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斯子爵虽然已经有了凶血战士的实力,但却没有想过猎杀血兽赚取收益,便是因为其中的风险性实在太高。
遇到高等级的血兽必死无疑,遇到等级与自己相当的血兽,还要看对方的能力是否克制自己,若对方的能力对自己有克制作用,同样会极为的危险。
“我知道,不过这只血兽堵在去遗迹的峡谷中,刚好撞上了。”
格雷找了一个借口道。
猎杀凶级血兽,对弗格斯子爵来说,危险性极大,不过对於集三种血兽能力於一身的他来说,危险性,远没有想象的大。
但这种事,显然是无法解释的,所以也只能以“撞上了”为借口。
“去遗迹?你去了赤叶森林当中的那处遗迹?”
弗格斯子爵眉头微挑望向格雷。
他与格雷都知道的遗迹也只有一处地方,那便是赤夜森林当中的那处曾经属於帝国时代的遗迹。
格雷点头后道。
“我去查看那批金币,结果发现那批金币还在,而且跟我们离开的时候一样,中途根本没有人来过。”
“还在?”
弗格斯子爵眉头微挑,接着眼中爆射出精光。
“你确定中途没有其他人到过?”
距离他们上次前往赤叶森林、探查那处遗迹,已经差不多过去一年时间。
足足一年时间,在他们前面的那几人都没有回来过,显然在他们前面的那几人,应该是因为某种原因,已经放弃了那批金币。
“我确定。”
格雷肯定点头,然后提议道。
“父亲,我觉得以我和你的实力,已经足以护送一批人进入赤叶森林的那处遗迹,至多几趟应该便能将那批金币全部搬出来。”
弗格斯子爵眼中思索着格雷提议的可行性,片刻后,他已经有了决定,目光望向格雷说道。
“需要提前做一些准备,过几天前往的时候,我会通知你。”
“是。”
帝国金币的事已经谈妥,格雷手指指向旁边的装有血兽血液的皮袋子, 以及那两条粗大的手臂,讪讪望向弗格斯子爵。
“父亲,这个……”
他将这两样东西扛到弗格斯子爵书房,自然不是无私的送给给弗格斯子爵,事实上他是想让弗格斯子爵通过弗格斯家族的渠道,将其售卖出去。
“放那吧,售卖之后,会全部交给你的。”
弗格斯子爵没好气地看了格雷一眼,一只血兽的血液价格虽然不菲,但他还不至於因此去占格雷的便宜。
“对了,是什么血兽?”
“我也不清楚,一只体型很大的巨猿,两只手臂很大,而且很坚硬……”
“是铁臂猿。”
弗格斯子爵在脑中搜寻了一会儿,说道。
“这种血兽,力气大,防御强,两只手臂的硬度更是堪比金铁,唯一的缺点是速度较慢。”
事实上,他心中还有话没说,那便是即便是他,面对这种血兽,也没有太大的把握。
但这种事,他肯定是不会说的,老子承认不如儿子,他还丢不起这个脸。
目的已经达成,格雷便告辞离去,铁臂猿的血液,他事先便已经用青铜瓶装了一份。
铁臂猿身上比他更加强悍的地方,那定然是铁臂猿那双钢筋铁骨般的铁臂。
以格雷的估计,这东西应该类似於血兽能力,如果吞服铁臂猿的血液,应该是能够获得的。
一双钢筋铁骨般的手臂,强悍是绝对的,肯定能够极大地增强他的战力。
不过,他刚服用狂风狼血液没多久,并不适合再服用其它血兽的血液,所以也只能留待以后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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