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笑死人
百里布猛一拍桌子,“放肆!孤的事情,岂可由你一个民女妄议!”
乐飘飘深恨自己嘴巴比脑子快,虽然只是顺嘴说说,以后也一定注意。这里不是现代,不是二仙门里,不是在师傅们面前,多嘴的下场是很可怕而且也很可耻。她一个小民,说起太子殿下的婚事,不是八卦不八卦的问题,绝对是僭越。她把自己当成什么重要人物了?若严重一点,是要杀头的。
大白痴!她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百里布见在他的喝斥下,乐飘飘不说话了,头垂到胸前,虽看不清神色,但两颊涨红,双肩都垮了下来,心头的火一下子就消失了一半。他是有点生气,因为皇家尊严不可以冒犯,他也从没被冒犯过,还因为不喜欢她来议论他的婚事。可现在她都要哭了似的,他又怀疑,是否太严厉了点?
“我不懂规矩,请殿下恕罪。”乐飘飘身子更躬,也不知怎么就有水滴掉在地上。她并不是伤心,只是很羞恼。要提醒多少遍她才能记得住,就算她和百里布有点亲密的肢体接触,但那都是意外,并不会因此而亲近多少。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不能像朋友一样生冷不忌的。
看到那眼泪滴落尘埃,百里布心头蓦地一软,还有些不舒服,就像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被什么刺了一下似的。规矩大了,关系就远,这是必然的,所以皇族才要自恃身份,不仅和平民百姓,和皇亲国戚也要保持距离。也所以,历来皇帝都称寡道孤。可是眼前的臭丫头也好,燕北天也好,他觉得他们亲切,不正是因为他们跟他不必那么规矩吗?
“下不为例。”他不想这么说,可话还是出了口,然后又补救,“白首峰,速去速归。”
“谢殿下。”乐飘飘头也没抬,规矩的退出。
看着她的身影,百里布心里更别扭。似乎,有什么东西距离远去了,隔上了层什么。本来还很欢快的气氛,他只一喝,就烟消云散,不真实的好像没有过。其实,他还挺喜欢乐飘飘在他面前自由散漫的,可现在……为什么心里空落落的?
心情,突然就不好了。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在屋里压抑了半天,才换上平时那毫无瑕疵的贵族面孔,吩咐燕北天带上礼物,去拜见执法阁的熊阁老,也就是含颦的师傅。
走到半路,突然想起乐飘飘没有代步的工具,难道她就那么从即从峰走到白首峰?岂不是半夜也回不来?他略略犹豫了下,又发觉自己对不相干的人太关注,当下刚硬起心肠,努力不去想乐飘飘的事。
其实乐飘飘出门后,确实有点犯傻。
第一,她不认得山路。以前走在大城市那横平竖直的大街,有路牌还迷路呢,何况现在?
第二,路远,她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就算她不怕丑,用神行符,翻了半天山河悬匣,发现她带了一堆没用的东西,有用的却没备着。
大吉大利和师傅给的几件法宝:一把旧雨伞,一把破扇子,一面没用的水晶镜,以及几件衣服和大批零食都在匣子中,可就是没有符咒、丹药类的正经东西。
大吉大利借此机会,跑出来溜达了一下。大吉心性温柔胆小,只讨好的看着乐飘飘。而大利却没眼力见儿的嘲笑,“现在知道修为低微的坏处了吧?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就得扔。如果你是金丹修士,就可以驭器飞行了,何苦在这里烦恼?”
因为百里布突然发火,乐飘飘突然发现自己不识好歹,心里正窝着火自我谴责,眼见大利拖着胖成球的身子在那幸灾乐祸,顿时火顶脑门。不过她没板脸,而是笑嘻嘻的看着大利,倒让大利浑身的小龙鳞片都竖起来了,一边后退,一边说,“乐飘飘,丫头片子,你要干吗?你这样是不道德的。乐……主人,你放过我吧。”
“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的。” 乐飘飘把手指扳哢哢响,向大利伸出魔爪。
大利惨叫,求饶。某人桀桀怪笑,哇卡卡卡。
此时若有人路过这片树丛,会以为发生了暴力胁迫的肉体恋爱事件。
而被害人,自称龙神后裔的囚牛大利,在地上不住翻滚,笑得肠子要断了,配以脸上的滚滚泪水,“主人,我再也不……哈哈,不敢了!放……哈哈哈哈……放过我吧?求你了。”
乐飘飘收回手指,“看你还敢惹我!”这家伙,超级怕痒的。如果把手指放在它头顶的龙鳞上抓两下,能笑得它断气儿。乐飘飘发现许久,就练习了许久,动作格外熟练。说来也怪,别人动手,大利完全躲得开,唯独对乐飘飘,它根本没办法抗拒。
“这样笑很伤身的。”大利摸着眼泪道。
“好叫你知道‘笑死人’这种事是存在的。”乐飘飘哼了声, 又随手弹了下大利的头,“还有脸笑我,自己倒不惭愧。你是龙,大吉是凤凰的近亲,可一个两个全不会飞,如果你们强一点,我会这么发愁吗?连鬼车的一半也比不上,还好意思夸口自己是上古神兽。我是你们的主人,我丢脸,你们很好看吗?”
大吉很羞愧,“主人放心,我一定勤奋修行,如果长出强健的羽毛,就能飞了。到时候主人想去哪,我就背你去哪儿!”
“好乖。”乐飘飘摸摸大吉的小翅膀,心里悲催地想:这还没有鸡翅大,多早晚才能飞啊。
大利嘴巴虽然贱,倒也见机快,跟着低头,心里却辩白着:你能力强,我们能力才强嘛。
主仆三人各自悲凉了会儿,乐飘飘把灵宠和零七八碎的东西全收起来,手脚麻利的爬上了一棵很高大的树。修仙也有好处,至少动作利索多了,站在树顶上的平衡也不错。想当年上小学时,她连杆也爬不了,体育考试从来不及格的。
张望了半天,就见半空中各色人等飞来飞去,因为限高限速,倒看得很清楚。不过所有人都来去匆匆,乐飘飘挥了半天手也没人搭理。真是,她好不容易才想起在现代时搭顺风车的一招,怎么没人停一停呢?
正想着,一个帅哥出现在半空,脚下踏着一杆红缨枪,身穿黑色长袍,衣角和袖口都以金线绣着水纹,笑起来令人如沐春风,正是北冥派的弟子。
中小门派不那么讲究,可各大门派都有自己的服色。北冥尚黑,以水为基。昆仑尚白,以火为形。蓬莱尚碧,以木为本。蜀山尚红,以土为根。这位帅哥黑衣绣水纹,是北冥派的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