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2 / 2)

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  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而动,一可以为法则。小人之学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迸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君子之学也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故不问而告谓之傲,问一而告二谓之。傲,非也,、非也;君子如向矣。”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辨;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於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於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晋文公既定襄王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

今天降祸灾於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有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辞之有与?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懋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