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新王出世(2 / 2)

目光终究还是落在妇人脸上,因为终年风吹日晒的缘故,两腮有种草原常见的红。其实仔细看的话,年纪并不大,只不过日夜劳作,皮肤已出现皲裂。模样要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大。

看她的样子,也知道生活过得不如何。

草原上的男人,如果有本事的话,抢来三四个女人做奴隶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他坐了一阵,似乎是很多话想说,又觉得一句也不该说出口。终於摇摇头,将碗推过去。

“谢谢你的酒。”

他站起身,操起马鞭准备离开。妇人抬起头看着他,也就是在他要走时,才一直问出心中的困惑。

“客人的样子,好像一个人。”

“喔,你还记得他,他是谁呐?”

妇人苦笑着摇摇头,沙哑着声音道:“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我也记不清他的样子了,偶尔梦见了,说话吃饭的模样都记得,偏偏看不清样子。”

年轻人干涩的声音问:“那个……他还好么?”

“死了。”妇人眼圈已经有几分泛红,她摇了摇头:“死了很久了, 什么都没有留下,现在,怕已没人记得他了。”

“如果你还记得……对他来讲,应该就够了。”

年轻人说出最后一句话,翻身跃上红马。他不敢再做停留,拍马向远方,一直跑出很远,直到身影消失在地平线里。

夜渐渐暗下来,太阳连本就不多的光热都不肯留给人间。野原火坐在一个草坡上,身边只有荒草,那匹红马无聊的啃着草根。

这一刻,他的身形看上去瘦小又脆弱,没有半点新王杀伐果断的气势。在许多人眼里,例如锺牧山,野原火是草原上燃起的火,战场上他是战神一般的存在。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而且,他还将一直胜利下去,直到这片火烧遍整个天下。

然而,野原火自己知道,自己本不是什么战神,他也不会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在那冷漠的外壳下,他只不过是一只从青牛山走出的孤魂野鬼。

从那座堆满屍体的山谷中走出来的那一刻,便意味着他要和从前一刀了断。有些事已不再重要,有些人也必须做出割舍。

当然,这句话也只是说说而已。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虽然说王者无情,但至少目前的野原火还做不到。

乌力罕

在三个字用帝国语表示,就是草原上的明珠。不见这颗明珠已经多年,但真正忘记她的日子,却是屈指可数。

曾经为了这三个字,他可以舍掉自己的性命。当然,现在他已不是从前懦弱无力的样子,他现在手下已有很多人,已可以做很多事。

然而,他发现自己为她,却是一件都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