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见光死和大佬熊(1 / 2)

大时代1994 柳岸花又明 1978 字 2个月前

王蜀葵最终还是接受下了这张名片。

王连翘亲自塞到了蜀葵妹妹的包里,并且威胁道:“你要是不收下,那也别想去见笔友了。”

王蜀葵心不甘情不愿,她在周美电器的经历不算很美好,因为她刚刚知道就连周美电器的会计都是暨南大学的毕业生。

不过,阳光如此明媚,转个弯的功夫,她就忘记了刚才发生了什么,又是一个骄傲自恋的王蜀葵。

······

第一次见笔友,纵然骄矜如王蜀葵,心情也是紧张的,还有一点小心翼翼的期待。

“他,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会不会像黎明一样,帅气又冷酷。”

“华仔也可以啊,活力又亲切。”

王蜀葵早早来到约定的地点,忍不住陷入遐想。

10分锺过去了;

20分锺过去了;

40分锺过去了;

王蜀葵由期待变成了等待。

“不会是记错地点吧,的确是这个咖啡馆啊,位置还是他挑的,说挑一个安静偏远的地方,没有太多俗人打扰。”

又过了一会,等待又变成了煎熬。

“难道是我衣服穿得不对吗,明明约定好,我穿牛仔衫和格子裙啊。”

王蜀葵内心有点憔悴,忍不住观察下咖啡馆里的人,希望能看到那双搜寻的眼睛,进行一次完美火花的碰撞。

左面是一个看报纸的中年人,王蜀葵摇摇头,年纪不对;

前面是一个少女,王蜀葵摇摇头,性别不对;

还剩下一个的小男孩,王蜀葵心里在呐喊,小朋友就不要进来捣乱好吗!

王蜀葵看了下时间,已经超过约定时间将近1个小时。

这时,咖啡馆的风铃声突然响起,有个20岁出头的青年人推门进来。

王蜀葵抬头看了一眼,长的很帅啊,个子也挺高的,而且笑的很开朗,只是气质似乎太浮夸了,油头粉面,没有学生的感觉。

可是,他又穿着白色的连帽衫,深色卡其裤,这也是约定好的服装,而且,这个人的眼光也在四处搜寻,王蜀葵的心忍不住“咚咚”响起来。

最重要的是,这个人手里居然也拿着一支玫瑰,这可是约定好的暗号啊!

恰巧,这个人也看到了王蜀葵,似乎认出了她。

王蜀葵很慌张,甚至忍不住有一种想逃走的感觉。

“赠人玫瑰?”说话的声音很好听。

“手有余香”王蜀葵颤抖着对了下一句。

······

“我最喜欢的歌曲,就是阿哲的爱如潮水,每次听起这首歌,我就觉得心情很低落。”骆宾说的很深情。

王蜀葵埋头把一杯饮料彻底喝光,偶尔抬起和骆宾对视一眼,笑笑又垂下眼眸。

这在骆宾看来,是暗送秋波的表现。

可是恰巧相反。

根据美学的审美距离论,审美主体要获得最佳的审美效果,需要主体和客体之间保持合适的空间距离,距离太近,就领略不到事物的朦胧美。

王蜀葵和骆宾在一起聊了半个小时后,蜀葵妹妹心里又有了变化,这个人脸蛋是挺好看的,而且名字也好听。

当初王蜀葵觉得骆宾这个名字很有意境,和骆宾王只差一个字,这才和他做笔友的。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多美的诗句啊,骆宾就算写不出,但至少也是个状元身份,可是两人都一起聊这么久了,

骆宾怎么展现不出信里的那种渊博和上进呢。  王蜀葵心里有点落差,她更喜欢上进的男孩,可眼前这个人的谈吐中却没有这种感觉。

“去我们学校看一看吧,从这里走过去很安静的。”骆宾自认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很熟悉了,就邀请王蜀葵到中山大学转转。

王蜀葵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也愿意看看这所享誉盛名的顶级学府。

王蜀葵站起来时,骆宾绅士的想去牵起王蜀葵的手,没想到王蜀葵手突然往后一缩,瞬间两人都有点尴尬,不过好在行走的过程很有趣,小路的两边偶尔有片片落叶轻轻飘下,也别有一番滋味。

“骆宾,还有多久到啊?”王蜀葵走了好一会儿,粤城的高楼大厦越来越远,但树林却越来也多。

骆宾露出一个笑容:“很快就到了”。

“我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