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四十七.藜麦(1 / 2)

陈大仁回来后就去厨房忙活,他们家里平时一般是罗秋莲做饭做菜,但如果来了客人就换成陈大仁下厨,他的厨艺更好,只是平时上班干活太累,下了班懒得再去下厨。

罗秋莲给他打下手,金*摇着扫帚尾巴跑前跑后。

收拾了一些虾,陈大仁把塑料袋卷起来喊道:“儿子,过来扔掉这袋子。”

陈松放下茶杯道:“好嘞。”

“不是叫你。”

大金毛已经屁颠屁颠的跑过去了,陈大仁将垃圾袋递给它,它叼着袋子跑到垃圾桶前扔了进去,又跑了回去。

陈松心里挺不是滋味,说道:“妈你把这狗喊出来,小心被它给绊倒。”

罗秋莲头也不抬的说道:“没事,儿子可有眼力劲了,它会避着人的,也会帮忙,你看。”

她掐了几片烂菜叶扔在地上,大金毛挨个叼起来放进垃圾桶里。

就这样大金毛跑前跑后的帮忙扔垃圾,当然更多的时候它会获得一些熟食,比如陈大仁切猪头肉的时候就找了块香喷喷的肥肉递给它,比如罗秋莲切火腿的时候会切一块给它过过瘾。

陈松知道这狗子为什么明明是流浪狗却长得这么胖了,跟着他爹娘能胖不了?要知道他爹娘曾经是公社里的养猪小能手。

看着忙活的厨房,他插不进手去,只好嘟囔一声‘我去喝茶’便转身走人。

等他落座,陆大鹏嗑着瓜子说道:“哥,晚上咱吃什么主食?”

陈松没好气的说道:“吃吃吃,有的是菜吃什么主食?”

陆大鹏委屈道:“哥你怎么这样对我呀?我不是想吃饭,而是说要是没有合适主食,我去弄点合适的。”

“什么?”

陆大鹏精神一振,道:“你不是让我寻找一些品种比较古旧的粮食作物品种吗?现在的水稻、小麦、玉米之类都是新培育的品种,不符合你的要求啊……”

“直入主题吧宝贝。”

陆大鹏嘿嘿一笑,道:“藜麦,你听说过吗?”

陈松道:“那当然,藜麦嘛,五谷之一,确实是好东西。”

陆大鹏撇嘴道:“你不懂可别装大个了,五谷是稻、黍、稷、麦、菽,没有藜麦,这藜麦不是咱们中华大地上的农作物,它诞生於南美洲的安第斯山区,是印加人的口粮,印加人你总算知道吧?”

“对,知道。”

陆大鹏怀疑的看着他。

陈松叹了口气道:“我真知道,印加古国嘛,夺宝奇兵嘛。”

陆大鹏夸张的一拍大腿道:“看来你确实知道。”

陈松无奈道:“在你眼里我是那种喜欢不懂装懂的人吗?”

“刚才你不就这么做的吗?”陆大鹏反问。

陈松受不了别人的冤枉,他郁闷道:“这个藜麦我是真听说过,我不是不懂装懂,你个傻鸟。”

一直沉默不语的张之铎开口说道:“你听说过的应该是藜这种作物,就是咱们说的灰灰菜,因为灾荒年间它往往是老百姓的口粮,所以有时候也会被归於粮食类别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