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一章 郑胜之震惊:吾妹竟乃蜀山“剑仙子”!(1 / 2)

“老伴,老伴……”

朴素无华的妇人已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她双手紧紧抓住身边的老伴,泪湿的双眼再也无法在绮罗脸色移开。

而她的老伴也没好到哪里去,唇角哆嗦一直重复着:“是咱的闺女,是咱的闺女……”

“闺女……我是你娘啊!”

“闺女……我是你爹啊!”

“闺……咳咳,妹妹,我是你哥啊!”

……

绮罗此时的脑袋一片空白。

她其实已经明白了什么,但一时间又有些难以接受。

太突然了。

突然到她连一点点准备都没有。

她忍不住往后退了数步,一直退到李诺身前。好似只有姑爷在她身后,她才会有安全感。

她的双肩在颤,双手不停地扯着衣角,眼中流露出怯怯的声音,对李诺低声唤道:“姑爷,我……”

李诺拍了拍她的肩,颔首微笑。

感受到了李诺传递来的力量,绮罗终於鼓起勇气。

她的眸光在这三人身上来回打转:“可是师父说我是被他从大火中救出来的,整个村落都被大烧成了灰尽……”

她是在三四岁的时候从独孤飞雪从大火中救出,故而对於村子的印象也早已模湖不清。

她只记得,一群蒙面盗匪冲入他们的村子大肆杀戮,然后一场漫天大火将整个村子焚烧了。

“妹妹,当年我们的村子遭到了一群恶匪的袭击,他们还放火烧村,我和爹娘也以为要葬身火海了,但祖宗保佑,爹爹身上有祖宗流传下来的宝贝,挡住了火灾,我们这才得以死里逃生呐……”

想起当年恐怖的一幕,郑胜之也是忍不住后怕,唏嘘道。

郑父立刻撕开自己的衣襟,便见一枚晶莹剔透的玉佩在月华下熠熠生辉。

李诺若有所思地打量着这枚玉佩。

玉中确实蕴含着澎湃的水系能量,难怪能够抵抗大火。

这应该是郑百胜留下的传家宝了。也难怪当年他能叱吒大海。

有这玉佩,确实可以无惧凶险的大海。这和他的避水珠】有着类似的妙用。

“他们确实是你的家人,怎么样,姑爷给你的这个惊喜,还满不满意?”

李诺笑道。

“姑爷……”

绮罗此时的心情真是复杂极了。

紧张,忐忑,期待……

其实绮罗的身世,都是独孤飞雪告诉她的。

独孤飞雪曾经受过郑家的一个人情。也正是因此才会出手,不过还是晚了一步,只救出了绮罗。

当然,独孤飞雪并不知道,绮罗的父母和兄长凭借着祖传的玉佩而逃过一劫。

绮罗长大后也是和叶箐雨一起去过她当年的村子,可惜那里早就荒废掉了。

她也向隔壁村的村民打探过,却被告知十几年前,这个村子遭了一场天火,全村人都死光了。

这便让她彻底死了心……

她真没想到,也就近日和姑爷提过自己的身世,姑爷就记在心里了,甚至还在暗中帮她寻找了家人。

“呜呜,姑爷!”

绮罗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一把投入了李诺的怀抱中。

李诺满脸尴尬。

这剧本不对啊。

这丫头,不应该是向她的父母投怀送抱吗,这投错人了呢!

“咳咳,丫头,你再哭,我这衣服都要湿了。”

李诺拍了拍绮罗的后背。

绮罗抬起脑袋,破涕为笑:“我这不是一时间太感动了嘛!都是你不好,也不事先和我说一声,搞得我很被动耶!”

“好了好了,快去吧,和你的父母,还有哥哥好好相聚。”

李诺哭笑不得。

“哼!”

绮罗还不忘将李诺的衣袖当做手帕,抆了抆眼泪,这才腼腆地走上前:“爹,娘,请受女儿一拜。”

虽然没怎么念过书,但该懂的人伦之理,她其实还是懂的。

只是平日里和李诺闹惯了,这才没大没小。

郑父郑母哪会让女儿真的下跪,立刻双双上前,一左一右扶助了绮罗。

“儿呀,我们一家终於团聚了,呜呜呜……”

郑母喜极而泣,双手紧紧抓住女儿的胳膊,生怕这是一个梦,一旦醒来,女儿就会如泡影一般消散。

“苍天不负老夫,祖宗显灵……”

郑父喃喃道。

温存良久。

这一家子这才发现,自己太失礼了……

他们急忙将李诺请进了屋子。

郑父对李诺作揖:“多谢公子这些年来对老朽女儿的照顾,老朽不胜感激,不知公子高姓大名?”

“郑叔太客气了,我叫李子安,郑叔唤我子安即可。”

李诺还礼。

“李子安?”

郑父略作思索,眼中忽然迸射出难以置信的眸光来,“李公子莫非便是当朝太子太师?”

“咳咳……爹爹,这位李公子便是当朝太子太师、武安公!就在今日,他将十万迦人杀得片甲不留,保住了应天府呢!”

郑胜之急忙解释。

“你个孽子,还不给我跪下!”

郑父大声呵斥着郑胜之。

郑胜之不解父亲为何突然发怒,但还算孝顺,急忙跪了下来。

郑父巡视一圈,没有找到什么可以鞭打儿子的趁手工具,便直接上前,伸手作势要揍儿子。

李诺只得阻拦道:“郑叔这是作甚?”

“气煞老朽也,这个忤逆子!”

郑父气愤道,“好的不学坏的学!不日前还跟一群猪朋狗友一起冲击府衙,这可是杀头的罪,幸得太子太师大人大量,不然他焉有命在!”

“郑叔,都过去了,胜之也是受了别人的蛊惑,怪不得他。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现在我们都是一家人,就别提这些了。”

李诺笑道。

或许这便是缘分吧。

若无这个小插曲,绮罗也就不可能一家团圆了。

不过他心中也是对这个郑父有些刮目相看了。

这个郑父,并不似表面那样易怒,甚至一言一行,谈吐举止,都是受过良好的教养,

而对郑胜之的惩罚,更多的是做给他看的。

看来,当年的那个“郑家村”其实也不简单。

也不知是谁,竟然要将之屠杀殆尽。

这是多大的仇恨。

“爹爹,哥哥确实是要教训一下了,他刚还去逛青楼了,对一个青楼女子寻死寻活的,真是丢尽脸面了。”

绮罗可不会惯着这个兄长,立刻将之前所见所闻娓娓动听地说了出来。

郑胜之只能苦笑。

说的还真都是事实,他根本是无从反驳。

哎,也不知这个妹妹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变得那么厉害了,那剑让他感到浑身凉意飕飕……

“你这个逆子,看我不打死你!”

绮罗的火上浇油,自然是气得郑父勃然大怒。

李诺凶凶瞪了绮罗一眼,然后打圆场道:“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胜之还年轻嘛,可以理解。郑叔就饶过他这一回吧。”

“父亲,孩儿知错,接下来一定闭门苦读,坚决不出门半步!”

郑胜之也是急忙表态。

李诺颔首笑道:“胜之只要肯下苦功夫,何愁金榜不能提名?”

“哎,家门不幸,让太子太师笑话了。”

郑父也是顺坡骑驴而下。

“丫头,你说说,这些年来你是如何过的?”

郑母的心思可不在那个不省心的儿子身上,她目露慈爱地看着绮罗。

多少年来,她日日夜夜都在思念着女儿,自责不已。

而今终於得以团聚,她心里总算是踏实了,也能够睡个安稳觉了。

好在看到丫头如今的状况,应该是没怎么受苦。否则她真是要心疼死。

这脸都胖成包子了。

所幸身形还算高挑,不然真没法看了。

当然,郑母这是受时代的局限性,不知肥环燕瘦,各有千秋。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比如李诺,就特喜欢这张略带婴儿肥的俏脸,这捏起来,手感相当之棒!

“娘……我过的很好,是师父收留了我……后来我便跟了姑爷……”

绮罗便将自己在蜀山的美好生活粗略地说了一遍,至於跟着叶箐雨打遍南疆无敌手,闯下显赫凶名,这自然是隐瞒了。

咳咳,那都是下山后的历练,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郑胜之难以置信,他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所以……妹妹,你是蜀山剑仙子?那个剑气纵横三万里的独孤飞雪是你师父!”

四大剑道圣地,蜀山为首。

独孤飞雪的名号,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这个修为最接近陆地神仙袁天罡的绝世剑仙,竟然是妹妹的师父!

这等靠山,大到让他难以想象!

绮罗没好气地瞥了这个不成器的兄长一眼:“自己知道就行了,你可别乱传,不然我这剑可不长眼睛。”

哼!

连姑爷十分之一的能力都没有,真是废物。

郑胜之缩了缩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