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长官。”
半小时后,苏墨躺在制式房间的标准床上,看着天花板。
又要上战场了啊,老猴子……那个充满硝烟和战火的地方……
他捏着脖子上的士兵牌,抬起手,对着白色的月光,轻轻摩搓。
两天后,
鹰巢中的杀戮部队分出一大半,各种物资紧急跟上,前往圣南斯的军用火车站。 鸣笛声起,滚滚蒸汽飘散,第一列军用火车驶向远方。
前面多节车厢运送蔬菜和食物,中间的车厢运载士兵,最后几节车厢全是枪支弹药。
倒数第六节车厢,苏墨坐在靠窗的位置,他看向车窗外,眼珠时不时的转动。
这是在训练动态视力,其方法为:在高速移动时盯着一件物体,直到其进入视觉死角。
比如远处的那根长杆路灯,苏墨看着它闯入视野,然后紧盯着它进入视觉死角。
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正常人在高速行驶的火车上,只会看到模糊的一片黑色掠过。
而苏墨非但能看清路灯的整个模样,甚至能看见上面的锈斑和刻痕。当然,这要依靠鹰眼回路了。
火车有些颠簸,车底发出铿锵铿锵的轨道撞击声。整列车厢除苏墨外一共有20人,这是一个小队。
当然这个小队不是指标准战术小队。标准战术小队,一个侦查手,一个狙击手,一个机枪手,两个步枪手。一共五个人。
他旁边坐着一个魁梧大汉,面容很凶恶。正拿着一块布,抆拭着手中的红纹单式步枪。
这种步枪类似於前世的毛瑟步枪,每开一枪都需要拉动枪栓,属於一枪一拉拴。
别看它慢,这种枪械的威力。战壕之类的都根本不能被称为是掩体。 有时候在战场上,隔着七八米斜着打穿战壕都是家常便饭。
当然,如果加载了射机加速类的魔纹。在魔能充足的情况下,步枪照样能够当成机枪来打。
魁梧士兵抆拭完步枪,刚打算放好。他无意间看了一眼苏墨,还有他脖子上的链子。
“嘿,兄弟,你不是杀戮部队的吗?”他无聊的提了一句。
杀戮部队和普通部队不一样,每个人都是有档案封存的。不需要像普通部队一样,每个士兵都佩戴着士兵牌。
“哦,你是说这个。”苏墨感受到了士兵的视线,从衣服领口拉出了银色链子。
“这是一名老兵留下的遗物,他是我的师傅。”
“抱歉。”魁梧士兵微微一愣,然后带着歉意说道。
军人在战场上没有什么值得挂念的,除了同生共死的兄弟就是传授经验的师傅了。两者都能在关键时刻救你一命。
“没关系。”苏墨说完话后继续看向窗外。他隔着衣服捏了捏坚硬的士兵牌。
“老猴子,保佑你徒弟我活下去吧。毕竟我是唯一一个知道你童年舔狗生涯的人。”
像当初,两人睡在一个战壕里。睡得正香时,老猴子突然鬼叫,说什么佩妮小姐我爱你,小休格永远是你的骑士……
然后第二天,苏墨把这件事跟老猴子讲时,挨了一顿胖揍。他还说什么来着:你情我愿的事怎么能叫舔呢?明明是纯纯的爱慕!
想着想着苏墨不禁笑了一声,要是老猴子真在天堂听到他这番话,会不会活过来踹他几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