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面是扭秧歌的队伍,男女两排并列而行,穿着都是相同的,脸上化着夸张的妆容。
队伍旁边是鼓乐队,有吹喇叭的,敲锣鼓的,敲铜箔的。
尤其是那两面大鼓,放在鼓架上,敲鼓的人双臂挥动,鼓声震动人心,听得人心神振奋。
秧歌队的前方有一个类似指挥的人,双臂高高抬起,按照他的指示,两只队伍不停变换着队形,很是漂亮。
秧歌队的后方,是高跷队,服装和秧歌队差不多,头上系着彩色的丝巾,手里也扬着绸带。
唯一不同的是,高跷队的人,每个人脚底下都踩着一米多高的高跷,显得鹤立鸡群,特别显眼。
路卿卿仔细看了看那个高跷,就是用木棍制作的,不是很粗,由於支撑着人身体的重量,踩在土地上留下一个个浅浅的小坑。
至於脚踩着的地方,就看不清了,估计是绑在脚上的。
秧歌队高跷队的表演非常热闹,伴随着欢快的音乐,让人不由自主地开心。
看了那么一会,路卿卿记着回城的事呢,也没有太沉迷,一拽身旁乔聿的衣袖,“走吧。”
乔聿笑了笑,“不着急。”
人太多,锣鼓太响,不靠近根本听不清楚,所以两个人是凑到一块说的。
等乔聿答完,才发现两个人的距离太近了点,连对方脸上的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不由得脸上有些燥热。
路卿卿也有点害羞,但是没有太躲闪,而是仰着通红的小脸抬头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