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2)

“还有一年我就回来,然后我再也不走了,好不好?”他还是淡淡的口吻,可是语气很软,甚至有些恳求的意味。

我认真的看着他,“薛问枢,其实我真的不太明白,到底是我重要还是你的事业重要,哦,不对,其实我根本不需要知道,因为在你心目中永远是你的事业第一位,你把你的一半的爱情给了你的事业,你的未来,只剩下一半给我。”

“可是我又要用什么理由来说服自己,不要跟你的事业比较,不要成为你人生路上的绊脚石,你要是喜欢走,想飞的更高更远,那我就给你让开一片天空,如果说你好像我手里的风筝,纵然是飞到哪里都是有一线牵,可是风太大,总是会有断线的时候,所以我宁可你坠落在我不知道的远处,也不会私心的把你拉回来。薛问枢,这就是我喜欢一个人的方式,你明白吗?”

长久的沉寂。

忽然他抬起头,勉强的牵了牵嘴角,“施莐,不对。”

“哪里不对?”

“我的事业和未来,都是给你的,若我没有这一切,我那什么去换你的未来。”

在我还未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薛问枢站起来把我抱住,然后他使劲的用了下力,结果两个人双双的跌坐在沙发上,我还未咒駡出口,就听到薛问枢说,“你要打要骂都无所谓,施莐,我们不要互相折磨,这样下去对我们俩都没有好处。”

“那什么才叫好处?再等一年?”

“那你要什么?”他看我的口气似乎软了下来,声音也柔和了不少,“你是不是怕付出没有结果,你要什么样的结果?结婚?”

我身微微的颤动了一下,还未等我说话,他接着说,“以前我跟你在一起,很开心很快乐,有时候早上睡醒了睁眼看见你在蜷缩在一边睡的安稳,我就想,其实这样过一辈子也不错,施莐,你一定觉得我以前爱玩又无赖,谈过几个女朋友但过了新鲜期就会厌弃她们,觉得我没有定性,一定不会安分下来过日子,以前我总是想我估计会三十岁以后才能结婚,可是现在想想真的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我喜欢你,所以心甘情愿。”

“如果能让你安心,我觉得结婚也未必不可以,而且你都见过我妈妈了,我们相处过很久,彼此都很熟悉,我家世清白,个人没有任何不良习惯和嗜好,有理想有追求,接下去念完博士就回国努力工作。”

薛问枢一直说个不停,而我的脑子里却乱糟糟的,敛了敛情绪我正色对薛问枢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把结婚作为手段或是目的,你明白吗?”

“不明白。”他回答的坦荡,“可是施莐,你一定想过,或是被困扰过,你能不能和我一直走到最后,因为你要接受来自家人社会甚至自己的压力,或者说结婚不是你的目地,那难道你不追求安稳平静的生活?”

我哑口无言。

“所以我们说到现在问题都很明了了。”薛问枢脸上终於露出一丝真心实意的笑容,“之前那些都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好了,我饿了,一起出吃饭吧。”

我一把按住准备站起来的薛问枢,认真的问,”等等,你那个是求婚吗?”

“不算啊,只是跟你说,我有这个打算,你要是没有也最好从现在开始打算。”他一副很理所当然的表情,然后摸摸我的头发,“去吃饭,想吃什么?”

“你给我点时间想想,你去吃饭吧,我要回家。”我抗议。

薛问枢笑得一脸狡黠,“行啊,那就去你家吃吧。”

我气急,“你这个人怎么能这么无赖啊。”

“恩,我也觉得我很无赖,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无赖的人比较不吃亏。”转瞬间他收敛住了笑容,“好了,施莐,我们不要吵了,你看我回来了,我们开开心心的在一起不好吗?”

开开心心的在一起,从来都是我跟男朋友相处的原则。

我也想开开心心的过回原来的生活,可是我觉得一切好像是梦,太过虚幻,不小心触碰,一切鲜花美景全部会化成碎片,不复存在。

薛问枢带我去一家餐馆,店面不大,但是布置的很温馨,我们点了凉皮,地瓜烧肉,老鸡汤和烩鱿鱼卷,由於去的比较冲,店面里只有几个服务员在走动,菜上的很快,没多少时候就全齐了,菜做的很好,但是我心里好像总是有个疙瘩,怎么也不舒服。

而薛问枢吃的狼吞虎咽,真的好像是八百年没吃过饭一样。

“美国的那些垃圾食品一定快让他吃的想吐了吧,活该,还要再吃一年。”我在心里恶毒的揣测,正想着楼上的包间里走下来几个人,我还未注意分神去看,就听到一个女生喊薛问枢的名字。

三个男生,两个女生,确切的说是两对情侣和一个男生,巧的是这些人全是我的初中同学,薛问枢的高中同学,关系还不错,他们看见我们两个,都会意的笑起来,薛问枢大方的跟他们打招呼,“吃过了啊?”

“是啊,你们慢慢吃啊,我们先走了。”

他们边笑边走出了大门,在我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刚才跟薛问枢打招呼的女生又回来了,指着我说,“施莐?”

我莫名其妙的应了一声,她笑道,“原来真是你啊,哈哈,先走了。”

然后一溜烟的跑的没影了,突如其来的状况弄得我一头雾水,薛问枢勺了一碗汤,笑嘻嘻的说,“呦,被看见了,这下不知道被传成什么样了。”

我这才反应过来,想那时候跟薛问枢在一起,两个人不避讳什么,也没有遇到过相识的同学,没想到现在什么都是一头雾水的时候,却恰好被撞个正着。

这个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朋友圈就那么小,周围认识的人也那么多,不经意间,自己就成了故事中的主角。

果然两天之后我就收到了哥们郑奕的资讯,“听说你跟薛问枢在一起了,多长时间了,保密工作做的不错嘛。”

我哭笑不得,这消息真是传的太迅速了,没想到晚上蒋歆也给我发资讯,“你不是说你跟薛问枢没联系了?现在怎么又要结婚了,你搞什么啊。”

我只好稀里糊涂的跟她解释,转瞬间好像周围的朋友都知道了,而我陷在可怕的舆论的包围之中,连静下心来想我们之间的事情的机会都没有。

这两天他没事就来找我吃饭,虽不见得行为有讨好的嫌疑,但是别人找他来泡网吧打游戏都一概的拒绝了,只是宁愿坐在肯德基里吹空调也跟我待在一起。

晚上郑奕请吃饭,巷子深处的小餐馆做菜美味的让人啧啧称奇,一群男生兴头上来了都弄了点酒喝,一来二去的我也被撺掇的喝了点,大家一直闹腾到很晚,直到每个人都差不多喝了上头了才散。

我喝了点啤酒就觉得有点晕,走在路上脚下好像踩在棉花上,飘飘然的感觉,这里是小巷,要走一段路才能到主干道上打车,幸好一路上还有几个朋友,几个人呵呵的一路傻笑走着,谈天说地的好不快活。

郑奕喝的也有些高了,他咕囔着跟我说,“施莐,我刚才发信息给薛问枢叫他来接你了。”

我一听酒醒了大半,“你干嘛啊?吓参合什么啊?”

他哈哈笑,“瞧你喝的那样,脸红红的,你难说你不晕,刚才你喝了几瓶?就跟当白开水喝一样,咱都哥们多少年了,我这不不放心你啊,好心当了驴肝肺,还有啊,你要是跟薛问枢有什么堵别拿酒来撒气,小夫妻吵架的,床头吵床尾合。”

“呸,你才小夫妻,你才跟薛问枢小夫妻。”

我还没骂完,就看到对面走来一个人,高瘦的身姿,深黑的眼眸在黑夜里闪动点光芒,好像我第一次见到薛问枢,就不由自主的被他吸引。

他跟别人打了招呼,走到我这边,闻了几下,皱起眉头,“施莐,你究竟喝了多少酒?怎么这么大的酒味。”

“我没喝多少,你别胡扯了,我身上哪里有酒味。”说着我就抬起胳膊凑到鼻子前闻闻,“没有酒味啊,你就胡说八道吧。”

周围的人听了我们的话都不由的笑起来,郑奕在一边喊,“薛问枢,你媳妇真的喝多了,快点把她带回家里去困觉吧。”

众人听了哈哈大笑,薛问枢脸一沉,拉着我就拦下一辆计程车,把我拉了进去。

一路上我昏昏沉沉的,不知不觉的就到了他家,房间里凉爽的冷气扑面而来,让我有一刻短暂的清醒,“这是哪里?这么晚了我要回家?”

“回家?”他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我,“行啊,那你走回去试试看,我估计你会半路就晕倒在地上吧。”

“水,我要喝水。”

他起身把自己的杯子递给我,“喝点茶,醒醒酒。”

薛问枢喝茶喜欢放很多茶叶,我觉得苦,喝了两口就放下了,昏昏沉沉的感觉又涌了过来,我只觉得好像有些晕,迷迷糊糊的我就往床上靠,眼皮不自主的就耷拉下来,可是神志中还有一丝的清明,朦胧中觉得好像有人在亲吻我,先是温柔如蜻蜓点水,后来却有些凶狠,好像是惊涛的波浪要把我翻覆一般。

是薛问枢的气息,闭起眼睛都可以知道。

我不由自主的把手环到他的脖子上,身体随着他的动作起伏,其实我心里早也不怨恨他,只是还不能完全的释怀,这样的夜晚,熟稔的情事,给对方顺畅的台阶重归於好也好过无止无休的冷战。

他的吻缠绵唇边,温暖湿润的触感,他身上熟悉的气息,让我一再的沉溺,颠簸起伏在□的海洋里,半醉半醒中我觉得好像时光一下子倒流,过去的三年像是流水一样从我的指尖滑过,然后再没有了声息。

薛问枢走了之后我把自己的心境也一并的尘封起来,我变的陈旧起来,用那些老旧的习惯把自己包裹起来。

那时候我我有些害怕,我的容颜改变,习惯改变,他就会漠然的从我身边抆过。

存蓄好久的激情一下子被释放,身体累到了极点,我在迷迷糊糊睡着前还想到,原来酒,真的是一个好东西。

然后手指被扣住,耳边有轻微细密的呼吸声,好像风和日丽的日子在鼓浪屿的潮声,伴我进入梦乡。

我睡的很沉,忽然觉得眼前有微微的光亮,像是纷纷扰扰的蒲公英的绒毛落在我脸上,有些痒痒的,我睁开眼,倏的坐起来,我看着天边薄亮的光芒,一时间竟然怔住了。

薛问枢被我惊醒了,他揉揉眼睛咕囔了一句,“还早呢,再睡一会。”

“几点了?”

他眯着眼睛看了下手机,“五点半。”

我掀开被子就要往下跳,被薛问枢一把拉住,“你干嘛去啊?”

我冲着他吼道,“我一晚上都没回家啊,给我妈知道我不要死了。”

他慢条斯理的说,“没事,我拿你手机给你妈发了资讯,说你跟朋友在外面玩,晚上不回来了,哦,以你的口吻说的。”

“你这么劣质的谎言我妈怎么可能相信啊。”

“没事,她信了,我还把蒋歆的号码给她了,之前我都跟蒋歆串通好了。”

我终於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

再看看自己身上,不着寸缕,连忙扯住被子往身上遮,薛问枢笑道,“怕什么,全都看遍了,睡觉吧,困死了。”

“我去洗澡。”说完我就一溜烟的跑去洗手间,一照镜子,发现脸都是红的。

打开热水器,刹那间热水充盈了冰冷的身体,我感到神经也随之放松下来,被吓醒的困意又重新的袭来,我匆匆的穿上内衣,又在行李箱找了件薛问枢的T恤才爬上床。

薛问枢凑了过来,迷迷糊糊的说,“穿什么衣服啊,反正还要脱。”

我踹了他一脚,“脱你个头,睡觉。”

“恩,睡觉。”

一觉睡到中午,我醒来时候发现薛问枢坐在床边看电脑,他看见我醒了便笑道,“现在不生气了吧?”

“我又没生你气。”我淡淡的说,头凑过去看他的电脑。

他还是笑的狡黠,“还说没生气,早知道这个方法有这么好的效果,我第一天就应该用了,真是白白浪费那么多时间。”

我啐了他一口,然后指着萤幕问,“这是什么?”

“我做的专案啊,也是毕业时候准备发的文章。”他有些得意洋洋,“很厉害吧,这篇可以发SCI的。”

我不由的酸了酸,“哦,那你不如多待几年多发几篇SCI,回来正好混个副研。”

“开什么玩笑,我才不要多待几年呢,美国又没有好吃的,又没有好玩的,整天的日子就是对着机器,人都快变态了。”

“哦,没有女生追你啊?”

薛问枢拍拍我的脑袋,“追个头,我那待过的两个实验室全是男生,我又住学生宿舍,根本没什么机会接触到女生,再说了,我那几个大学同学,学校比我牛的,结果找女朋友找那么丑,想想就没有什么好资源,何必浪费自己时间呢。”

“哼,原来是这样啊。”

他看着我复杂多变的脸不由的笑了,轻轻的揉了揉我的头发,“好了,不是因为别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你最好,其它人我是真的没有心情结交。”

我就这样和薛问枢终归於好了。

他临走之前去了一趟我的学校,一路走一路感慨,“好漂亮啊,真的好漂亮啊。”

那时候是八月的最后几天,阳光灿烂,绿树野花沿着山势盘旋而上。不远处海风一阵阵的吹来,带着潮湿的水汽,是个热烈而充满活力的夏末。

只是快走进野花盛开的茂密的草丛的时候,薛问枢忽然很不合时宜的打了一个喷嚏,我以为他感冒了,结果他揉揉眼睛,“完了,花粉过敏了。”

我大感意外,“你怎么花粉过敏的?”

“到美国之后几乎所有的华人都会花粉过敏啊,那边全是奇怪的树和花,我原来还好好的,就是去年忽然过敏了,唉,以后夏天的时候都要戴着口罩出门。”

我高兴的抚掌哈哈大笑,“真是报应,活该。”

还去了鼓浪屿,这座安静的小岛很适合两个人毫无目的的闲逛,龙头路的鱼丸汤和海蛎煎很赞,马拉桑的鲜榨柳丁新鲜爽口,赵小姐家的店到处充满了复古的风情。

逛完了风琴馆,两个人嘻嘻闹闹的走在偏僻的小道里,鼓浪屿很小,即使乱走也不会迷路,忽然我们发现一栋很古旧的房子,西式洋楼的建筑,斑驳的墙上爬满了青苔,庭院里杂草丛生,似乎很久没有人住了,薛问枢顿生好奇,非要拉着我进去一看究竟,我扭不过他只好硬着头皮进去。

那栋楼很空很旷,明明外面是骄阳似火的夏日中午,可是只踏上台阶还未进屋就觉得一股凉飕飕的风扑面而来,那种风不是凉爽的海风,而是带着潮湿腐朽气息的阴风。

黑乎乎的屋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残破的几个家俱堆放在角落里,楼梯扶手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爬满了蜘蛛网,乍一看上去我就立刻觉得浑身都不舒服,这个屋子让人觉得毛骨悚然,我只好紧紧的攥着薛问枢的手,薛问枢胆子大,看了一圈后忽然用细细的假嗓子喊道,“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我“啊”的一声叫起来,那种诡异的气氛,好像就有什么人藏匿在黑暗的角落里窥视着我们,一阵阴风吹来,我几乎快被吓哭了,紧紧的抱着薛问枢不敢松手,他却哈哈大笑,我硬扯乱拽的把他拉出了屋子,刚站到耀眼的太阳底下就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薛问枢笑的腰都直不起来,“胆小鬼,怕什么。”

我都快哭了,“你别这样吓人啊,我同学说这些房子都不太干净的。”

他嗤之以鼻,不以为意,后来晚上在鼓浪屿小餐馆吃饭的时候恰好遇到家就住在岛上的同学,她跟我们说鼓浪屿上有很多闹鬼的屋子,还提醒我们最好不要进去,她小时候大白天就亲眼见到白衣服的女子从楼上飘过。

我吓了一身冷汗,连薛问枢听了都心有余悸,再也不敢开这样的玩笑。

薛问枢走的那天我没有送他,我害怕自己看到离别的场景又不小心生出什么悲观的想法,那天中午我收到一个短信,薛问枢在上面写道,“等我回来。”

看到这条资讯的时候,我偷偷的抿起嘴笑了,手指在键盘上飞速的回复,“那你要快点回来,我等不及的。”

四年之内读完博士,难度实在是很大,有一天他跟我说,“如果实验不顺利的话,可能要再拖延半年。”

我那时候也觉得再多等段时间也无所谓了,深明大义的告诉他,“毕业重要。”

果然薛问枢又回到了嬉皮笑脸的口吻,“施莐你真是太好了,要是你不答应的话,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翻翻白眼,“能怎么办?我又不能跑到美国去把你拎回来。”

“啊,对了,我的毕业典礼你要不要参加?”

我回答的斩钉截铁,“不要。”

他果然很失望,“这样啊,那我拿了学位就回来吧。”

薛问枢每天都很忙,闲着的我也开始为以后的工作找机会实习,面对网路上成百上千的招聘广告看花了眼,我草草的投了几家稍微有些规模的文化或是翻译公司,原来并没有报希望,所以当一家新的时尚杂志决定让我去实习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杂志的主编是个三十多岁的女的,有消瘦而刻薄的脸颊和身材,带着点霸道,说出来一个选题,常常是没有理由就不让通过,编辑们完全没有解释的机会。

办公室里气氛有些沉默,但这样的高压下的工作,也是有快乐的时候,比如忽然灵感一来轻松自在的写出一篇专栏文章,配上漂亮的图片,有时候大谈感情,给爱情迷途中的少男少女指明一条出路。

可是我每次看到那些所谓的“恋爱法则”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其实感情并没有任何规律可以遵循,只能说,是不是在正确的时间遇到了正确的人。

就好比我自己,若三年前那个骄傲又自负一点都不可爱的我,遇到骄傲又自负的薛问枢,那我们现在一定老死不相往来。

杂志社的工作我并没有做太久就辞职了,忙忙碌碌中我的论文也要开题了,这一年时间过的飞速,周围的朋友在各个城市里落地生根,有一次跟秦可书打电话的时候说到了何彦非,她告诉我,“你知道嘛,何彦非有女朋友了。”

初听这个消息,我有些意外,但是也在情理之中,好像很久之前我拒绝了跟他耶诞节出去吃饭,之后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直到变成了陌生人。

“那个女孩子长得挺漂亮的,有些微胖,跟何彦非站在一起感觉挺好的。”秦可书这样给我描述,“怎么,你跟薛问枢怎么样了?”

我颇有些无奈,“没怎么样,他还要延期半年,反正我都等了那么久了,也不在乎了,反倒是开始担心以后的事情,要是他真的回来,就要找工作什么的,很麻烦。”

“都是这样波折之后才能稳定下来的。”她口气里一副过来人的姿态,然后声音徒然的参杂了一丝的快乐,“对了,我恋爱了。”

“呦,是哪家公子?”

她笑而不语,忍不住被我撺掇,只是跟我轻描淡写的点了一句,“小时候的好朋友,原来已经移民去澳洲了。”

我也诚心的高兴,“哦,那你也要去移民吗?”

“和树袋熊,袋鼠,绵羊们做伴?”她认真的问我,“你说我要是在澳洲办个小旅行社怎么样,对了,你要是结婚了我送你蜜月游。”

她居然考虑这么多,想来是好事将近了,讲完电话我收到她的邮件,是他们的合照,秦可书穿的很朴素,粉红色衬衫,碎花短裙,旁边的男孩子,跟她差不多年纪,一身休闲的运动服,清瘦的脸庞,五官很精致,照片背景是蓝天白云,背后的别墅群隐隐的在群山之间。

真好,大家都陆陆续续的安定下来,然后平静的过一生。

十二月,这个沿海的小岛上,落叶飘满了大街小巷,某天早晨我看着玻璃窗的那一层厚厚的雾气,才明白原来屋外已经是另一个世界。

天气并不好,没有阳光,海风带来潮湿的水汽一点点滴落至我的周围,直到越积越多才明白原来是雨滴,带着严冬寒意的丝丝水绦,密密斜斜的飘在空中。

开会有些冗长,快过晌午了老板还没有丝毫要结束的念头,好不容易教学秘书来提醒下午还有党务会议,老板才停止长篇大论,一群人被沉闷的天搞得兴致低落,我走出会议室,仰起头,任冷风灌进我的脖颈里,天空有些泛青色的灰暗,这样飘着细雨冷风的天冷的够呛,我不由的哆嗦了两下。

忽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院办花园前的石凳下,我有些意外,却不由自主的笑起来,走上前去拍拍他的肩膀,“回来了?”

这个孩子气的男人撇撇嘴,“都不知道给人家一个拥抱。”

“什么时候来的?”我嘴唇边的笑意掩饰不住喜悦的心情,起身抱了抱他。

薛问枢挑眉,“坐了一夜飞机到上海,正好赶上早上的航班。”

“喏,给我看看。”

“看什么?”

“毕业证书啊,你过来难道没想着要带?”

他连忙翻出来递给我,笑眯眯的看着我,我由衷的赞叹,“不错嘛,镀金海归,你工作找的怎么样了?”

“正在找。”他一点都不担心,“我可是很慎重的精挑细选的,可不是没有人要。”

“薛问枢。”我轻轻的唤他的名字,刚才被抑制住的喜悦,现在像是涓涓细流一样涌出来,蜿曲延绵,曲曲潺潺的包围了我的生命。

“恩?”

“给我抱抱。”

身体熨帖的靠在一起,终於有那么一秒确定不会因为害怕而分离,我靠在他的肩膀上,觉得贴心温暖。

我和他不过是世俗间最普通的男女,有最普遍的优点和缺点,我们身上没有戏剧性的爱情,也谈不上生死契阔,轰轰烈烈。

天下普通男人女人的爱情不过就是我们这样,不过就是爱或者不爱这两个选项。

我以前常常喜欢听那首歌,“我希望你,是我独家的记忆,摆在心底,不管别人说的多么难听,现在我拥有的事情,是你,是你给我一半的爱情。”

只是我那时候不懂,也从未知晓,他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半的爱情。

还许了我,他的未来。

拥抱的间隙,忽然想起小时候跟家人到老茶楼听戏,孤零零的戏子在台上曼声: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长大后我想,怕就怕这如花美眷,抵不过这似水流年。

可是现在,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二十八岁了,再也回不去少女的青春时代,我有淡淡的黑眼圈,怎么消也抹不去痕迹,薛问枢已经二十九岁,他也不是青涩的男孩子,他眼角已经有熬夜的细纹,怎么睡也减不淡纹路。

我们都在岁月的脚步里,长大,成熟,变老。

我们身上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对方亲眼的见证,我们身上的故事,都有对方的亲历,我已经能想到很多年后,他毫不顾忌的让我看见他的白头发,我毫不顾虑的让他看见我的鱼尾纹,而身边的小孩子都有我们两个的眼角眉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