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刚才包大人所说,民女不才,随随便便就能指出好几处重大疑点。”她转身走出停屍房,站在阳光下连吸了几口气,对跟在身后的包县令和仵作说,“首先,是失足还是他杀,那个男人的手印,已经提出了另一种可能。鉴於女子是长发,湿漉漉披於脑后,仵作没有发现也情有可原。”她把话又拉回来,先揭穿,再回护,一般都能令对方心存感激,更加合作。
“其次,大人说该女子杀了和尚,推入井中。请问大人,那和尚是什么体型?”
“很是高大强壮,倒像上土匪。”包县令喃喃地道。
“对啊,再反观死者,又是什么体型?她跌落溪流时是弱质窍窍,打死和尚时就如大力神附体了?而且井口封了那么大一块石磨盘,是普通的女子能搬动的吗?若她有帮凶,人又在哪里?若说她力大,是个练家子,请问她手臂上可有坚实粗壮的肌肉,或者异常发达的骨骼?”
仵作本能的摇头。
方娘子身形窍瘦,在以丰满为美的大唐,这种身材甚至不招男人待见。
“第三,大人有没有注意死者的穿着?”她问。
包县令愣住,仵作也是。
“大人凭什么断定,此女与枯井凶杀案有关呢?”她诱导性发问。
“只为死者脚上的红绣鞋相当名贵,而且证实了与井边遗落的,正好是一双。”包县令对这个证据,倒是信心十足。
“所以我才觉得古怪。”春荼蘼神色一缓,“大人是男子,自然不会注意衣饰搭配这些琐碎的东西,但我是女子,所以一看屍体就觉得大有违和之感。”
“哪里呢?”包县令也好奇起来。
“大人。死者穿着这么美丽的、价值不菲的红绣鞋,身上怎么会穿着底层小民才穿的粗麻衣裳呢?”听到包县令和仵作倒吸了一口冷气,春荼蘼停顿片刻,接着说。“如果她要掩饰身份的话,为什么不连那种惹眼的鞋子也换掉?”
“那是不是她忘记换掉鞋子?”包县令不死心。
“要故意隐瞒别人的人,怎么会如此马虎。”春荼蘼摇头,“而如果她生活贫苦。根本就不会拥有这样的绣鞋。”
“难道是别人送她的?”仵作也找出各种理由,试图反驳。
可春荼蘼还是摇头,“如果是别人送的,她不会舍得穿。更可能是拿去卖掉,换取钱粮以供家用。只有对钱财不在意的人,才会随便穿着这样的鞋子走山路。此乃人之常情。”
“那春六小姐……春状师的意思是?”包县令终於郑重起来。
“这名女子十之是死於他杀。只是原因暂时不明。但我有感觉,肯定和望尘大和尚之死在关,而本心和望空和尚是不知情的。凶手,另有其人。”春荼蘼说出显而易见的结果,目的是为了打破包县令的幻想。
乖乖查案吧,大人!
“春状师以为,这案子要从哪里查起?”还算包县令终於反应过来了。在春荼蘼就要离开县衙时,追上来问。
春荼蘼本就想告诉他,只是故意拿了一下乔,因为太主动了,不会被重视,说不定还被怀疑左右衙门办案,或者有私心。那样会比较麻烦,所以她才等着包县令主动提问、求助。
“两件案子发生的时间都太久,现场证据毁坏严重,很难找到更有效的。”她沉吟着,一开口就给包县令找了个台阶,立即深得其心,频频点头,恨不能哭着抱过去,叫声知己。
可是他不敢,因为对方是白相锺爱的孙女。他这样的小官,连人家一片衣服角也不敢沾。
“如果是我,我就会查与这双绣鞋相配的衣服在哪里?毕竟,死者穿的衣服不对,那么那身对的衣服在呢?这是重要的物证啊。”春荼蘼微皱着眉头,“我们不妨推测一下。比方,我只是打个比方,杀害那可怜女子的凶手,在溪边溺毙被害人之后,并没有将屍体抛入溪水中,而是随意丢在一边。大人要问了,他为何这么做?因为溪水流动,会把屍体带到下游,下游有好几个村子,凶案被人发现的机会很大。若凶手聪明,就会知道不如留屍体在深山中,因为山里有大型野兽,时间一长被咬坏了面目身体,就会更难查到死者的身份和死因了。若能被吃得干净,岂不是都不会案发?”
她说得残酷,一想到那种恶心的情况,包县令差点干呕。再见春荼蘼,脸色虽白,但神情却镇定,不由更是信服几分,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假设有一个女人路过。她必定是生活在山里的村落中,家境贫苦,否则,旁的人跑到深山中的机会不大,富人也不会剥一个死屍的衣服,会嫌晦气。而她没有向官府报案,因为那样就暴露了她侮辱屍体,偷窃财物的事实。由此,可得出结论,这个女人并不是个善良之辈,也许平时的名声就是泼辣贪婪。不然的话,她怎么敢对死屍动手,对死者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