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第 84 章(1 / 2)

昏君养成记 欣欣向荣 2523 字 3个月前

晓晓提心吊胆的过了好几天,先头两天总会失眠,毕竟身边儿多了个陌生男人搂着你,抱着你,还搂抱的贼紧,搁哪个女人能睡得着着。

就小白抱着她的那样儿,呃,虽然晓晓觉得,这么个大帅哥叫小白有点儿囧,可小白坚持让自己这么叫他,她也只能照办,毕竟在人家地盘上。

话归正传,小白抱着她的时候,她觉得特像抱一个孩子,别看他平常跟自己说话柔声细语的,抱她的姿势却相当霸道,尤其她的伤口渐渐好起来,他几乎把自己完全抱在他怀里。

一般她早上醒过来的姿势都是,头枕在他的肩膀上,脸贴着他的胸,他的手完全占有似的搭在自己腰上,那意思仿佛他一松手,自己就能没了一样。

霸道却也证明这人超级没有安全感,有点儿令人心疼,就那么一丝丝儿的心疼,因为晓晓总忘了自己现在是乔大妮,以她的年纪,小白在她眼里,实实在在就是一小正太,即便他是皇上,手里握着生杀大权,时候长了,晓晓还是不知不觉有了种类似怜惜的感觉。

因为这小子实在太萌了,且从不放弃卖萌,他这么一萌,释放了杀伤力,晓晓也开始放松了,所以说,晓晓这辈子都搞不过小白,这么多年下来,小白最知道怎么对付她,来硬的,小白绝不干,当初那一回过来,足有一个月见不着她,小白怕了。

但这次小白也不会放过她,对她,他势在必得,所以趁着她失忆,皇贵妃就按在了她头上,自己是皇上,她是皇贵妃,夫妻名义先有了,至於夫妻之实,小白也要,他想了她这么多年。

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她跟着慕容兰舟走了之后,自己的日子是怎么过的,白天还好,有朝政,有大臣,晚上,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他没睡过一天囫囵觉,一闭上眼就是她,睁开眼还是她,想她跟慕容兰舟到哪儿了,做了什么,这样的夜里,是不是相拥而眠,慕容兰舟会亲她,抱她,甚至……

一想到这个就忍不住嫉火中烧,所以这次他不会再由着她的性子来了,不管她是不是还记着些什么,她都必须是他的,就在今晚。

他唤了李进忠进来让他去布置坤宁宫,李进忠一听就愣了,虽说知道皇上一沾上晓晓那丫头,就会失去理智不顾礼法,可坤宁宫,那是帝后大婚时才能住的地儿,便晓晓封成了皇贵妃,也没资格在哪里过夜,这要是让满朝文武知道,还不炸了营啊。

想着便要劝,刚张张嘴,就听皇上道:“在朕心里,皇后从来只有一个,她不仅仅是朕的皇后,还是我的妻子,朕意已决。”

李进忠早就知道皇上是个听不得劝的,尤其在晓晓的事上,执拗非常,便也只能下去照着万岁爷的意思预备,却又怕晓晓那丫头不依,弄出什么事来,特意备下暖情香。

这暖情香对男子来说没什么,女子嗅倒此香却会渐次身软如绵,动情,动性,乃是内宫秘药,专门为皇上助兴调制的。

晓晓自然不知道这些,她正在进行她百无聊赖的养猪生活,没错,她觉得自己越来越接近猪了,猪仔子不就是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一天除了吃喝拉撒,就没别的追求,她如今也是这样,区别只在於有个帅哥陪着她。

帅哥兼职饲养员,且陪吃又陪睡,晓晓都觉得小百快成三,陪了,且是超级有职业操守的三,陪。

晓晓放下手里的书叹了口气,书是小白给她找来的,不是看了就让人头晕的经史子集,是些话本子,有才子佳人的,也有鬼怪狐狸精的,总之应有尽有。

晓晓其实很好奇自己怎么会认识这些字的,记得现代的时候,最让她头疼的就是繁体字,一般都是看着眼熟,猜半天也不见得能猜对,对於繁体字,晓晓原来就是本着猜谜的态度去瞎猜的,而且,十有八九会猜错。

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出过丑,唉,别提那些糗事了,提起来都脸红,晓晓觉得神奇的是,自己穿越了一回,竟然认识这些繁体字了,不是猜,是真认识,且十分熟悉,熟悉到能异常顺畅的阅读这些繁体书籍,可见程度之高。

晓晓琢磨,这难道是穿越自带的技能点,就跟开了天眼似的,脑子里飞速的灌进去一些东西,后来想想,大约自己想多了,这些技能不是她穿越带来的,是人家乔大妮的本事。

这乔大妮倒是越来越让晓晓好奇了,听名儿绝对就一村姑,而且,她醒过来这么长日子,又如此受宠,还是皇贵妃,怎就没见着一个娘家人来看她,就算内宫规矩大,凭小白对她百依百顺,恨不能给她摘月亮的劲儿,晓晓觉着,娘家人进宫来探探病还是很容易的,可就一个没见着。

这只能说明两点,一点是她娘家人看得开,即使女儿地位显赫宠冠后宫,依旧能淡定的生活,二一点,是她娘家人远,且不是当官的,弄不好就是那个犄角旮旯小村落的村民,没想到自家女儿能当上皇贵妃,所以,也还没来得及联系。

虽说逻辑上有些不通,可晓晓还是觉得,第二个更靠谱些,毕竟哪个世家大族会把自己家的女儿取名大妮的,就是下头使唤丫头的名儿,都得特有水平,具体的可以参考红楼。

而作为一个地道村姑的乔大妮,恐怕没有机会接受琴棋书画的系统教育吧,可事实却是,她会这些,晓晓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不会的东西,一看见就知道自己会。

除了读书还有下棋,即使她下的一手臭棋,可她会,最神奇的还有书法,她竟然会写书法哎,多神奇的事儿,且写的相当不错。

就在昨天,晓晓第一次拿笔的时候,那感觉都没法形容,下笔写出来的字,晓晓觉的比那些书法家也不差什么,画画她也会,至少花个兰花奇石什么的,绝对没问题,这造诣,晓晓都恨不能穿回去了,这要是穿回去,自己会这些,还愁个屁,先把工作辞了,混个书画家啥的,有钱,有闲,有地位,说不准还能骗一个高富帅的老公。现代社会里掌握这样技能点儿的那都是美女,长得不怎滴的也能归为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类型。

晓晓这两天的日子倒不那么无聊了,她找到了一个新的乐趣,就是发现自己的技能点,目前来说,除了琴她一窍不通之外,其他的都很拿得出去,她琢磨自己如今这样儿,端着本书靠在窗下瞧,是不是也跟那些仕女图有一拚了。

为此她还真装了一会儿,只不过,她这个自由散漫惯了的现代人,实在扛不住,一会儿就装不下去了,而且,总看书也没意思,她琢磨自己是不是能出去溜达溜达了,小白天天坚持涂那些皇宫神药,她的伤从昨天基本就算好了,伤口愈合,也不疼了,所以她也能出去走走了吧。

毕竟自打穿过来,就在这屋里头,至多也就从里屋挪到外屋,外屋再挪回里屋,活动地点里屋的床,外屋的炕,要不,就是那那边的椅子,一步都没出去过,窗户外头也只能望望,因为望见了外头,晓晓也才更想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