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2 / 2)

十二国记 小野不由美 1818 字 2个月前

狩獭在芝草附近的一处山道上袭击了一对母子.将二人杀害后刚要抢走了他们身上的行李和财物时,被闻声赶来的人制服,交到了处理罪犯的士师手上.之后他还被认定是在芝草周边另外四件凶案的案犯.由于案件非常重大,所以狩獭被押到了深玄郡的郡厅.虽然裁判犯罪的诉讼在县以上的法庭就能够审理,但是要裁判被称为"五刑"的重罪时,就只能到郡以上的行政单位才行.因此,狩獭被送往了管辖袁衣乡的深玄郡秋官府.在进一步的审理中,发现狩獭犯下的凶案远不止这四件,还有另外十一件.再加上被捕时的那件,一共是十六件.这十六件凶案中被杀害的一共二十三人.而骏良就是这二十三人中的其中一个.

骏良只有八岁,是一对在芝草经营者小店的夫妻的儿子.他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开朗健康的孩子——这是周围人对骏良的评价.就是这样一个孩子,他的尸体于一年前在离家不远的小路上的树荫里被发现.

在那之前,骏良离开他那家兼店面的屋子出去买桃子.附近的一个在路边摆小摊的人看见骏良被一名男子拖入了一条小路.男子将骏良拖入小路后,不久一个人出来了.看他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但是熟识骏良的小摊贩感觉好像不曾见过这名男子.不久后骏良的尸体被从小路通过的附近的人发现了.这个可怜的孩子被几乎将喉咙捏破的力量掐死了.

谁也不知道将骏良拖入树荫的男子是谁.但看起来是下了相当大的决心要杀害骏良才将其拖入小路的.但是,没有人能想到任何理由去杀害一个八岁的孩子.只是,大家发现骏良从家里出来时握在手中的钱不见了——他出门时手中仅有十二文钱.

难道竟为了这十二文钱杀害一条人命吗?如果不是,那又是为什么呢?好像单纯地只是为了杀害他.而且是在他家的附近,光天白日,人来人往的地方被杀害的.这件离奇的凶案在芝草引起了很大的骚动.

——但是,骏良真的是因为那仅有的十二文钱被杀的.

狩獭偶然看见了骏良手中握着十二文钱从家里出来了.因此尾随着他,将他拖入了小路的树荫里,把他杀害,并夺走了他手中的十二文钱.狩獭将那十二文钱买了一杯酒喝.当时他的怀里有几天前杀死一对老夫妇抢来的近十两银子.

当案情被深玄郡的秋官公布后,芝草的百姓们愕然了.对这几乎毫无意义的骏良的死,所有人的愤怒了——瑛庚也不例外.

瑛庚感到不可理喻.在柳国,百姓的平均收入是一个月大约五两白银.而当时怀揣着相当于两倍数额的狩獭,居然会为了十二文钱杀人,这简直是不可理喻.而且,狩獭是一个成年人,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不论是体格还是力量上都不可同日而语.只要将其拖入树荫,威胁他交出钱,或者出手抢过来不就可以了吗?可事实是狩獭将他杀害了.

但是对于狩獭来说,这次的凶案再正常不过了.骏良也只不过是二十三个被害者的其中之一.

——十六件,二十三人.

瑛庚走向书房的书案,扫了一眼案上堆积如山的文件.狩獭的罪状被详细地记录在那上面.

其中一件事是在芝草附近的一个小村庄发生的.一对夫妇与他们年老的母亲,以及两个孩子被杀.这是去年年末的事.村里的人在寒冬时期一般迁往镇上去居住.因为这个村子基本上是因为耕作而存在的.而这一家在镇上没有住处,因为在孩子大病期间,他们将国家配给的镇上的住宅卖掉了.村里留下过冬的只有这一家.狩獭闯了进来,将他们全家杀害后,在他们家悠闲地住了下来.隆冬时,有担心他们全家生活的邻居来看望,敲门后,发现眼前是一个不认识的男子.这名男子非常亲切地告诉说,这一家到附近的镇上旅行去了,而他自己是被拜托看房子的一个远方亲戚.——但是,邻居在这之前从来不知道他们家有什么关系好的亲戚.奇怪地回到镇上后,因为放心不下几天后又去看了,结果男子说他们还没有回来.觉得奇怪的邻居向镇上反映了这个情况.镇里的官员派了人去查看,结果男子已经不见了.而在家中的一间卧室内,杂乱地堆放着这一家人已经冻住的尸体.但是,当时并没有发现丈夫的尸体.他们搜索了其他地方后,终于在屋子后面一处水洼里发现了丈夫的尸体,同时,他们也愤怒了.横跨着水洼的尸体上,发现了很多来往的脚印.将这一家杀害的男子为了通往水洼对面的田地,将冻僵的尸体放在水洼里当作桥来使用了.

当时自称是亲戚的这名男子,年纪大约在三十岁前后.瘦削的身材,中等身高,黑发黑眼,并没有什么特征.只是在右边的太阳穴上,有"均大日尹"的四字刺青.这是"黥面"——因为犯罪受刑而在面部的刺字.

对犯下杀人罪等重罪的犯人,剃去头发,在其面部刺字.这种刺青会在十年后渐渐消失.但是如果在未消失时再犯重罪,将会在面部刺上第二个刺青.如果再犯的话,这次就会在右边太阳穴刺字.刺字一般是四个字,从这四个字可以看出是在何处裁判的什么人."均"表示在均州审判;"大"表示年份;"日"表示服役的监狱;"尹"是表明此人身份的字.从这几个字就立刻知道这名男子的身份.人称狩獭,本名叫何趣.在柳国北方的道州出生,在道州,宿州,均州都留有案底.罪状全是杀人罪.最开始的一件是因为抢劫而攻击的对方死亡,宿州的案件也是因为抢劫财物在双方的扭打中将对方致死.只有在均州的那件是一开始就下了杀心,但是动机还是财物.

读着书案上的记录,瑛庚好几次都叹息了.

徒刑是一种惩罚,但同时也是一种让犯人认识到自身的罪过,使其改过自新的一种手段.但是对于狩獭来说,徒刑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均州审判后,被判了六年徒刑释放后,仅半年时间就故技重施.那以后,两年时间内犯下了十六件命案.

对于这些案件,狩獭将在深玄郡秋官府接受审判.只是,像狩獭这样的重犯,至少要接受一次更加上级的行政单位的审理.根据法令,狩獭被移送到州司法部门.在这里狩獭接受了审判,但是州司法部门出现了一些犹豫,因此他被送往了国府.狩獭将接受国家进行的三次审判,之后由司刑下判决书.

——也就是说,瑛庚将执行这次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