一双软底鞋,这栋楼的隔音又很好,邻居没有可能听到脚步声,除非凶手是在有意做作,故意跺出声音,让邻居听到,以造成作案后慌乱逃窜的假象。

“这些线索汇集在一起,侦破方向就很明显,凶手是死者身边的人,男性,对死者有一定感情,在意她的隐私,身体强壮,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这个范围已经很小。”

我话音未落,听众们都骚动起来,目光有些异样,有人在偷瞟朱家襄。

王木斥责我说:“你们破案子可以确立嫌疑人范围,但是不要乱怀疑人,这样对人会造成负面影响,破坏他人的正常生活。”

我说:“我们没有胡乱怀疑,只是推测,以明确侦破方向。”

沈恕接过话头说:“明确侦破方向后,我们一直沿着一条清晰的线索在侦查,至于广泛地排查嫌疑人,是我们故意布置的烟幕弹,绝不是在浪费警力,而是被逼无奈,因为这起案件非常特殊,凶手一旦察觉到风吹草动,随时可以逃之夭夭,我们的一切努力都会付诸东流。”

沈恕说:“我们在一开始并未怀疑到凶手,因为他在表面上没有作案时间,案发的时候,他正因公出国。”

座中人一片哗然。

6.惊愕凶手

朱家襄拍案而起,怒吼说:“沈恕,你疯了吗?血口喷人!”

沈恕笑一笑说:“朱支队,清坐,少安毋躁。案发后我们调查了几个与被害人有瓜葛的人,包括朱支队的亲兄弟朱国襄,是你的弟弟给了我灵感。因为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朱国襄虽然已经一直在楚原市做生意,他却已经加入了加拿大国籍。我当时好像在浑浑噩噩的梦中惊醒,如果凶于也持有外国护照,而且他在加入外国籍时改了名字,那么,他就可以使用这本外同护照进出中国,而在出入境记录中不留下他的中文名字,我们就没办法查到他。”

朱家襄的脸色阴沉得要下起雷阵雨。

沈恕说:“人们都有思维惯性,以为国外距离楚原很遥远,所以在案件侦破的初始,没有人想到这一点。事实上,从韩国汉城飞楚原,只要一小时四十五分钟,而且航班很密集,在一个夜晚往返完全可能。我们查过,案发当晚,楚原机场有一班晚十点半从韩国飞达的班机,义有一班凌晨三点飞汉城的航班,中间的间隔,刚好是案发时间。”

王木说:“沈恕,如果,你没有实质证据,就不要再说故事,要注意同事的团结。”

沈恕说:“王局,我有铁一般的证据,请允许我把话说完。在我产生了这个大胆的想法之后,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个人加入加拿大国籍后,能不能继续保留中国国籍,我就此走访了一位社科院的北美问题研究专家。

“据这个专家介绍,中国居民非法保有双重国籍,在理论和实践上完全可以做到。在加入加拿大国籍后,这个人只要继续保留长期有效的中国护照,持加拿大护照进入美国,然后持中国护照从美国返回中国,中国海关和领事馆就无法知道这人持有加拿大护照,他就可以继续在国内以中国公民的身份工作,甚至在执法机关出任要职。”

朱家襄这时反而平静下来,说:“沈恕,你很会编故事,证据呢?”

沈恕说:“说实话,关于这个问题我没有证据,我曾经试图联络过加拿大移民局,请他们提供这个人的入籍资料,加拿大移民局拒绝配合。尽管如此,这个人存在作案的可能,必须纳入嫌疑人范围。”

沈恕又面向王木说:“王局,这个事情在破案过程中必须要保守秘密,因为凶手持有外国护照,而且又身在刑警支队内部,万一他听到风吹草动,随时可以逃到国外。我们只能把知情者的范围限制到最小,而在支队内部也必须每天演戏,马经略甚至不惜和冯可欣打了一架,对于我们这些非专业演员来说,确实非常辛苦。”

王木的鼻孔里重重地哼出一声。

富强也不好表态,只能用目光表示对沈恕的精神支持。

沈恕说:“我们在对这个人的跟踪过程中,发现他与一个女人关系暧昧,这为他杀人提供了犯罪动机。我们没办法直接接近那个女人,却想办法弄到了她的即时通讯号码,让冯可欣每天在电脑上和她聊天,并以他的善解人意和不错的外形,取得了那个女人的信任。所以冯可欣算是此案的一大功臣。”

座中警员们窃窃私笑。富强见缝插针地缓和压抑地气氛说:“小冯长得还是不错,算得上一表人才,有女朋友了吗?”

冯可欣有点不好意思,说:“还没有。”

王木呵斥冯可欣说:“谈案子的时候不要说无关的话。”

指桑骂槐。富强倒没有生气,脸上还是挂着笑意。

沈恕接着说:“冯可欣通过电脑聊天,套出那个女人的许多私密,包括她和嫌犯的交往,这使我们坚定了深入侦查的信心。”

朱家襄说:“沈恕,你如果没有证据,我会上诉到市委、公安部,为自己讨回公道。”

沈恕说:“随便你怎样做。我们确定嫌疑人后,下一步就是找出他的作案证据,尤其是凶器和他作案时穿的衣服。

“凶器已经确定,是一把菜刀,但是却不在现场,凶手应该是把它抛在了外面。而且凶手没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现在是盛夏时节,他在杀人时,如果遇到反抗,很有可能在死者身上留下毛发、皮屑,甚至被死者抓下血痕,但是现场完全没有这些物证。我们认为他在作案时穿了整套的保护服,比如不会脱落纤维的衣服、帽子和手套。这些衣物上不可避免地会溅上血迹,所以凶手不会把它们带到机场,由于他的时间很紧张,有很大可能把作案时的衣物和凶器一起抛掉。”

沈恕接着说:“这起案子的症结就在于寻找这些物证,耗费了很多时间。经过调查,嫌犯的财产绝大部分在国外,楚原市内只有他自己居住的一套房子,所以排除了他把证物藏在其他的空房子里的可能。此外,他的性格非常谨慎,不会把罪证托付给别人保管。而如果随意把这些引人注目的东西丢到垃圾箱,难免被人发现。他在仓促中更找不到安全的地方把这些证据焚毁。”

沈恕显得非常镇定,继续说:“在偌大的一个楚原市,要找出这几件被人精心隐藏的物品,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我们站在嫌犯的立场,设计了整个作案过程。首先,作为凶器的菜刀不可能从国外带来,只能是下飞机后在某个地方取得,当时是深夜,无处可买,哪里是取菜刀的即安全又便捷的最佳地点呢?我和老马、可欣研究后,想到一个地方,就是机场的寄存处。嫌犯下飞机后,直接到寄存处取出作案工具,无疑是最好的安排。我们带着嫌犯的照片,找到当晚机场寄存处的值班人员,经他辨认,嫌犯当时确曾在寄存处取出过一个包裹,而这个包裹是他本人在飞韩国前寄存的。”

富强啧啧连声。坐在朱家襄左右座位上的刑侦局局长王大海和政治部主任孙永涛有些坐立不安,想站起来落荒而逃,却拉不下面子,心里又怕得厉害,两人同时颠着双腿,额头上都浸出了汗水。

朱家襄也满脸流着油汗。

沈恕说:“至此,我们已经基本确定,这个人就是凶手,但是,这些都不是实质证据,还是不能打草惊蛇,我们只能继续寻找证物。我们曾想到过,凶手作案后,可能仍把凶器等证物寄存起来,等他从国外回来后从容不迫地处理。但是查遍了机场、车站的寄存处,当晚并没有这样的人来寄存包裹。

“在排除种种可能之后,湮灭证据的最后一个、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把它们沉到水里。经过足够长的时间以后,这些证物即使重见天日,上面的痕迹也已经被洗去,不再有物证价值。楚原市周边有护城河、南运河和渤海这三处水域,从案发现场到最近的水域,也就是护城河,需要十五分钟车程,而到南运河和渤海需要一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凶手要赶飞机,没有足够的时间到另外两个水域,最大可能是把凶器投到了护城河里。

“我们不能大张旗鼓地抽干河水寻找凶器,只能借助一些打捞人员在固定范围内寻找。据我们估算,凶手在作案后,乘出租车到护城河边,需要十五分钟,而护城河边非常荒凉,周围没有任何建筑和人迹,他在午夜去那里,一定会引起怀疑,所以我们判断他会在距离护城河最近的西河里小区下车,然后步行到河边抛弃证物。这样,就决定了证物不会抛得太远,因为凶手的时间很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