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修道者不该有这般痕迹。
曾书书察觉到注视的目光,立刻偏头躲闪,神情有了一丝的慌乱。
杜必书也不点破,高深莫测一笑,拍了拍对方的左肩。
其挤眉弄眼的神情,分明是在说‘我懂的’。
“曾师弟,时候不早了,咱们出发吧。”
“啊?这么早!”
“难不成,曾师弟还想再待一天?”
“那倒不是,至少先吃顿饱饭吧,这里的‘清炖寐鱼’不错。”曾书书一面说话,一面整理外袍、穿上鞋履。
杜必书点点头,非常赞同这个提议:“也好,下楼吧。”
向外走了两步,忽地脚下一顿,口中轻声嘟囔了一句。
“醉红阁陪酒的姑娘叫什么来着,哦,是莹莹!对吧?”
“胡扯,分明是金钗儿!你……”
曾书书立刻出声反对,可话说到一半,他恍然反应过来。
客房内,顿时一静。
窗外的零散喧闹,仿佛突然间消失,只剩下一声声粗重的喘息。
喘息之中,透着慌乱。
就这样挨过了十数息,曾书书讪讪抓了抓头发,手脚麻利地关上了房门。
声音压得极低,急急做着解释。
“杜师兄,你可千万不要误会!我去那里,是为了‘公干’!”
公干!
这个借口找的好,而且脑洞不错,就是难度系数大了些。
“曾师弟,我信你!”
嘴里这么说,可杜必书的嘴角一歪。
“杜师兄,你别不信,那个红倌人肯定有问题,我来不及通知你,就亲自探了一探!”
探了一探!
好污,令人无限遐想呢。
杜必书‘信服’地点点头。
越是这般,曾书书越急,恨不得立刻赌咒发誓。
“是真的!我怀疑金钗儿是合欢派的人,那一笑一颦的媚劲儿,连见多识广的我都吃不消!”
合欢派?
杜必书豁然一惊。
没有心思去揶揄对方,甚至连‘见多识广’的内涵都不再关注。
“曾师弟,你确定?”
“差不多,至少有七八成的把握!”曾书书很肯定地回应,同时紧绷的神经一松。
“走,去看看!”
现在,杜必书反倒相信曾书书的判断,当即回身拉开了房门,迅疾奔出。
金钗儿这个名字,让他忽然记起了另一个名字。
金瓶儿!
十年后叱吒魔教的妙公子,合欢派最杰出的天骄。
两者的名字,如此相似,又是和合欢派扯上关系。
要说是巧合,那未免巧到了极点。
“嗨,杜师兄,等等我!”
瞧着对方雷厉风行的背影,曾书书也不冲疑,跑到床榻边捡起轩辕剑,施展清风诀追了过去。
飘身下楼,在经过大堂柜台时,随手抛下一块碎银,撂下一句‘结帐’,便冲出了山海苑。
裴掌柜、一旁的跑堂伙计尽皆愣怔当场。
过了一会儿。
伙计满面古怪地推推裴掌柜:“掌柜的,先前那个神仙,不是结过帐了吗?”
“是啊,难道神仙记差了?”
……
醉红阁。
清晨时分,是这里最清闲的时间。
除了一些恩客、纨絝子弟要早早赶路和返家,大部分姑娘都会赖在屋中补觉,连日常的早餐都省了。
偌大的三层阁楼,少有人走动。
一个尖嘴猴腮的龟公,靠在门内的长凳上打瞌睡,眼睛半眯。
每当有昨夜的主顾匆忙离开,他才会僵硬站起、拱手相送,之后又歪倒在凳上。
啪啪啪……
迷糊之间,这龟公好像看到有人走进大堂,登时打了一个激灵,嘴里热切打着招呼。
“这位大爷,姑娘们都在休息,状态差的很,要不,您午后再来……”
可等他瞧清了眼前人的样貌,随即又是巴结一笑。
“曾爷,您不是刚走吗?哈哈,一定是舍不得钗儿姑娘,想再让她吹箫弹曲儿。”
曾书书面色一僵,偷眼瞄了瞄身边的杜必书,心里有些发虚。
“去去,一边去!我们自己过去!”
挥手屏退了龟公,曾书书径自跑上了三楼,来到最靠里的一间房外。
“杜师兄,她就在这里,寅时我才离开的。哦,我可什么也没干!”
杜必书无语附和一句,直接去推那房门。
紧闭的房门,应手而开。
为了以示清白,曾书书身形一闪,第一个闯了进去。
“咦?人呢!”
随即,一声惊诧在屋内传出。
杜必书跟着进入。
这是一间宽敞的套间,分为内外两屋,中间以一扇镂空的檀木屏风相隔。
外间,有矮桌坐垫三处,可供三人端坐下方听曲。
桌上还有残酒蜜饯存留,淡淡的酒香与脂粉气混合在一起,令人心醉神迷。
内间,摆放典雅乐器若干。
古筝、玉箫、琵琶、横笛……
件件精致,依照一种特定规律,陈列在屋内的每个角落,可见其主人多才多艺。
在乐器的包围中,是一张宽敞的女子绣床,粉红的布幔、晶莹的珠帘、略显凌乱的蚕丝被褥映入眼帘。
可惜,榻上无人。
此刻,曾书书诧异站在床榻前,目光向不大的内屋四处搜寻,可哪还有佳人踪影。
曾书书伸手摸了摸蚕丝被褥,动作颇为熟稔。
“奇怪啊,床褥还有余温。或许是外出如厕……”
语气不确定,但还带着最后的侥幸。
杜必书走到靠窗的小巧梳妆台前,指着台上的一张素雅信笺,回头笑道。
“看来,她已经先走一步。”
“先走一步?不可能,寅时还在的。”
曾书书犹不相信,心急火燎跳了过来,瞥见半开的信笺,就要伸手去抓。
“慢着!你不怕有毒?”杜必书伸手一拦。
“怎么可能?”
杜必书可不敢大意, 向后退出两步,手掌隔空一抓,就将信笺完全展开。
在展开的一刹那,一蓬浅粉色的粉末四散逸出,将梳妆台的四周笼罩。即便隔开半丈,他们还是嗅到淡淡的甜香和莫名涌起的悸动。
两人齐齐挥动袍袖,同时法力外逼,驱散了这里古怪的粉尘。
“纸醉金迷!还真是合欢派!”
曾书书揉了揉鼻头,面色一沉。
纸醉金迷,是合欢派惯用的一种迷香。虽然有色有味,但与寻常的胭脂极为相似,大意之下极容易中招。
对没有修为的人,这只是一种催情亢奋的药物,对身体没有损害。可是对修为在身的修道者,却是一种难缠的淫毒。
轻者,浑身法力滞涩,运转艰难;重者,法力涣散数日。除了独门解药,很难寻到对症的药物。
不取人性命,可无比歹毒。
杜必书在典籍中读过相关的内容,仅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经一提醒,恍然记起。
毒粉已清,两人还是不打算靠近,远远看向信笺上的内容。
字迹略显潦草,且以眉笔书写。
“正道小哥,昨夜钗儿承蒙雨露,心甚喜。若要重续姻缘,可来逍遥涧找我。”
信笺的末尾,还画着一个俏皮女孩的脑袋,在吐舌头做鬼脸。
承蒙雨露!
杜必书收回手掌,任由信笺飘然落到梳妆台,侧身摸着下巴贱笑,目光上下打量曾书书。
“老弟,你还有什么说的?没关系,我懂!”
“懂个屁,她这是栽赃陷害!”
曾书书羞恼跳起,伸手就要抓那染毒的信笺。