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已经收到后台的签约提示,喜欢本书的童鞋可以放心阅读,绝对不会太监的,谢谢大家的支持。 “王磊哥哥,你为什么要将它们的脑袋割下来?”走在路上,苏雪儿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丧屍的脑髓,对於其它丧屍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如果不割掉脑袋扔掉,要不了多久,你家就会被丧屍围住,到时候我们在想回去,会非常麻烦。”王磊解释道。
“那你还留着一个头颅干嘛?”苏雪儿指着用布包住的脑袋,继续问道。
“这个.....你到时候就知道了。”王磊不想过多解释。
总不能告诉苏雪儿,他是给邻居带口粮回去吧。与丧屍做邻居,还特么帮对方解决伙食问题,这要是让苏雪儿知道,还不立马跟自己掰了。至少也得将对方诱骗回去,在慢慢解释。额........总有点大灰狼诱骗小红帽的感觉。
“哦!我知道了,你这样做,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丧屍,然后一举歼灭对方!”苏雪儿自认为猜透了一切。
“怎么可能......我有那么傻吗?就凭我们两个人,引来大群丧屍,还不立马完蛋........等等,吸引丧屍?该死,我刚刚怎么没想到,完了完了,赶紧逃命吧!”王磊忽然明白了什么,赶紧扔掉了装着头颅的布袋,拉着苏雪儿头也不回地狂奔起来。
其实王磊早先忽略了这个问题,他只想到旺财能轻松带回丧屍的头颅,却没成想旺财的速度有多块。若是王磊猎杀丧屍后,第一时间便迅速往家里赶,也不会出现眼前的困境。
没错,就是困境。在王磊扔掉丧屍头颅没多久,就被一伙,至少二十只丧屍围追堵截。他也没想到,小小地一颗头颅,竟然捅了马蜂窝。
“这丧屍的脑袋,究竟有什么秘密?丧屍为了吃它,竟然能放弃一切事宜。而且这头颅散发的气味,居然可以引起五十米之外的丧屍感应。”王磊一边逃命,一边疑惑起来。
人类与丧屍的感应范围,在五米之内,这是他多日观察的结果。可一个活生生的人,还不如一颗死掉的丧屍头颅,这让王磊感觉事有蹊跷。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些事情的时候,丧屍群正追着两人屁股后面,其中还有三只M型丧屍。
“小雪,我们想要安全逃跑,必须要干掉那三只M型丧屍,你枪法好,能不能迅速消灭对方?”王磊一边跑,一边询问苏雪儿。
若是王磊一人,凭借速度优势,早已将这些丧屍甩掉,可如今带着一个拖油瓶,根本发挥不了速度优势。尤其是那三只M型丧屍,此时已经渐渐接近两人,距离不到十米左右了。
虽然丧屍对活人的感应范围只有五米,但是人一旦剧烈运动,便会将自身的气息残留在空气中,除非距离达到三十米开外,气息完全消散,丧屍才会彻底失去目标。
“不行........这三只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我根本无法瞄准。”苏雪儿回头看了一眼,知道自己没把握。
快速移动的目标,本就不好命中,更何况这还是与人类一般无二的活死人,速度是一方面的压力,心里上更会加重负担,所以苏雪儿很肯定地给出结论。
“前面有个巷子,我出来的时候,没有发现丧屍。进入巷子后,你用手枪掩护,我负责将它们干掉。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开枪,这样容易吸引更多的丧屍。”王磊想了想,决定干掉这三只跟屁虫。
之所以不让苏雪儿开枪,
是因为枪声会吸引更多的丧屍。两人又刚好要进入巷子,万一遇到前后堵截,那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好在离开苏雪儿家时,由於将手枪交还给苏雪儿,王磊为了安全,又将早先扔掉的锅盖扳手,全部找回。有扳手在手,王磊底气十足,毕竟他可是摸过好几年扳手的人。
两人冲入巷子十多米,王磊让苏雪儿继续往前跑了几米,进行戒备,自己则转过身来,迎着第一只丧屍小步跑了过去。此时的三只M型丧屍,已经进入巷子,速度很快,双方的距离仅仅不到五米了。
王磊左手死命地握着锅盖,右手的扳手微举着。嘴里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眼睛死死盯住丧屍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