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嗬!”
只见道无涯跌坐在地上,满头白发散乱,眼目七窍血流,口中阵阵嘶声喘息,伤之重,可见一斑。
二人见此,亦是心惊,好在早有准备,赶忙取出一颗万古长青丹喂入道无涯口中。
道无涯服下丹药,方才勉力撑持坐起,催动真元,运化丹药。
而另一边……
秘境中,幽谷内,重重阵势掩盖之下,一座九仪高坛奉天而立。
九仪高坛之上,许阳一人,孤身独坐,左右隐见金童玉女,元帅神将,玄武龟蛇等众多臣属部曲之影,犹若玄天庙宇,真武道场显世。
高坛之下,四方所在,还有众多香案,供桌,阵旗布置,一块块上品灵晶,替代神魂香火,成为祭仪驱动之力,再开罗天大醮之式。
正是以藏身之法,起罗天祭仪,请真武尊神,合玄天大道,反干坤之术。
学法先学藏身法,妖魔邪术不加身!
藏身道法,乃大神通,含“藏身法”“化身法”“留魂法”“分魄法”“请神法”“消灾法”“避劫法”等诸多玄妙法门,历经万道学宫集合众生智慧数千年推演,更是推陈出新,得入更高境界。
现如今,许阳施展此法,祭起罗天大醮,请动真武大帝,荡魔天尊众部将,凭借玄天之威,在天机层面上反制对方的干坤八卦推演。
夫仙神者,道之君也!
仙神执掌大道,大道既为仙神,不仅有强大的力量,更拥有崇高的位格。
天机之术,玄妙非常,不同於常规的斗法斗战,比拚的不单单是境界修为,还有位格权柄,涉及到对天地大道的理解,领悟,运用。
道无涯虽为神意尊者,天机阁历代阁主中最为出彩的人物,但论对天地大道的理解,怎及得上许阳这位万道之主?
他手上不过一副战神图录,而许阳拥有的却是整个道法世界。
万道学宫,亿万修士,数千年光阴前仆后继,早已将相关的天机之术,道法神通推到了五阶极境,甚有六阶之势,就凭一副干坤八卦碑,也想破他万道天机法?
如此,天机反制的结果可想而知。
纵有两位神意尊者分担,战神图录,干坤八卦护持,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不死也要脱层皮。
偷鸡不成蚀把米,就是如此了。
天机反噬,还是其次。
更为可怕的是,这一天机交锋之中,双方结下的因果牵连。
天机玄妙,这因果一结,很多手段便可动用了。
只见许阳一笑,翻手取出一物。
赫是一方巴掌大小的红木书,书上绘满金色籙纹,隐隐还有雷火之光闪动。
正是——钉头犁首七箭书!
发展至今,万道学宫早已将当年普渡慈航留下的咒杀法宝完全破解,并推陈出新,加以改良,利用元灵世界的丰厚资源,推出了灵宝级别,乃至仙器级别的钉头犁首七箭书。
现在许阳手上这件,就是灵宝级别的钉头犁首七箭书。
不得不说,千秋大劫,天地巨变之后,这个世界的元灵资源变得相当丰厚,利用从各大神武势力手中劫掠的灵物,炼制灵宝毫无压力。
灵宝级的钉头犁首七箭书,是否能够咒杀神意武者?
理论上不能,因为灵宝四阶,神意五阶,一境之差,云泥之别。
但那只是理论,实际操作还要加上施术者,被咒者等一系列因素。
如今,天机反噬,因果纠缠,那道无涯身受重创,他再起钉头犁首七箭书,那结果……
许阳神色漠然,举起右手在头上一揪,扯下一咎漆黑长发,掐诀结印,一念一摧,黑发便成稻草,迅速纠结缠绕,化作一个草人。
随后再取两道黄符,剑指一并,血溅而出,如墨沾起,笔走龙蛇。
顿时……
天机道隐干坤殿!
名指无涯八卦碑!
以血为墨,笔走龙蛇,符上书下七字二联,贴於草人前胸后脊。
如此,再将草人置於红木书上,取出一钉,雷霆闪烁,将其钉入草人头颅。
这般,钉头书成,奉於坛上。
许阳起身,步罡踏斗,咒念开来。
“贫道乃是昆仑客,石桥南畔有旧宅,修行得道混元初,才了长生知顺逆……”
“跨青鸾,骑白鹤,不去蟠桃飧寿乐,不去玄都拜老君,不去玉虚门上诺……”
“陆压散人来到此,钉头犁首七箭书,三清玉体不足道,大罗神仙魂魄消!”
“神兵火急如律令——疾!!!”
“轰!”
咒念声中,雷火惊走,在那钉头犁首七箭书上蹿起,气势汹汹的将这咒杀灵宝包裹起来。
咒法虽强,但有一弊端,那就是需要时间准备,祭拜,施法,催咒,最后发动,准备的时间越多,咒法的威力越大,被咒者越难抵挡。
如当初普渡慈航咒杀许阳,便先用钉头书将他姓名钉住,在法坛之上祭拜了七七四十九日,随后才发动这犁首咒,行那七箭七杀之术。
但许阳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因为道无涯会恢复,趁他病要他命,等他伤好,再行咒术,那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
所以,时间不够,法力来凑。
许阳此刻,乃是五行机甲之身,千万法器汹汹助力,步罡踏斗之间,道道雷霆打出,五光十色,耀人眼目,正是五行神雷。
一道又一道,一色又一色,七七四十九道五行神雷,犹若催命之符打入钉头书中。
许阳如今只是元婴修为,体内法力有限,这四十九道五行神雷,纵是榨干了他打不出来。
所幸,灵宝机甲,天工造化,海量灵晶转换法力,别说四十九道,就是四百九十道,他也打得出来,就是需要消耗点法器跟灵晶而已。
四十九道五行神雷催命而下,将这咒杀灵宝的威能摧至极限,雷霆烈焰包裹的钉头犁首七箭书,直接“轰”的一声燃烧起来,化作一道虚实不定的雷火之光,呈箭形之势冲天而起,没入苍穹之中,转眼消失不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