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的时候,她发现了那个没有名字的地方,结束了那里不为人知的历史,开启了那片被设定为认知即存在的土壤。
她找到了那个房间。
(那个房间找到了她。)
她的发现并不是刻意为之的。换句话说,她想要找到这个地方的慾望并没有比往常强烈多少。
(这几年她一路走来,那种熊熊燃烧的需求难道没有日积月累地盘旋在她呼吸里,盘桓在她脑海中,盘踞在她细胞内,坚定不移?这几年她一路走来,那种自相矛盾的渴望难道不是为了得到她敢想不敢说的东西?)
但是门就在那里,漆黑木材,老旧把手,而她的好奇莽撞——一种会让你和白纸黑字拼凑成的陌生人聊得不亦乐乎的求知欲,不减当年。她就这么顺理成章地打开了它,打开了那扇门,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那是一片新世界,那是一个无名无姓的房间,那里至清,至静,至美,同时也暗藏浊流,一如所有桃源秘境。金妮深深地陶醉其中。
用曾经血溅密室之人特有的方式陶醉其中。
尽管她没有表现出来,金妮.卫斯理其实已经吃一堑长一智了。
她意识到,人们并不希望看到一些小女孩被蛛丝马迹牵引着来到魅力十足的男生跟前,把自己的灵魂奉献给他们,引以为流觞曲水。她同样意识到,那些溜进某些小女孩的脑海深处,令她们着魔,依着她们的灵魂浅斟低唱的男孩,并不会挂怀她们。
尽管她身处熙熙攘攘的城堡之中,身边围绕着六个正派的兄长;尽管她的性格火热灼人,不点自燃,她也已经意识到自己只是个孤独的小姑娘,只能以危险的愿望为伴。
她也已经学会了如何把这些愿望用厚实笨重的毯子捂得严严实实,免得它们又晃晃悠悠地出现在一些个迷人男孩的高脚杯里。
可她那天仍然感受到了冠冕的召唤,这一切还是那么理所当然。
但她心如明镜。她掌握了自己学会的一切,她洞悉诗人是如何被自己的词句掌控的,她懂得生物学家如何有效地背出龙血的十二种用法,她也知道那一天并不适合找到雷文克劳的冠冕。
因此她毅然转身。
她离开了这里。
(她的时代已经到来了,
「这个地方」一词也将被加粗加黑。)
她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那么正义凛然,四年级的时候她就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
「对不起,金,」哈利咕哝着,「我忘记这茬事了。」
她就那么冷漠地、疏离地看着他,挑着半边眉头,抿着上下双唇,用一种与日记接触后锻炼出来的表情看着哈利。
为什么她会再次违背自己的意愿帮助这个白痴?
「你可真是幸运。」她只说了这句话。
一开始,她并没有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一切。二年级开学前,她做了一整个暑假的乖乖女,那种让汤姆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乖乖女。
那种善良到骨子里的乖乖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